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二○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408 证券简称:安泰集团 编号:临2011-023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二○一一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将在评估机构对冶炼子公司出具相关评估报告后召开二○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2011年6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目前,上述评估工作已经完成,经北京京都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冶炼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11年6月30日的总资产账面价值为130,918.89万元,总负债为-7,897.99万元,净资产(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138,816.88万元 ;总资产评估值为130,611.57万元,总负债评估值为-7,897.99万元,净资产(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138,509.56万元。总资产增值额为-307.32万元,增值率为-0.23%;净资产(股东全部权益)增值额为-307.32万元,增值率为-0.22%。公司根据上述评估值以及第七届董事会二○一一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的授权,与介休市新泰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泰钢铁”)签署了相关股权转让协议,确定公司所持冶炼公司49%股权的转让价格为67,870.00万元,约定自该协议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新泰钢铁一次性付清股权转让款。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定于2011年7月25日召开二○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1年7月25日(星期一)上午11:00
3、会议地点:公司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5、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至2011年7月18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3)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和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将冶炼公司49%的股权转让给新泰钢铁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与新泰钢铁之间互保协议的议案。
(三)现场会议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个人股东需提交的文件包括: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及股东的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需提交的文件包括: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若法人股东委托其他法人作为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由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应当提交代理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以及法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11年7月22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异地股东可于2011年7月22日前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山西省介休市安泰工业区 安泰集团证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4、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西省介休市安泰工业区 安泰集团证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联 系 人:刘明燕
邮政编码:032002
电 话:0354-7531034
传 真:0354-7536786
(四)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五)备查文件: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二○一一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备查文件存放于公司证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部办公室。
附件:授权委托书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七月八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为出席公司二○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审议议题 | 表决意见(同意√、否决×、弃权O) |
1、关于将冶炼公司49%的股权转让给新泰钢铁的议案 | |
2、关于修改公司与新泰钢铁之间互保协议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