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存在“低估”或“遗漏”;个别单位风险隐患不构成全局性风险
⊙记者 张牡霞 ○编辑 刘玉凤
针对近期一些机构和人士对地方性政府债务数据的质疑,审计署新闻发言人11日表示,此次审计涉及的每一笔债务和每一个数据都是有据可查、真实可靠的,不存在个别机构和个人毫无依据、凭空推测出的所谓“低估”或“遗漏”的问题。
逐项核实有据可查
该发言人表示, 在这次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中,审计署、省、市和县四级审计机关投入4.1万多名审计人员,按照“见账、见人、见物,逐笔、逐项审核”的原则,对所有涉及债务的373805个项目和1873683笔债务是逐笔、逐项核实的,每一笔债务和每一个数据都是有据可查、真实可靠的,不存在个别机构和个人毫无依据、凭空推测出的所谓“低估”或“遗漏”的问题,个别机构和个人自行匡算、主观想象和简单推测得出的结论是没有根据的,也是对社会和公众极不负责任的。
“融资平台”定义须明确
审计署6月27日发布关于地方债的审计结果之后,关于地方融资平台数量的争议也一直存在,有人认为我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有1万余家,有的数据则是9000余家。都与这次审计披露的6576个融资平台公司的数据存在差异。
对此,该发言人指出,审计核实的“融资平台公司”是6576个,这些公司是指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所属事业单位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具有政府公益性项目投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对于其他79651个涉及债务的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等,不能与融资平台公司混为一谈。
上述发言人表示,个别文章将仅为竞争性、盈利性项目举借债务的国企也作为融资平台看待,是不恰当的。
债务处置有全局性方案
在谈到逾10万亿元地方政府性债务的风险有多大时,该发言人坦言,一些地区和行业也存在债务规模较大、债务负担较重的问题,存在风险隐患,但个别单位出现的偿债困难或风险隐患,并不构成系统性或全局性的风险。
对于中国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缺乏全局性的处置方案的观点,该发言人也表示,这是完全不顾事实的。据其介绍,目前,有关部门正在按国务院决定,研究下一步如何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尽快对相关制度进行修改完善;相关地方正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已经形成的债务进行清理,纠正债务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问题,并规范债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