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7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二、会议通知情况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在2011年7月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已经披露。
三、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1年7月21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
3、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偃师市史家湾工业区,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史万福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名,代表股份7,713.28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4.6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邓鸿成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五、会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7,713.28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
六、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律师事务所邓鸿成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和会议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八、会议备查文件
1、《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