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 立
自乳制品产品质量安全新标准六月出台以来,相关争论就未停歇过,因为新标准对不同生产者的影响不同,所以最激烈的争论并非来自消费者与生产者之间,而是来自生产者内部。国内乳制品生产厂商分为常温奶和巴氏奶两大集团,由于生产工艺不同,常温奶对奶源的要求要低一些,而巴氏奶则相对较高,而新标准降低了乳制品蛋白含量,明显有利于常温奶企业的市场竞争。
尽管巴氏奶企业用“站在消费者立场”的手段为自己鸣冤,尽管更多人也以食品安全为出发点来辨析新标准的是与非,但说心里话,因为并非本人专业,对此很难论个是非里表。不过,不知何故,当我听说这件事之后情不自禁地想起一个和金融专业密切相关,且又恰好是用牛奶来表述的原理,这就是MM定理,而这个可能已被很多人忘却了的故事,就是米勒在一次接受媒体采访时对其理论的生动描述。
据说,当年著名金融学家米勒的合作者莫迪利亚尼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时,一家媒体采访了米勒,希望他能用十秒钟时间、用最通俗的语言来描述一下两人共同研究的MM定理。百般为难之后,米勒开始讲述:一个养奶牛的人,可以把牛奶原样出售,也可以把奶油提取出来然后将奶油和低脂奶分别出售(米勒假设奶油的价格比普通牛奶高,而低脂奶价格低于普通奶),假如不存在提取成本,两种出售方法的价值是一样的。
当然,了解详情的人都知道米勒的这段描述是不成功的(也许是因为倡导低热量饮食的美国佬并不认为低脂奶价格低于普通奶),而米勒本人关于MM定理更精彩的描述是:“一张比萨饼无论怎样分都还是一张比萨饼(企业的价值与其资产结构无关)。”这段描述对于启发我们展开对于牛奶制品标准的联想大有益处。
从消费者角度看,降低了蛋白含量的牛奶是一种价值降低了的营养食品,这好比从他们的奶杯中抽取了蛋白,而价格呢?由于国内的惯例是产品标准降低几乎从不涉及价格,因而可以推断新标准下的乳制品价格不会松动,尤其赶在通胀大行其道之时。因此,乳制品新标准实际上是给了部分乳制品企业变相涨价一个合理合法的理由,而受到损害的,除了食品安全本身,也有消费者的经济利益。
从企业角度看,对于那些所谓的受益企业,新标准不过是给了他们从消费者剩余中分割一部分利益的机会,让他们通过往消费者的奶中注一些水的方式以零成本为代价提取奶中蛋白,在价格不变的情况下获取更多的利润而已。或许有人会说,这对企业是有利的,什么技术也不需更新,什么设备也不需改良,白白获得利润,哪找这样的好事去呀?我并不这么认为。
抛开生产管理、市场营销这些环节,仅从企业价值角度看,通过降低产品标准来获取更大的盈利能力,无论如何都不会提升企业的市值。没错,市值是盈利能力的函数,但这种盈利能力指的是凭借企业自身创新(包括信息处理能力、生产技术、管理、市场,以及材料、能源等一系列创新)下的可持续的盈利能力。当企业出现这样的能力时——甚至是这样的市场预期时——都会对企业市值的提升产生根本性的推动,这也正是创新激励能够提振资本市场的原因。反过来,那些表面上提升盈利数额,但很容易被来自外界力量摧毁的所谓盈利能力,根本就不会被市场接受,也就是无法转化为企业的市场价值。这种短暂的眼前利益不产生负面激励还好,一旦可能产生阻滞企业创新的效应时,负面影响就会显现,也会反过来打压企业市值。
乳制品标准降低后,部分受益企业不费吹灰之力即可坐享其成,白白得到额外利润,表面上看对企业有短暂益处,但这种机制恰恰会抑制企业的创新。由于有了这种“逆激励”,因而企业的市值非但不会上升,反而会受到打压。有个比较极端的例子可以很好地说明其中的道理,企业造假,利润肯定是大于生产真货的利润,但没见那家造假企业的价值得到市场认可,并且这样的企业永远成不了有价值的企业。
从这个意义上讲,降低产品标准对乳制品企业来说,不是米勒先生说的“从牛奶中抽取奶油,然后分别出售奶油与低脂奶”,而是“将奶油抽取然后扔掉,并且把腐化剂注入牛奶,最后把好的牛奶变成坏奶去出售”的过程,这对乳制品企业和行业来说,都是有害而无益的。因此,巴氏奶企业没必要抱怨竞争上的不利,实际上新标准对巴氏奶企业未必全是不利影响,自新标准宣布至今的一个月内,巴氏奶的代表光明乳业股价从之前的7.50元涨至最高9.90元,涨幅高达32%。市场的态度说明,只要巴氏奶企业利用好新标准的激励机制,坚持自己的生产标准,市场是会给出公平结论的。
我注意到,在此次乳制品安全标准争论中支持新标准的人常说这样一句话:“中国实情”。或许中国的实情(指养牛户无法保证原奶质量)真的对于高标准有些不适应,但价值规律从来就是个“没有人情味”的铁面判官,只知道谁符合要求,就给谁高定价。
(作者系哈尔滨商业大学金融学院金融工程研究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