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1-027号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2011年7月18日发出的会议通知,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1年 7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
一、会议情况
会议共审议了一项议案,会议及参加表决的人员与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在事前已与各位董事对议案内容进行过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甲醇有限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借款5000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甲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醇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哈尔滨分行”)借款5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壹年,由公司为其借款提供担保。该笔借款主要用于购买原材料,还款来源为甲醇公司的销售收入。
公司于2011年2月12日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1年度银行融资计划》中,已包括甲醇公司拟向浦发银行哈尔滨分行借款5000万元事宜,故本笔借款不需另行决议。
截止目前,公司借款总额59,500万元,担保总额为0万元。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常万昌先生并财务部按照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的相关要求办理。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目录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1-028号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22号文核准,于2011年2月24日以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7,000,000股,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发字【2011】14号”文批准,公司股票于2011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于2011年4月11日召开的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于近日取得七台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由原来的290,000,000元变更为387,000,000元。
特此公告!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