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 票 简 称:*ST建机
股 票 代 码:600984
信息披露人名称:西安重工装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 册 地 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泾朴路东段9号
邮 政 编 码:710048
联 系 电 话:029-83279199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劵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劵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劵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劵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西安重工装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本次权益变动基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会议决定将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拥有的陕西建设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包括其持有的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3,531.2883万股股份,占股份总数的24.95%)、负债、人员整体划转给西安重工装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从而使西安重工装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4.95%的股份。
本次整体划转已报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西安重工装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之特定含义如下: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西安重工装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泾朴路东段9号
3、法定代表人:王增强
4、注册资本:180,000万元
5、营业执照注册号码:610132100015004
6、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69383954-5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8、本公司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本公司按照煤化集团的业务分类,负责对出资的独资、控股、参股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及其管理考核。
9、成立日期:2009年11月9日
10、经营期限:长期
11、税务登记证号码:610197693839545
12、实际控制人: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3、联系人:郑彦妮
14、联系地址:西安市互助路66号西部电力大厦商务中心17层
15、邮编:710048
16、电话:029-83279199
17、传真:029-83279300
二、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
1、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是煤化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2、本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的控制关系结构图
■
三、公司主要业务及2010年财务状况
1、本公司主要业务
本公司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本公司按照煤化集团的业务分类,负责对出资的独资、控股、参股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及其管理考核。
2、本公司2010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已经审计)
■
四、公司最近五年内的违规情况
本公司自成立以来未受到任何与证劵市场有关的行政、刑事处罚,亦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资料
■
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任何与证劵市场有关的行政、刑事处罚,亦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六、公司持有、控制的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并未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决定及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以及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ST建机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1、为进一步优化煤化集团装备制造产业,充分发挥重装集团专业管理优势,做强陕建机主导产业,经煤化集团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将煤化集团所属建机集团整体转划给本公司,导致了本次权益的变动。
2、本次权益变动不以终止*ST建机上市为目的。
3、本公司尚无继续增持*ST建机股份的计划。
4、本公司未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处置间接持有的*ST建机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履行的相关程序
煤化集团于2011年7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本次整体划转,并于2011年7月15日下发了《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划转陕西建设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通知》,具体内容参见*ST建机2011年7月16日刊登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提示性公告。
本次划转已报省国资委备案。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基于*ST建机控股股东被整体划转,因出让方为煤化集团,受让方重装集团为煤化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故*ST建机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根据《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划转陕西建设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通知》陕煤化司发[2011]322号文,按照“债随资走,人随企走”的原则,将煤化集团所属建机集团整体划转本公司。划转范围包括建机集团的全部资产(包括其持有的*ST建机24.95%的股份)、负债、人员。本次权益变动自文件下发之日起生效。
二、公司在*ST建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本次划转前,本公司未持有*ST建机的股份。
本次划转后,本公司间接持有*ST建机股份3,531.2883万股,占股份总数的24.95%。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限制情况
建机集团现时持有*ST建机股份35,312,883股,所持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现金交易。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后续持股计划
本公司间接持有*ST建机股份不以终止其上市地位为目的;本公司尚无继续增持*ST建机股份的计划;本公司未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处置间接持有的*ST建机股份。
二、对*ST建机业务调整、资产重组的计划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尚无任何具体的对*ST建机业务调整、资产重组的方案。
三、对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改变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本公司对*ST建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没有调整计划。
四、对公司章程修改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无修改﹡ST建机公司章程的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ST建机公司章程中没有涉及关于阻碍收购其控制权的条款,本公司亦没有计划在*ST建机公司章程中增加可能阻碍收购*ST建机控制权的条款。
五、本公司无对*ST建机现有员工聘用计划做出重大变更的计划
六、本公司无对*ST建机分红政策做出重大变化的计划
七、业务和组织结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公司并无具体的对*ST建机业务和组织结构进行调整的计划。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ST建机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ST建机章程的规定行使相关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本公司将继续保持*ST建机在人员、财务、机构、业务、资产等方面的独立性。
(一)资产独立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ST建机对自己全部资产拥有完整、独立的所有权,与本公司资产严格分开,完全独立经营,不存在混合经营、资产不明晰的情形。
(二)人员独立
*ST建机将继续拥有独立完整的劳动、人事管理体系,该等体系与本公司完全独立。*ST建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任职,并领取薪酬。本公司向*ST建机推荐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不干预*ST建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
(三)财务独立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ST建机将继续保持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ST建机将继续保留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本公司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能够依法独立纳税,独立做出财务决策,本公司不会干预*ST建机的资金使用。
(四)*ST建机将继续保持健全的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ST建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五)业务独立
*ST建机将拥有独立的经营管理系统,有独立开展经营业务的资产、人员、场地和品牌,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本公司不会对*ST建机的正常经营活动进行干预。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ST建机仍将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包括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独立。
二、与*ST建机间的同业竞争及相关解决措施
本公司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本公司按照煤化集团的业务分类,负责对出资的独资、控股、参股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及其管理考核。本公司目前出资的公司主要业务范围为采煤机、掘进机、液压支架、绞车、电机车、矿车、矿用通风机、扒斗装岩机、金属顶梁;机械加工、安装、修理;进出口水工设备,非标设备;管件接头等的生产和销售,与﹡ST建机不构成同业竞争。
本公司承诺:今后本公司控制下的所有企业,均不从事与*ST建机主营业务够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本公司不会利用间接控制*ST建机的地位损害*ST建机及其他股东的正当权益。
三、与*ST建机的关联交易及相关决策措施
2011年本公司之子公司西安重装渭南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ST建机之子公司陕西建设钢构有限公司签订《西安重工渭南永泰LED光电工业园建设项目钢结构工程》;本公司之子公司西安重装澄合煤矿机械有限公司与*ST建机之子公司陕西建设钢构有限公司签订的《圆环链车间及综采修理车间钢结构工程》。上述两项关联交易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除此之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ST建机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本公司承诺:将尽量减少与*ST建机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ST建机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二十四个月内与*ST建机的重大交易情况;
2011年本公司之子公司西安重装渭南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ST建机之子公司陕西建设钢构有限公司签订《西安重工渭南永泰LED光电工业园建设项目钢结构工程》;本公司之子公司西安重装澄合煤矿机械有限公司与*ST建机之子公司陕西建设钢构有限公司签订《圆环链车间及综采修理车间钢结构工程》。上述两项关联交易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二、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二十四个月内没有与下列当事人发生以下重大交易:
1、与*ST建机及其子公司进行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ST建机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前述交易按累计金额计算);
2、与*ST建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交易;
3、存在对拟更换的*ST建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4、对*ST建机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公司在煤化集团决定本次划转之日前六个月内并不存在买卖*ST建机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煤化集团决定本次划转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ST建机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煤化集团决定本次划转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ST建机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十节 财务资料
一、本公司2010年合并会计报表
1、2010年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
注:表中带*科目为合并会计报表专用;加△项目为金融类企业专用,带#为外商投资企业专用。
2、2010年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单位:元
■
注:表中带*科目为合并会计报表专用;加△项目为金融类企业专用。
3、2010年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
注:加△项目为金融类企业专用。
二、本公司2010年会计报表审计意见主要内容
陕西华西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日对本公司2010年度会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主要意见如下: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西安重工装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0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2010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西安重工装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我们认为,西安重工装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西安重工装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本公司主要会计政策和主要会计科目注释
1、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补充规定。
2、会计年度: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3、核算办法: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资产以历史成本法为计价原则。
4、记账本位币:人民币
5、存货按照实际成本法核算。
6、固定资产计价及折旧方法:按成本入账,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及按照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等情况外,均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
7、长期投资核算方法:长期投资的成本按投资时的实际支付的价款或确定的价值入账。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公司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能够按照《收购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公司不存在以下情形:
1、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2、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3、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ST建机的其他情形。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三、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承诺: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一、本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三、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划转陕西建设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通知
四、本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五、本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六、本公司关于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能够按照《收购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的《承诺函》
七、本公司2010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八、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变更的说明
九、本公司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说明
十、煤化集团决定本次划转的相关董事会文件
十一、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买卖*ST建机股票情况的专项说明以及登记结算公司证明文件
十二、本公司之子公司西安重装渭南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ST建机之子公司陕西建设钢构有限公司签订的《西安重工渭南永泰LED光电工业园建设项目钢结构工程》
十三、本公司之子公司西安重装澄合煤矿机械有限公司与*ST建机之子公司陕西建设钢构有限公司签订的《圆环链车间及综采修理车间钢结构工程》
上述备查文件的置备地点:
1、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2、上海证券交易所
3、本报告书的披露网站:www.sse.com.cn
西安重工装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王增强
签署日期: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表
详式报告书附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本公司/重装集团 | 指 | 西安重工装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建机集团 | 指 | 陕西建设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煤化集团 | 指 |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ST建机 | 指 |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报告书 | 指 | *ST建机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划转 | 指 | 煤化集团将其全资子公司建机集团整体划转给本公司,导致本公司间接持有*ST建机24.95%的股份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劵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劵法》 |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省国资委 | 指 | 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劵交易所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 2010年 | |
| 总资产(元) | 2,799,413,930.84 |
| 净资产(元) | 1,778,925,911.29 |
| 主营业务收入(元) | 1,250,745,294.83 |
| 主营业务利润(元) | 176,800,714.18 |
| 营业利润(元) | 7,459,190.40 |
| 利润总额(元) | 16,395,515.94 |
| 净利润(元) | 12,463,445.72 |
| 资产负债率(%) | 36.45 |
| 净资产收益率(%) | 0.70 |
|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 王增强 | 董事长、党委书记 | 中国 | 中国西安 | 无 |
| 李德锁 | 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 中国 | 中国西安 | 无 |
| 程 震 | 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纪委书记 | 中国 | 中国西安 | 无 |
| 张大伟 | 副总经理 | 中国 | 中国西安 | 无 |
| 李耀辉 | 副总经理 | 中国 | 中国西安 | 无 |
| 李树恺 | 副总经理 | 中国 | 中国西安 | 无 |
| 吴海雁 | 副总经理 | 中国 | 中国西安 | 无 |
| 王德马 | 监事 | 中国 | 中国西安 | 无 |
| 项 目 | 2010年末数 |
| 流动资产: | —— |
| 货币资金 | 946,069,559.00 |
| △结算备付金 | |
| △拆出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49,099,254.00 |
| 应收账款 | 710,305,764.79 |
| 预付款项 | 14,209,543.83 |
| △应收保费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应收利息 | |
| 其他应收款 | 47,618,33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存货 | 556,090,351.41 |
| 其中:原材料 | 132,194,594.87 |
| 库存商品(产成品) | 187,985,768.5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
| 流动资产合计 | 2,323,392,807.76 |
| 非流动资产: | ——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108,800,0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原价 | 280,268,682.40 |
| 减:累计折旧 | 106,094,577.22 |
| 固定资产净值 | 174,174,105.18 |
|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
| 固定资产净额 | 174,174,105.18 |
| 在建工程 | 44,281,496.30 |
| 工程物资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无形资产 | 133,782,851.79 |
|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997,721.0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3,984,948.8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其中:特准储备物资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76,021,123.08 |
| 资 产 总 计 | 2,799,413,930.84 |
| 流动负债: | —— |
| 短期借款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拆入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36,012,980.12 |
| 应付账款 | 695,078,610.53 |
| 预收款项 | 96,064,256.96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应付职工薪酬 | 68,047,580.96 |
| 其中:应付工资 | 20,771,824.70 |
| 应付福利费 | |
| #其中: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 |
| 应交税费 | 35,237,848.40 |
| 其中:应交税金 | 30,660,671.94 |
| 应付利息 | |
| 其他应付款 | 85,269,085.96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流动负债合计 | 1,015,710,362.93 |
| 非流动负债: | ——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长期应付款 | |
| 专项应付款 | 1,300,000.00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3,477,656.62 |
| 其中:特准储备基金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777,656.62 |
| 负 债 合 计 | 1,020,488,019.5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 实收资本(股本) | 1,245,000,000.00 |
| 国家资本 | |
| 集体资本 | |
| 法人资本 | 1,245,000,000.00 |
| 其中:国有法人资本 | 1,245,000,000.00 |
| 集体法人资本 | |
| 个人资本 |
| 外商资本 | |
| #减:已归还投资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净额 | 1,245,000,000.00 |
| 资本公积 | |
| 减:库存股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
| 其中:法定公积金 | |
| 任意公积金 | |
| #储备基金 | |
| #企业发展基金 | |
| #利润归还投资 |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未分配利润 | 15,076,689.61 |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260,076,689.61 |
| *少数股东权益 | 518,849,221.68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778,925,911.2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799,413,930.84 |
| 项 目 | 2010年实际数 |
| 一、营业总收入 | 1,285,685,042.07 |
| 其中:营业收入 | 1,285,685,042.07 |
|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 1,250,745,294.83 |
| 其他业务收入 | 34,939,747.24 |
| △利息收入 | |
| △已赚保费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二、营业总成本 | 1,278,282,156.81 |
| 其中:营业成本 | 1,100,448,668.72 |
|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 1,067,700,240.22 |
| 其他业务成本 | 32,748,428.50 |
| △利息支出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退保金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分保费用 |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6,244,340.43 |
| 销售费用 | 65,926,905.12 |
| 管理费用 | 108,425,433.60 |
| 其中:业务招待费 | 5,149,385.70 |
| 研究与开发费 | 1,941,325.46 |
| 财务费用 | -6,888,900.66 |
| 其中:利息支出 | 576,133.28 |
| 利息收入 | 7,578,030.09 |
| 汇兑净损失(净收益以“-”号填列) | |
| 资产减值损失 | 4,125,709.60 |
| 其他 |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6,305.14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459,190.40 |
| 加:营业外收入 | 10,665,624.40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1,846,105.53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 政府补助 | 4,600,000.00 |
| 债务重组利得 | 260,000.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1,729,298.86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737,614.61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 债务重组损失 | 700,000.00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6,395,515.94 |
| 减:所得税费用 | 3,932,070.22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463,445.72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354,959.25 |
| *少数股东损益 | 8,108,486.47 |
| 六、每股收益: | —— |
| 基本每股收益 | |
| 稀释每股收益 | |
| 七、其他综合收益 | |
| 八、综合收益总额 | 12,463,445.72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4,354,959.25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8,108,486.47 |
| 项 目 | 2010年金额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76,690,796.07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052,128.8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92,742,924.96 |
| 购买商品、接收劳务支付的现金 | 462,279,575.87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68,932,608.1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8,316,593.1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4,402,870.3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13,931,647.5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188,722.5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6,305.14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 13,81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0,115.1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 39,681,439.8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08,8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32,084.26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8,913,524.1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8,843,408.96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744,648,621.28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44,652,049.67 |
|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44,648,621.28 |
|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 416,076.20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16,076.2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44,232,545.08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74,200,413.5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71,869,145.45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46,069,559.00 |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股票简称 | *ST建机 | 股票代码 | 600984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西安重工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泾朴路东段9号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 | 是 □ 否 √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 是 □ 否 √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受托股权划转)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0 持股比例:0 | ||
|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3531.2883万股 变动比例:24.95% |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 是 □ 否 √ |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 是 □ 否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 是 □ 否 √ | ||
|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 | 是 √ 否 □ | ||
| 是否以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 ||
|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 是 □ 否 √ | ||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 是 □ 否 √ |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 | 是 □ 否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 | 是 □ 否 √ | ||
|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 |||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王增强 签署日期: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