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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六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暨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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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六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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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六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暨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1-07-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华业地产 编号:临2011-027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六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暨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1 年7 月29 日(星期五)上午10: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9号华业国际中心A座16层公司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

    ●股权登记日:2011年7月26日(星期二)

    ●股东登记时间:2011年7月28日(星期四)上午9:00至下午16:00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六十一次董事会于2011 年7 月5 日以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1 年7 月12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徐红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5人,实际出席的董事5人,其中独立董事2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版)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11 年7 月7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设董事5人,其中独立董事2人,经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提名徐红女士、蔡惠丽女士、燕飞先生、李力先生、颉茂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其中李力先生、颉茂华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提请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与其他候选人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1。)

    公司两名独立董事刘秀焰女士、李力先生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公司章程》 第一百三十四条:

    原内容为:“董事会可在下述权限范围内,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和关联交易等事项:

    (一)担保决定权:在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且在对方提供互保的前提下,就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对外担保权限以外的担保决定权。

    (二)抵押贷款决定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50%的范围内进行抵押贷款的决定权。

    (三)对外投资决策权和调整权: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20%范围内的投资决策权与调整权。

    (四)资产处置权: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20%范围内的进行资产收购和出售的资产处置权。

    (五) 关联交易权限: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 万元以上不满300 万元的关联交易;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 万元以上不满30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以上不满5%的关联交易。

    董事会应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现拟修改为:“董事会可在下述权限范围内,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和关联交易等事项:

    (一)担保决定权:在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且在对方提供互保的前提下,就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对外担保权限以外的担保决定权。

    (二)抵押贷款决定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50%的范围内进行抵押贷款的决定权。

    (三)对外投资决策权和调整权: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30%范围内的投资决策权与调整权。

    (四)资产处置权: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30%范围内的进行资产收购和出售的资产处置权。

    (五) 关联交易权限: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 万元以上不满300 万元的关联交易;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 万元以上不满30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以上不满5%的关联交易。

    董事会应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章程》第二百零七条:

    原内容为:“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现拟修改为:“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指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登载公司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1 年7 月29 日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事项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1 年 7 月 29 日(星期五)上午10:00

    2、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9号华业国际中心A座16层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投票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2011 年7 月26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以下议案: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登记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详见附件5)。外地个人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1 年7 月28日 上午9:00至下午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9号华业国际中心A座16层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四)、其它事项

    1.公司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9号华业国际中心A座16层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邮政编码: 100025

    联系电话:(010)85710735

    传 真:(010)85710505

    联 系 人: 张雪梅 杜继锋

    2.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三、备查文件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附件:

    1、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1: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 红:女,1968年出生,硕士。2000年至2006年2月在华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常务副总裁,2006年2月28日至今在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并于2007年12月26日兼任总经理。

    蔡惠丽:女,1965年出生,大学。2000年至今在华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工作,2003年9月至今在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

    燕 飞:男,1977年出生,硕士,2000年8月至2005年6月就职于华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投资部,任投资经理;2005年6月至今就职于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历任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2010年7月起任公司董事。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 力:男,1972年出生,大学,2004年2月至今在中喜会计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任副总经理。2008年7月起在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颉茂华:男,1962年出生,硕士,2000年至今在内蒙古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任会计系主任。2002年7月至2008年7月在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序号议案名称赞成[注1]反对[注1]弃权[注1]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委托人姓名或名称[注2]:

    2、身份证号码[注2]:

    3、股东帐户: 持股数[注3]:

    4、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5、委托人签名[注4]: 委托日期:2011 年 月 日

    注1:如欲投票赞成决议案,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投票反对决议案,则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投票弃权决议案,则请在“弃权”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如无任何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

    注2:请填上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其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请同时填写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号。

    注3:请填上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将被视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数。

    注4: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本表格必须加盖法人印章。

    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华业地产 编号:临2011-028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十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六次监事会于2011 年7 月2 日以电话及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1 年7 月12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的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主席张焰先生主持了会议,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讨论及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于2011 年7 月7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推荐,提名蒋丰青女士、张焰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剑聪先生为职工监事(各位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监事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1: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焰,男,1967年出生,大学本科。2000年至2004年4月在华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工作,2004年4月至今在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任监事。

    蒋丰青,女,1969年出生,大学本科。2000年至今在华保宏实业(深圳)有限公司工作,2004年4月至今在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任监事。

    王剑聪,男,1976年出生。2000年至2003年就职于深圳百花公寓物业管理处,2003年至今在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职工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