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81 证券简称:万昌科技 公告编号:2011-013
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7月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1年7月11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于秀媛女士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审议并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国家工商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决定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同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具体情况如下:
1、原经营范围:医药中间体、农药中间体的研究开发;生产原甲酸三甲酯、原甲酸三乙酯,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医药中间体、农药中间体产品(以上两项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批发销售及进出口业务(上述涉及配额管理、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变更为:
医药中间体、农药中间体的研究开发;生产原甲酸三甲酯、原甲酸三乙酯及副产品甲酸乙酯等,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医药中间体、农药中间体产品(以上两项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批发销售及进出口业务(上述涉及配额管理、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2、根据上述第一项内容,《公司章程》原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医药中间体、农药中间体的研究开发;生产原甲酸三甲酯、原甲酸三乙酯,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医药中间体、农药中间体产品的批发销售和进出口业务(需配额管理、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修改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医药中间体、农药中间体的研究开发;生产原甲酸三甲酯、原甲酸三乙酯及副产品甲酸乙酯等,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医药中间体、农药中间体产品(以上两项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批发销售及进出口业务(上述涉及配额管理、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下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81 证券简称:万昌科技 公告编号:2011-014
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7月27日(星期三)上午9:00
2、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朝阳路18号
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5、会议出席对象
(1) 截止2011年7月22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本公司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1年7月12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1年7月26日上午8:00-11:30,下午1:00-4:3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人:张国昌、逄增志
联系电话:0533-2988888
传真:0533-2091578(传真请注明:转公司证券部)
邮编:255068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五、备查文件
《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附件:
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1年7月27日召开的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 审议事项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及期限:
注: 1、表决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请表决人在所表明意见的相对应栏内划“√”。多填、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视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