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看待“转常规”
券商布局直投业务“各取所需”
⊙记者 马婧妤 ○编辑 王晓华
券商直投业务试点以来,业内已有34家证券公司获批设立子公司开展此业务。按照“循序渐进、逐步放开”的原则,风控能力和资本实力更强的证券公司将在“转常规”初期率先设立直投子公司或设立直投基金。
如果以此前《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试点指引》中规定的硬指标作为“资本实力强”的标准进行测算,近期将有15家证券公司可设立直投子公司,最多有34家直投子公司可设立直投基金。
记者调研发现,在《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监管指引》对软指标的明确要求下,券商布局直投业务总体体现出了“平稳而积极”和“各取所需”的特点。部分业务开展较早的公司由于体制、机制完善、自有资金使用较为充分,正在积极筹备设立直投基金;部分业务开展较晚的公司仍以落实《监管指引》要求,充分运用自有资金为主要诉求;部分证券公司出于整体战略布局考虑,虽已基本完成有关准备,但并不急于设立子公司开展直投业务。
“各取所需”布局直投
随着券商直投转入常规监管,一批证券公司因“硬门槛”的取消而具备了设立直投子公司的可能,但从本报针对部分证券公司的调研情况看,业内对直投业务工作安排并非“一哄而上”,而是体现出了贴合经营实际、理性布局的特点。
据了解,中信证券、国泰君安、银河证券、国信证券等证券公司由于直投业务推出较早,对自有资金的使用较为充分,目前正在积极筹备设立直投基金。
国泰君安创新投资董事长何斌介绍,公司自2009年5月成立以来,已投资近10个项目,由于注册资本金较少,在符合《监管指引》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正计划设立直投基金。“目前我们直投基金的投资规模还没有确定,因为不是产业基金,所以投资范围比较广泛,我们将重点关注国家产业政策支持的行业,特别是消费、新兴产业等领域。”何斌说。
国泰居安创新投资拟成立的直投基金将优先考虑国泰君安的优质机构客户,同时将在直投基金设立专门投资决策机构和风险控制机构,投资决策机制则在参考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流程的基础上进行改进和完善。
宏源证券直投子公司宏源汇富成立于2010年3月底,注册资本2亿元,截至目前已投资新材料、医疗器械、环保产业等多个项目。宏源汇富总经理张忠表示,随着直投业务转入常规,公司下一步将充实资金实力,并积极开展直投基金设立的筹备工作。
“与业内很多优秀的同行相比,宏源汇富在资金规模上偏小,起步较晚,仍有许多可以提高之处。”张忠提到,在可预期的2到3年内,公司将着力推动一些成熟项目上市,对于直投基金,还须按照《监管指引》的要求,经过公司严格的内控程序在合规、稳妥的情况下推出。
作为刚设立不久的直投子公司,东莞证券东证锦信总经理张劲春表示,完成1亿元资本金的投资,并随着东莞证券增资扩股将东证锦信的资本金扩充到5到10亿规模、做到项目滚动发展是公司接下来主要的发展规划,“我们正在进行人才储备,以及对公司有财富管理需求的机构客户开展摸底调查,要等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后再着手申请设立直投基金,预计我们直投基金的设立筹备工作要到明年才开始。”
据介绍,东证锦信今年5月刚刚成立,目前正在逐步完善团队建设,积极加强金融、证券、法律、企业管理和财务方面的人才储备;在制度建设层面,形成了包括业务管理、风险防范、信息隔离和信息披露在内的业务体系;已形成初具规模的项目储备,正在和部分拟投资企业进行接洽。
而对于部分已经具备开展直投业务条件的证券公司来说,从公司业务发展的整体战略部署角度考虑,暂时还未将设立直投子公司纳入短期考虑。
正筹划上市的西部证券就是一例。
“设立子公司开展直投业务是西部证券发展的战略步骤,我们早就将其纳入了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但是我们会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和企业发展阶段性战略定位,有步骤地推出。”西部证券总经理祝健表示。
他介绍,西部证券今年的主要目标是实现上市,在公司净资本实力提升方面获得实质性突破,“这是超越单纯业务发展的大局”,虽然比照《试点指引》的要求看西部证券也具备了申请直投业务的条件,但公司认为直投业务是证券公司发展的战略性步骤,而不仅仅是一个盈利手段,因此对该业务的推出做出了更加系统和审慎的安排。
祝健表示,虽不计划在完成上市进程前设立直投子公司,但西部证券自2008年战略性发展投行业务起,就开始为直接投资业务做准备,现在各项准备已经进入实质操作阶段,包括系列制度设计、业务流程、内部合规监管、人员培养与引进、机构设立框架、投资理念以及项目的前期准备等。
业务规划注重“练内功”
如果说在直投业务试点期,满足资质门槛的券商积极推出直投业务是在先行先试、积累经验的话,那么进入常规监管阶段,证券公司对直投业务的部署就更多地转向了对内部制度建设的完善、对投资质量的把控,以及管理能力的提升上。
按照《监管指引》,有关条款对券商直投业务防范利益冲突、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要求更为明确和细致化,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地方监管局将督促辖内证券公司直投子公司尽快达到《监管指引》要求。
记者了解到,目前部分已开展直投业务的证券公司及筹备推出直投业务的证券公司已经开始着手按照《监管指引》的要求对内部投资风险控制、防范利益冲突、信息披露、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一系列制度进行规范和完善。
“东证锦信计划首先对照《监管指引》梳理现有制度,对已有的风险控制机制和内部管理办法进行补充与完善;其次,比照指引要求进行内部自查,展开合规检查和稽核审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最后在业务拓展方面要严格执行《监管指引》规定,努力避免同业低价竞争,坚决杜绝行业内恶性竞争的出现。”张劲春表示。
祝健认为,依照《监管指引》,券商开展直投业务应该具备四方面必要条件,才能保证业务的持续发展:一是充足的资本实力,保证直投子公司投资能力及母公司正常持续经营不受影响;二是规范高效的公司治理结构,以有效避免资本层面的风险传递;三是系统的价值投资理念,不受简单的利益驱动,有所为,有所不为,规避短期风险,获得核心竞争力;四是有足够数量的高素质从业人员,以及行业研究能力更强、更完整的业务团队。
张忠介绍,在公司已建立“尽职调查—出具《项目投资建议书》—通过风险管理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投资”流程的基础上,宏源汇富将按照《监管指引》要求,继续完善体制机制,聘请成熟的高端专业人员,不断充实、改善公司管理团队,同时进一步充实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升风险控制能力。
与市场上已经成立十几年的民营投资机构,以及国外成立几十年的资深投资机构相比,业务推出不足5年的券商直投还十分“年轻”。
从国内外股权投资机构的发展历程来看,进入发展阶段后,投资业务就应该涵盖“融、投、管、退”四个环节。专家分析,对于项目投资和项目管理,券商直投子公司在试点阶段已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而融资和退出则是转入常规监管后券商直投面临的新任务。
“券商直投要想发展壮大,在已经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中求生存谋发展,只有不断加强自身实力,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资源整合优势,不与别人拼价格,而是靠比专业、比服务,同时要逐步引入市场化的激励机制,吸引高端人才的加盟。”张忠表示。
何斌则将包括民营资本、国外资本、金融资本在内的股权投资机构分为来自资本市场的投资机构、来自产业界的投资机构,和其他投资机构三类。并进一步提出,前两者应该进行优势互补,建立竞合关系。而在券商直投自身的发展上,他认为,直投子公司应该发挥券商作为金融中介的优势,做资金的管理者,将社会上过剩的流动性集合起来,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
经过证券公司三年综合治理和多年来的有效监管,证券行业系统性风险大幅降低,券商已经普遍形成了在规范运营基础上进行创新发展的理念。业内人士一致认为,直投等创新业务“转常规”将为券商拓展盈利空间,降低二级市场波动对券商收入的过分影响,为行业发展提供新的机遇。
“从全行业发展来看,创新业务的常规化是市场成熟的标志,是市场系统风险降低的体现,是监管机构推动行业转型的战略举措。创新业务的常规化,将使证券公司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市场竞争也会逐步走入多元化的格局。”祝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