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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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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公司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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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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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1-07-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华锐风电 股票代码:601558 编号:临2011-023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锐风电”或“公司”)于2011 年7月20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文化大厦21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一届董事会临时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出席会议董事及董事授权代表共9名,其中王原董事因公务无法亲自出席会议,书面委托陆朝昌董事代行表决权。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成员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韩俊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公司拟发行公司债券,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公司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含58亿元)。

    2.发行期限:不超过10年。

    3.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向社会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4.募集资金用途

    (1)置换银行贷款,降低融资成本,改善融资结构;

    (2)补充营运资金。

    5.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全权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1)全权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相关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与发行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前述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发行规模、利率、期限、品种、发行对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是否安排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上市地点以及制作、递交、签收、签署、接受、披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

    (2)全权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可以至少做出如下决议并采取相应措施:

    ①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②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③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④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3)如监管部门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当时的市场条件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的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工作;

    (4)签署发行公司债券所涉及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

    (5)决定聘请发行公司债券必要的中介机构;

    (6)决定其他与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事宜;

    (7)董事会转授权

    在前述第(1)至(6)项经股东大会通过之同时,同意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前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的相关事宜,并同时生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24个月。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为华锐风电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向宁波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亿元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向江苏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拾伍亿元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向浙商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亿元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向北京农商银行北京卢沟桥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拾玖亿元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向关联方大连重工机电设备成套有限公司采购整机试验台用驱动齿轮箱的议案

    该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了本次表决。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2票回避。

    十、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向关联方大连重工机电设备成套有限公司采购风力发电机组配套件的议案

    该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了本次表决。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2票回避。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集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日内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将本次会议第一项至第四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7月20日

    证券简称:华锐风电 股票代码:601558 编号:临2011-024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锐风电”或“公司”)于2011 年7月20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文化大厦21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一届监事会临时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成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7月20日

    证券简称:华锐风电 股票代码:601558 编号:临2011-025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大连长兴岛临港风电装运基地项目、大连长兴岛临港塔筒制造项目

    ●新项目名称、投资总金额:江苏盐城港射阳港区风电装运项目、江苏盐城港射阳港区塔筒制造项目,计划总投资金额为121,710万元。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 103,200万元。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96号《关于核准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批准,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锐风电”或“公司”)于2011年1月公开发行10,51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格为90元人民币,募集资金总额为945,90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932,002.80万元。

    根据2011年1月12日公告的《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
    (一)3MW级以上风力发电机组研发项目 
    1、北京研发中心大型风电机组系列化研制项目55,570.00
    (二)3MW海上和陆地风电机组产能建设项目 
    1、大连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期)39,200.00
    2、盐城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期)45,100.00
    3、酒泉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期)34,800.00
    (三)海上风电机组装运基地建设项目 
    1、长兴岛临港风电装运基地项目65,000.00
    2、长兴岛临港风电塔筒制造项目38,200.00
    3、天津临港风电装运基地项目66,780.00
    合 计344,650.00

    公司于2011年7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将原计划用于大连长兴岛临港风电装运基地项目、大连长兴岛临港塔筒制造项目的募集资金变更用于江苏盐城港射阳港区风电装运项目、江苏盐城港射阳港区塔筒制造项目。

    1.拟变更的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大连长兴岛临港风电装运基地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为华锐风电科技(大连)临港有限公司,项目主要从事海上风电机组的装运、测试和海上安装服务,计划投资65,000万元。

    (2)大连长兴岛临港塔筒制造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为华锐风电科技(大连)装备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海上风电塔筒的生产,计划投资38,200万元。

    2.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江苏盐城港射阳港区风电装运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为华锐风电科技(江苏)临港有限公司(下称“江苏临港华锐”),主要从事海上风电机组的装运、测试和海上安装服务,计划投资89,110万元。

    (2)江苏盐城港射阳港区塔筒制造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为江苏临港华锐,主要从事海上风电塔筒的生产,计划投资32,600万元。

    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连长兴岛临港装运基地项目和大连长兴岛临港塔筒制造项目总投资103,200万元。江苏射阳海上风电装运基地项目和江苏射阳塔筒制造项目计划总投资共计121,710万元。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含利息)全部投入江苏射阳海上风电装运基地项目和江苏射阳塔筒制造项目,募集资金(含利息)投入后仍有不足的,不足的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补足。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国家首轮100万KW海上风电特许权已经于2010年10月完成招标,项目地址全部位于江苏省周边沿海地区;其中,公司中标60万千瓦,分别位于江苏滨海和射阳;目前,相关项目前期工作已经开始。另外,国家第二轮海上风电特许权的招标也将在今年下半年启动,项目位置预计仍处于江苏省沿海地区。

    相比大连长兴岛,江苏临港华锐与已经启动的海上风电项目的距离有很大的缩短;同时,江苏临港华锐拟建设的海上风电装运基地项目和塔筒制造项目已经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因此,为进一步降低运输成本,提高综合服务能力,更好的为业主服务,公司拟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连长兴岛临港装运基地项目、大连长兴岛临港塔筒制造项目变更为江苏盐城港射阳港区风电装运项目、江苏盐城港射阳港区塔筒制造项目。

    对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连长兴岛临港装运基地项目、大连长兴岛临港塔筒制造项目,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1.江苏盐城港射阳港区风电装运项目

    (1)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厂房、露天安装调试及存放场地、顺岸风电专用码头1座及相关设施,安装测试运输设备设施以及相应的公用、动力、环保、生活配套等设备设施。项目建成后,将形成60万KW海上风电机组装运、测试、海上安装服务能力。项目新增总投资89110万元,其中:新增固定资产总投资88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投资1110万元。

    (2)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项目建设期2年,投产期1年,将于第4年达到设计生产纲领。

    (3)项目主要数据及技术经济指标

    项目达产年将新增装运、测试服务等收入60000万元,利润总额18915万元,投资利润率20.6%、投资利税率26.2%。所得税后,项目投资回收期7.1年,财务内部收益率15.5%。

    (4)项目审批情况

    盐城港射阳港区风电装运项目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盐发改审【2010】31号文、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10】1000号文批准。

    (5)公司委托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编制了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江苏盐城港射阳港区塔筒制造项目

    (1)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检测车间和露天库、购置各项工艺设备仪器以及所需的公用动力、环保及厂区工程建设。项目建成后,将形成180套3MW、5MW海上风电塔筒生产能力,产品总重量约5.28万吨。项目总投资326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总投资305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投资2100万元。

    (2)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项目建设期为2年,投产期1年,第4年形成设计生产能力。

    (3)项目主要数据及技术经济指标

    至项目达产年,项目可实现销售收入47600万元,利润总额4973万元。项目投资利润率22.0%、投资利税率29.6%。所得税后,项目投资回收期6.6年,财务内部收益率18.1%。

    (4)项目审批情况

    项目已经射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以射发改投【2011】289号文件批准。

    (5)公司委托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编制了本项目的项目申请报告。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1.江苏盐城港射阳港区风电装运项目

    (1)市场前景

    与陆地风电相比,海上(含潮间带)风能具有能量效益高,风湍流强度小,风切变小,风电场建设受噪音、景观、鸟类、电磁波等问题的限制少,且不占用土地资源等优势,在国际上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我国海上风力资源丰富,海上风电的发展是大势所趋。本项目为华锐风电在江苏射阳港综合经济区实施建设的海上、潮间带风电机组组装、测试及安装调试服务综合产业基地项目。项目建设对提高我国海上风电机组生产及施工安装能力和水平、缩短海上风机的生产及安装调试周期,增强企业的综合竞争力有着重要作用,对促进我国海上风机的发展以及产品出口有着重要意义海上风电进入加速发展期,该项目的市场前景非常广阔。

    (2)风险提示

    经过多年的努力发展,华锐风电在兆瓦级风力发电机组的开发设计、批量化生产、陆地项目的安装、运行与维护等各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培养了大批的技术人才。但由于目前国内海上风电机组,特别是3MW以上风电机组整机运输和安装的经验还不多,存在一定技术风险。

    本项目计划建设期2年,于第4年达到设计生产纲领。由于大型风力发电机组的安装、海上运输、海上整机吊装等需要企业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承包、港口与海岸工程施工承包、特殊设备起重吊装承包”等资质。而华锐风电目前主要从事风力发电机组的设计、制造与销售,因此,需要结合自身的装备及技术优势,与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事业单位强强联合,共同开拓相关业务。同时,由于海上运输设施及安装设备、以及部分吊装设备采用租赁方式使用,能否租赁到合适运输安装并寻求到适宜合作公司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项目如期实现预期收益存在一定风险。

    (3)防范和降低风险对策

    ①充分发挥企业自身在风电机组安装调试方面的经验优势,积极推进、加强与国内外相关企业的技术交流与合作,提升技术水平和能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②不断采用新技术、新装备,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③适应企业发展调整的需要,优化人力资源结构,实行多种方式,充分发挥员工的创造性。并有针对性地加强岗位技能培训。

    ④根据设备租赁要求与相关企业建立密切合作关系,为生产及运输安装设备及时供给提供保障。

    2.江苏盐城港射阳港区塔筒制造项目

    (1)市场前景

    与陆地风电相比,海上(含潮间带)风能具有能量效益高,风湍流强度小,风切变小,风电场建设受噪音、景观、鸟类、电磁波等问题的限制少,且不占用土地资源等优势,在国际上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我国海上风力资源丰富,海上风电的发展是大势所趋。本项目为华锐风电在射阳基地为其“盐城基地”、“射阳装运基地”配套实施的海上风电塔筒制造项目,项目建设对扩大企业产品制造范围、缩短企业产品产业链、降低塔筒运输成本,增强企业的综合竞争力等均有着重要作用。同时,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加快发展海上风电的产业政策,对优化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有效应对环境气候变化有着重要意义。海上风电进入加速发展期,该项目的市场前景非常广阔。

    (2)风险提示

    风电塔筒是风电机组的关键部件之一,需要具有足够的强度,承受作用在风轮、机舱和塔筒上的静动载荷,需要满足风机的设计寿命要求,以及在规定的设计工况下的稳定性和变形限制要求。华锐风电在兆瓦级风力发电机组的开发设计、批量化生产、陆地项目的安装、运行与维护等各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培养了大批的技术人才。在风电塔筒的设计方面也拥有丰富的经验,产品设计风险不大。华锐风电在风电塔筒的设计及监制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但尚未涉及塔筒批量制造。由于企业人员多采用社会招聘组合,产品生产制造过程中所采用的焊接、涂装技术的成功掌握与完好使用尚需要一定时日,具有一定制造风险。

    (3)防范和降低风险对策

    ①充分发挥企业自身在风电机组及其关键部件设计、安装调试方面的经验优势,积极推进、加强与国内外相关企业的技术交流与合作,提升技术水平和能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②不断采用新技术、新装备,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③适应企业发展调整的需要,优化人力资源结构,实行多种方式,引进适用人才,并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有针对性地加强岗位技能培训。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宁、张勇、赵鲁平对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连长兴岛临港装运基地项目”、“大连长兴岛临港塔筒制造项目”变更为“江苏盐城港射阳港区风电装运项目”、“江苏盐城港射阳港区塔筒制造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募集资金尽快产生效益,防范投资风险。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于2011年7月20日召开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募集资金尽快产生效益,防范投资风险;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3.保荐人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将上述议案报请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在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并信息披露后方可实施。

    六、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还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在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2.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3.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7月20日

    证券简称:华锐风电 股票代码:601558 编号:临2011-026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华锐风电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为其担保累计金额

    本次为华锐风电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担保金额50,000万元人民币,截止2011年2季度末为其担保累计金额为34,515.97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截止2011年2季度末,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71,557.09万元人民币。

    ●截止2011年2季度末,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第一届临时会议于2011年7月20日召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华锐风电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锐风电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下称“江苏华锐”)拟向中国建设银行市盐城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50,000万元人民币,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截止2011年2季度末,公司为江苏华锐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34,515.97万元,用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贷款等。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并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注册地址:盐城市盐都区西区火炬路1号

    2.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韩俊良

    4.经营范围:大型风力发电机组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及客户服务,风力发电工程的设计及工程承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或者禁止企业自营和代理的商品及技术的除外),技术咨询、信息咨询。

    5.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6.主要财务状况

    截止201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50,338.64万元,负债总额395,019万元,净资产55,319.64万元,2010年度净利润19,433.87万元。

    截止2011年03月31日,资产总额467,689.27万元,负债总额403,606.59万元,净资产64,082.69万元,2011年一季度净利润8,763.05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担保金额50,000万元人民币。该担保没有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目前,中国建设银行盐城市分行提供给江苏华锐的授信额度即将到期。因原材料采购资金占用量较大,资金需求增加,为保障江苏华锐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江苏华锐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同时,江苏华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可以保障公司利益,风险可控。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止2011年2季度末,公司累计对外担保71,557.09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金额。截止2011年2季度末,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2.华锐风电科技(江苏)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7月20日

    证券简称:华锐风电 股票代码:601558 编号:临2011-027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锐风电”或“公司”)拟向关联方大连重工机电设备成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重成套”)采购整机试验台用驱动齿轮箱1台。含税价格为人民币2480万元。

    2.公司拟向大重成套采购SL1500风力发电机组配套件,总金额7126.0755万元人民币。

    大重成套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1 年7月20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文化大厦21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一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大连重工机电设备成套有限公司采购整机试验台用驱动齿轮箱的议案》和《关于向关联方大连重工机电设备成套有限公司采购风力发电机组配套件的议案》。关联董事陆朝昌、王原在审议上述两项议案时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大连重工机电设备成套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原,注册资本:5000万,住所:大连市西岗区八一路169号,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营业务:机电设备的成套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及销售。大连重工机电设备成套有限公司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整机试验台用驱动齿轮箱1台。含税价格为人民币2480万元。该项交易为偶发性关联交易。

    (2)SL1500风力发电机组配套件,包括1011台塔基电源柜(其中66台不含主断路器)和1110台辅助变压器,总金额7126.0755万元人民币。该项交易为日常性关联交易。

    2.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市场定价。

    3.公司拟于近期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与大重成套签署采购合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的目的是满足国家能源海上风电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需要和公司日常经营中的零部件配套需要,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具有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符合市场化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未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也不会影响华锐风电财务和经营决策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得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的目的满足国家能源海上风电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需要和公司日常经营中的零部件配套需要,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具有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符合市场化原则,定价是公平、公允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该关联交易的表决,符合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两项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本次会议上均已按规定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2.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市场定价,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未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3.本保荐机构对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2.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向关联方大连重工机电设备成套有限公司采购整机试验台用驱动齿轮箱等两项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认可的书面意见。

    3.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向关联方大连重工机电设备成套有限公司采购整机试验台用驱动齿轮箱等两项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关联交易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7月20日

    证券简称:华锐风电 股票代码:601558 编号:临2011- 028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股东大会

    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8月8日(星期一)下午13:00

    ●股权登记日:2011年8月1日(星期一)

    ●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文化大厦三层多功能厅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8月8日(星期一)13:00

    3.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文化大厦三层多功能厅

    4.股权登记日:2011年8月1日(星期一)

    5.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提议内容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3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4关于为华锐风电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1 年8月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等。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四、参会方法

    1.为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序召开,请出席现场会议并进行现场表决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提前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手续

    (1)符合出席股东大会条件的法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

    2011 年8月3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2)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及传真请确保于2011年8月4日(星期四)下午17:3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或传真件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文化大厦二层会议室

    5.除前述特别说明外,出席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6.为方便融资融券券商(以下简称“券商”)参与公司股东大会投票,特提供券商参与股东大会投票方式如下:

    券商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融资融券业务会员投票系统,按照所征集的融资融券投资者投票意见,参加股东大会投票,并可根据投资者对同一议案的不同意见进行分拆投票。投票时间为2011年8月8日9:30-15:00,网址为:www.sseinfo.com。

    五、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文化大厦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邮政编码:100872

    3.联系人:方红松、魏晓静

    4.联系电话:010-62515566

    5.联系传真:010-62511713

    6.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2.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7月20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2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3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4关于为华锐风电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期限:自委托日至会议闭幕为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请在相应栏内以“√” 表示投票意向。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二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1. 网络投票的投票代码和投票简称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沪市挂牌投票简称表决议案数量说明
    788558华锐投票4A股

    2.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申报价格代表股东大会议案,如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则1元代表议案一,2元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99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的申报价格
    华锐风电总议案对下列所有议案进行表决99元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元
    2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2元
    3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3元
    4关于为华锐风电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4元

    3.表决意见

    申报股数代表表决意见,其中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情况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华锐风电”A 股的投资者,对公司第一个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沪市788558买入1元1股

    2.股权登记日持有“华锐风电”A 股的投资者,对公司第一个议案投反对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沪市788558买入1元2股

    3.股权登记日持有“华锐风电”A 股的投资者,对公司第一个议案投弃权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沪市788558买入1元3股

    三、投票注意事项

    1.若股东对所有的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99元进行投票。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股东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但表决申报不能撤单,对同一议案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股东对单项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4.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