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泰鸿机电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立美达 公告编号:2011-027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
《宁波泰鸿机电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1年7月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的公告》,本公司为扩大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的发展,拟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收购宁波泰鸿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泰鸿”),从事汽车冲压件、汽车冲压件总成等汽车零部件的生产业务。
2011年7月8日,本公司在山东省青岛市与宁波泰鸿的股东方浙江泰鸿机电有限公司(已受让应正才持有宁波泰鸿10%的股权,目前持有宁波泰鸿100%的股权)签署了《宁波泰鸿机电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书》(以下简称“《增资协议》”),双方同意根据宁波泰鸿在评估基准日2011年3月31日的净资产情况,确定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5,760.00万元,增资总价款为人民币6,007.68万元,超出注册资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宁波泰鸿股东的增资情况如下:
序号 | 增资人名称 | 增资方式 | 增资金额(万元) | 新增出资额(万元) |
1 |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 现金 | 5,260.89 | 5,044.00 |
2 | 浙江泰鸿机电有限公司 | 现金 | 746.79 | 716.00 |
合计 | 6,007.68 | 5,760.00 |
本次增资完成后,宁波泰鸿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760万元,股东出资额和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
1 |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 5,044.00 | 65.00 |
2 | 浙江泰鸿机电有限公司 | 2,716.00 | 35.00 |
合计 | 7,760.00 | 100.00 |
根据《增资协议》中的约定,增资股东的增资款应于《增资协议》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位,宁波泰鸿应在收到投资人的全部增资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验资手续,并在3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完毕注册资本、股东等变更登记手续。
备查资料:
《宁波泰鸿机电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