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过户完成公告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ST夏新 公告编号:临2011-018号
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过户完成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已于 2011年 6月29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详见公司于2011年7月4日发布的《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公司接到证监会核准文件后立即开展标的资产的过户工作,标的资产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屿股份”)100%的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详细情况如下:
一、标的资产股权过户情况
2011年7月6日,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象屿股份96.18%股权和厦门象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象屿股份3.82%股权已在厦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股权过户手续,股权持有人变更为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7月8日,象屿股份名称变更为厦门象屿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并取得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签发的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厦门象屿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11年7月13日,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020107号验资报告。
公司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厦门象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43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尚未完成股份登记手续。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变动事宜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登记手续,同时还需向工商管理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改等相关手续,目前上述事宜正在办理过程中。
二、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的中介机构结论意见
1、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本次的独立财务顾问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1年7月13日出具了《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认为: 夏新电子本次交易已获得的批准和核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夏新电子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的标的资产已办理了相应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夏新电子向交易对方发行的4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尚未完成股份登记、上市手续,夏新电子将就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变动事宜向登记公司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将向工商管理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等事宜的变更登记手续。在办理完毕上述手续后,夏新电子本次交易将实施完毕。
2、律师意见
公司本次的法律顾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于2011年7月13日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标的资产过户事宜的法律意见》,认为:本次交易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约定的全部生效条件已得到满足,本次交易可以实施;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标的资产交割和股权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尚待在中证登上海公司办理股份登记手续;有关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尚需取得上交所的审核同意;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等事宜尚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公司尚需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就新增股份发行和上市办理信息披露手续。
三、备查文件
1、《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标的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标的资产过户事宜的法律意见》。
3、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020107号《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4、厦门象屿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