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11-014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 元(含税)
● 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7 元;扣税后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70 元
● 股权登记日:2011 年 7 月21日(周四)
● 除息日:2011 年 7 月22日(周五)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1 年 7 月28日(周四)
一、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东材科技”)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 2011 年6 月30 日召开的公司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11-012)刊登于 2011 年 7 月 01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二、利润分配方案
2.1 分红派息: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总股本30,78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3.00 元(含税),合计分配利润9,236.40万元,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入下一年度。
2.2 发放年度:2010 年度
2.3 每股税前红利:0.30 元
2.4 按照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按 10%的税率为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 0.27 元;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根据 2008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由公司代扣代缴税率为 10%的现金股息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27 元。如果 QFII 股东涉及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按照《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执行。
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 0.30 元。
2.5 上述分红派息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不变。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和红利发放日
3.1 股权登记日:2011 年 7 月21日(周四)
3.2 除息日:2011 年 7 月22日(周五)
3.3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1 年 7 月28日(周四)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 2011 年 7 月 21 日(周四)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实施办法
1、公司法人股东广州高金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诚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及自然人股东于少波、熊海涛、熊玲瑶、唐安斌、尹胜、刘照林、罗洋、李刚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其他股东的红利由公司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部门: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四川省绵阳市东兴路6号
联系人:周乔 陈杰
电话:0816-2289750
传真:0816-2289750
邮政编码:621000
七、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0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