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011-07-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99 证券简称:酒鬼酒 公告编号:2011-19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于2011年6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了本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相关内容。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的提案。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7月13日上午9时30分
2、召开地点:湖南吉首市振武营本公司三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 集 人: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夏心国(本公司执行董事)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三、股东投票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 名;共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344624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73 %。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序号 | 议案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股) | 比例(%) | 票数(股) | 比例(%) | 票数(股) | 比例(%) | ||
1 | 公司《关于购买办公房屋资产的议案》 | 123446245 | 100 | 0 | 0 | 0 | 0 |
说明:表中比例(%)指投票数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的百分比(%) |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天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忱、郑萍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为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