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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暨
    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2011-07-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86 股票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2011-013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暨

    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1年7月9日在厦门市厦禾路668号27层会议室召开,会议方式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会议由郭清泉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2011年7月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监事会成员及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各项议案均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及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郭清泉、王昆东、谷涛、许振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张小虞、傅元略、蔡志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选举。(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见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见附件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见附件四)

    二、董事会定于2011年7月29日上午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2011年7月29日(星期五)上午8:30,会期半天

    (三)会议地点:厦门市厦禾路668号27层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五)股权登记日:2011年7月22日

    (六)出席会议对象:

    1、2011年7月2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均可出席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七)会议内容:

    1、审议董事会换届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监事会换届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八)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于2011年7月27日、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到厦门市厦禾路668号23层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理登记手续;也可于上述登记时间书面回复公司进行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名称、身份证明复印件、股东账号、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受委托人应附上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并注明“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字样。(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五)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帐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九)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十)联系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厦门市厦禾路668号23层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361004

    电话:0592-2969815

    传真:0592-2960686

    联系人:柯少祥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7月12日

    附件一 董事及独立董事简历

    郭清泉,男,汉族,1964 年5月出生,福建德化人,中共党员,江西财经学院毕业,本科学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

    现任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8年6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长。

    历任厦门市财政局副处长,厦门古龙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厦门市商贸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总经理,厦门商业集团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厦门夏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等职务。

    王昆东,男,汉族,1951年12月出生,福建龙海人,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现任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董事长,厦门厦工重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厦门银华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8年6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

    历任厦门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副总经理,厦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厦工(三明)重型机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等职务。

    谷涛,男,汉族,1970年12月出生,浙江温州人,中共党员,西安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经济师。

    现任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厦门海翼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厦门海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厦门创程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厦门海翼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厦门创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公司董事长,2008年6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

    历任厦门国有资产投资公司产权部副经理,厦门机电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务。

    许振明,男,汉族,1957年3月出生,福建龙海人,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

    现任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厦门厦工重工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厦工楚胜(湖北)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历任厦门厦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厦门海翼汽车工业城有限公司总经理、厦门金龙汽车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厦门厦工重工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张小虞,男,汉族,1945年1月出生,清华大学汽车工程专业毕业,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工。

    现任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执行副会长,历任中国汽车工业联合会规划司司长,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规划司司长,国家机械工业部汽车工业司司长,国家机械工业局副局长,2008年6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傅元略,男,汉族,1953年9月出生,会计学博士,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

    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导,兼任厦门大学会计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亚太管理会计协会理事,《Asia-pacific Journal of Management Accounting》(亚太管理会计学刊)学术刊物编委,《当代会计评论》执行主编和中国会计学会管理会计专业委员会委员,具有10多年的审计和资产评估经验。2008年6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蔡志强,男,汉族,1964年10月出生,华东政法学院经济法系毕业,律师。

    现任福建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厦门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厦门市财政局、地税局、发改委、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厦门新联商业银行等单位的法律顾问,具有20多年的律师工作经验。

    附件二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张小虞、傅元略、

    蔡志强为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包括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7月9日

    附件三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张小虞,作为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签名):张小虞

    2011年6月23日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傅元略,作为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签名):傅元略

    2011年6月23日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蔡志强,作为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签名):蔡志强

    2011年6月23日

    附件四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关于董事会换届及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仔细阅读了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情况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立场判断,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2、各董事候选人诚实信用,勤勉务实,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

    实际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任董事职务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

    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

    形。

    3、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张小虞 、傅元略 、尹好鹏

    2011年7月9日

    附件五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行使表决权。

    议案序号议 案 内 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董事会换届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议案-------------------
    1-1郭清泉   
    1-2王昆东   
    1-3谷涛   
    1-4许振明   
    1-5张小虞   
    1-6傅元略   
    1-7蔡志强   
    2监事会换届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1刘艺虹   
    2-2肖寿斌   

    1、请在相应栏内以“√”表示投票意见;

    2、上表未作具体指示的议案,股东代理人可全权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自委托日至会议闭幕为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2011年 月 日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法人股东委托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600686 股票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2011-014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7月9日在厦门市厦禾路668号27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艺虹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2011年7月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及提名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刘艺虹、肖寿斌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选举。(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7月12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艺虹,女,汉族,1965 年10月出生,福建安溪人,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

    现任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召集人、2008年6月起担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历任厦门象屿集团外派财务总监、厦门安妮纸业股份财务总监、厦门夏商集团有限公司资金部总经理、厦门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内部资金结算中心)总经理等职位等职务。

    肖寿斌,男,1966年9月出生,汉族,福建周宁县人,中共党员,1988年7月毕业于厦门大学会计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澳大利亚拉筹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88年7月参加工作,高级会计师,现任福建厦门经贸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总裁。

    历任福建省华福证券公司财务主管、福建投资企业公司计划财务部副经理、华福公司派驻华榕(澳门)工程有限公司主任科员、香港金酬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福建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福建投资企业集团公司资产财务部副总经理、福建厦门经贸集团公司董事、副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