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85 股票简称:广船国际 编号:临2011-012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A股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0元(含税),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9元;每10股资本公积金转增3股。
●股权登记日:2011年7月19日
●除权除息日:2011年7月20日
●新增股份上市日:2011年7月21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1年7月26日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2010年度现金红利分配方案经本公司于2011年5月31日召开的2010年周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经2010年周年股东大会、2011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11年第一次外资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有关本次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的决议公告在2011年6月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现将具体实施办法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
1、本次分红派息以2010年末总股本494,677,5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0元(含税),共计派发红利人民币49,467,758.00元;按照每10股转增3股,向全体股东转增148,403,274股,转增后的总股本为643,080,854股。
2、对于持有本公司A 股股份的个人股东,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9 元。
对于持有本公司A 股股份的境外合资格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本公司将根据2008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凡中国企业向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股息时,需由中国企业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股人民币0.09元。如果QFII股东涉及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按照《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通知》”)的规定执行。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通知》的规定在取得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除前述QFII以外的其他法人股东和其他机构投资者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为每股人民币0.10元(含税)。
二、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1年7月19日
2、除权除息日:2011年7月20日
3、新增股份上市日:2011年7月21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11年7月26日
三、本次分配的中国境内发放对象
截止2011年7月19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
四、利润分配实施办法
1、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除控股股东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之外的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每位股东按转增股份比例计算后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1股,直至实际转增股份总数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总数一致,若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发。
4、H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发放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适用本公告。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转增股数(股) | 数量(股) | 比例(%) | |
A股 | 337,279,580 | 68.18 | 101,183,874 | 438,463,454 | 68.18 |
- 国家持股 | 176,650,615 | 35.71 | 52,995,185 | 229,645,800 | 35.71 |
- 公众持有A股 | 160,628,965 | 32.47 | 48,188,689 | 208,817,654 | 32.47 |
H股 | 157,398,000 | 31.82 | 47,219,400 | 204,617,400 | 31.82 |
股份总数 | 494,677,580 | 100.00 | 148,403,274 | 643,080,854 | 100.00 |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之后,按新股股本计算,本公司2010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1.10元。
六、咨询联系办法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0-81891712转2995
传真:020-81891575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南40号
邮政编码:510382
七、备查文件
本公司2010年周年股东大会、2011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11年第一次外资股类别股东会议决议及公告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