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暨撤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56 证券简称:ST方源 公告编号:临2011-35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暨撤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由任昌建先生提议并召集,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于2011年7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11年7月21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共发出9张表决票,应收到有效表决票为9票。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会议通知约定的表决票反馈时间,截止到2011年7月22日(星期五),董事会秘书共收到任昌建先生、王明华先生、白荣涛先生、车学东先生、蒋根福先生、万寿义先生、孙坚先生、李龙先生等8位董事的有效表决票。
鉴于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余蒂妮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关联事项审议程序规定。
经审议,会议以8票赞成,审议并通过《关于撤销<关于收购金泰天创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
2011年7月13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曾通过《关于收购金泰天创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拟以2656.45万元价格收购上海震宇持有的金泰天创54%股权,并拟于2011年7月29日提交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11年7月20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和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1)9号],对上述交易尚存在疑虑,公司董事经考虑证监局监管意见并经讨论后认为上述交易条件尚不成熟,决定终止该交易,因此决定撤销《关于收购金泰天创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撤销上述议案外,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以及其他议案等事项不变。
截止本公告刊登之日止,本公司子公司珠海信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已经向出让方上海震宇实业有限公司发出终止交易的通知,上海震宇已回函确认同意终止本次股权转让交易。本公司未向上海震宇支付任何关于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款,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撤销议案后,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审议以下事项:①《关于变更注册地址的议案》;②《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③《关于修订章程的议案》;④《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持有《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规定的会议登记资料以及本公告附件《授权委托书》进行会议登记。
关于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其他事项,详见2011年7月14日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表决意见
| 议案内容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的议案》 | ||||
|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 | ||||
| 《关于修订章程的议案》 | ||||
|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周云华辞去监事 | |||
| 徐旅当选监事 | ||||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