四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86 证券简称:金晶科技 编号:临2011—019号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6月27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四届二十次董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11年7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余热发电项目转让的议案》。
为了降低项目风险,进行专业化运营,公司将在建的4×600t/d玻璃窑余热发电项目整体转让给天壕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该转让项目内容包括余热电站全部竣工验收后的经双方确认的全部相关资产以及已经生效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权利,其总价构成为以下三部分:以2011年5月31日为基准日,经双方确认的该时间点(1)与余热发电项目相关的全部资产,(2)已经生效的合同以及(3)为完成此项目所产生的少量费用(没有签订合同的少量费用)。经统计,该项目整体转让总价约为伍仟捌佰万元(RMB 58,000,000元),最终以双方确认的金额为转让总价。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协议的议案》。
为了响应国家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节能减排的产业政策,企业通过回收玻璃熔窑废气余热以节约能源、降低热耗,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公司与天壕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协议》,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本公司4×600t/d浮法玻璃生产线的玻璃窑余热发电项目进行余热发电专项节能服务,并支付相应的节能服务费用。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由天壕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余热电厂项目公司,并负责对余热发电项目进行全额投资、运营管理。本公司负责提供建设余热电厂所需的废气余热、建设场地及配套基础设施等。
(2)双方合作期限自余热发电相关资产全部转移之日起20年,20年期限届满日起天壕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余热电厂的相关资产无偿交给本公司经营和管理,产权归本公司所有。
(3)余热电厂的预计装机容量为12000kW,在玻璃生产线满负荷生产状况下,余热发电随窑运转率不低于95%,乙方向甲方年供电量不低于7200万kWh。
该余热电厂建成投产后,每年可为企业节省采购成本约2000万元。
特此公告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