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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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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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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7-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凯迪电力 编号:2011-55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电力”或“公司”)于2011年7月8日以传真、亲自送达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1年7月2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

    本次会议及其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东湖高新的股权投资指定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派驻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湖高新”)的原董事长罗廷元先生于2011年5月 25 日辞去东湖高新董事职务,公司在东湖高新董事会中已无董事席位,丧失了对东湖高新经营决策及财务政策的重大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从丧失重大影响之日起,本公司对东湖高新的股权投资不再按照“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核算。同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金融资产》中规定“对于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的金融资产,企业可以将其直接指定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由于东湖高新是一家上市公司,其公允价值能够通过股票二级市场获得,故公司将对东湖高新的股权投资指定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予以核算。自2011年5月25日起,公司对东湖高新投资的会计核算自上述“长期股权投资”转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截至目前公司持有东湖高新股票71,302,384股,持股比例14.37%。

    该议案已经公司审计机构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认同。

    表决结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议案》

    公司原子公司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湖高新”) 由于前期会计差错追溯调整了2005年至2009年财务报表。公司在2011年以前作为东湖高新的控股股东一直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11年因东湖高新董事会成员变动,公司丧失了对其控制权,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因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凯迪电力在2011年前作为东湖高新的母公司应在子公司东湖高新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同时对以前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并追溯调整2005年至2009年的财务报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公告》。

    表决结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2011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担保方式的议案》

    2011年5月11日,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443,000万元担保额度议案》(详见公告编号:2011-39)。该项议案就公司2011年度为下属21家全资子公司向银行融资不超过443,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公司为子公司固定资产贷款提供的是完工担保(详见公告编号:2011-28)。

    目前,根据公司与银行金融机构的协商情况,公司拟就上述担保,在担保对象及担保额度不变的情况下,除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外,另以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追加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外担保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担保风险进行有效控制。公司为子公司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同时公司以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追加股权质押担保,均是为了支持子公司项目开发及生产经营。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合理、公允;该等对外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该担保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变更2011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担保方式的公告》

    特此公告。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7月25日

    股票简称:凯迪电力 股票代码:000939 公告编号:2011-56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第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电力”或“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1年7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3人,实到3人;分别为贺佐智、张自军、徐利哲。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及其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未发现参与201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凯迪电力在2011年前作为东湖高新的母公司应在子公司东湖高新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同时对以前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并追溯调整2005年至2009年的财务报表。

    本次公司对以前年度会计差错的追溯调整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公告》。

    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凯迪电力 编号:2011-57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0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原因及说明

    1、2011年,审计署对湖北省国家税务局2009年至2010年税收征管情况进行审计,认定公司原子公司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湖高新”)2007年不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2008年、2009年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均未达到60%的规定比例,不得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已享受优惠的,应补缴已减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2、2011年6月23日,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对东湖高新下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国税通【2011】001 号),要求东湖高新对2008年高新技术资格申报资料及相关数据进行认真核查,涉及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问题,及时自查补缴税款。

    2011年,东湖高新已补缴2005年—2009年所得税款共计3,301.83万元,滞纳金共计1,593.36万元,并进行会计差错更正,追溯调整财务报表。

    对于上述会计差错事项,东湖高新公司对2005年度至2009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事项累计调减2011年初归属于东湖高新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3,018,255.10元,其中,调减盈余公积3,159,437.14元,调减未分配利润29,858,817.96元。

    二、更正事项对本公司2005-2009年度合并比较财务报表影响及更正后的财务指标

    1、2005年度:调增应交税费4,484,210.59元、调减未分配利润1,326,429.49元、调减少数股东权益3,157,781.10元、调增所得税费用4,484,210.59元、调减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326,429.49元、调减少数股东收益3,157,781.10元;

    2、2006年度:调增应交税费8,459,489.99元、调减未分配利润2,502,317.14元、调减少数股东权益5,957,172.85元、调增所得税费用3,975,279.40元、调减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175,887.65元、调减少数股东收益2,799,391.75元;

    3、2007年度:调增应交税费15,274,218.13元、调减未分配利润4,518,113.72元、调减少数股东权益10,756,104.41元、调增所得税费用6,814,728.14元、调减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015,796.58元、调减少数股东收益4,798,931.56元;

    4、2008年度:调增应交税费23,616,334.40元、调减未分配利润6,937,327.44元、调减少数股东权益16,679,006.96元、调增所得税费用8,342,116.27元、调减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419,213.72元、调减少数股东收益5,922,902.55元;

    5、2009年度:调增应交税费33,018,255.10元、调减未分配利润9,663,884.44元、调减少数股东权益23,354,370.66元、调增所得税费用9,401,920.70元、调减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726,557.00元、调减少数股东收益6,675,363.70元;

    以上调整如下表所示:

    调整期间项目负债项目股东权益项目损益项目
    应交税费未分配利润少数股东权益所得税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2005年更正后4,363,847.47349,551,957.96620,332,594.6933,396,497.01100,865,840.71
    更正前-120,363.12350,878,387.45623,490,375.7928,912,286.42102,192,270.20
    影响数4,484,210.59-1,326,429.49-3,157,781.104,484,210.59-1,326,429.49
    2006年更正后51,084,248.87423,234,079.87603,831,939.4227,317,778.91110,722,039.11
    更正前42,624,758.88425,736,397.01609,789,112.2723,342,499.51111,897,926.76
    影响数8,459,489.99-2,502,317.14-5,957,172.853,975,279.40-1,175,887.65
    2007年更正后85,181,463.07744,535,038.36887,991,884.83149,549,594.92384,444,537.38
    更正前69,907,244.94749,053,152.08898,747,989.24142,734,866.78386,460,333.96
    影响数15,274,218.13-4,518,113.72-10,756,104.416,814,728.14-2,015,796.58
    2008年更正后129,206,612.65728,616,969.43952,585,081.9699,840,849.9613,777,655.13
    更正前105,590,278.25735,554,296.87969,264,088.9291,498,733.6916,196,868.85
    影响数23,616,334.40-6,937,327.44-16,679,006.968,342,116.27-2,419,213.72
    2009年更正后172,642,340.74908,025,116.851,076,588,230.67104,216,016.26188,369,996.70
    更正前139,624,085.64917,689,001.291,099,942,601.3394,814,095.56191,096,553.70
    影响数33,018,255.10-9,663,884.44-23,354,370.669,401,920.70-2,726,557.00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计师事务所及独立董事对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及意见

    1、公司于2011年7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会计差错的更正是恰当的,能够提高了公司的财务信息质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2、公司于2011年7月21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一致同意公司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监事会认为:本次对以前年度会计差错的追溯调整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3、公司聘请的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会计差错出具了《会计差错更正专项审核报告》,认为:对公司编制的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文件规定。

    4、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说明。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特此公告。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7月25日

    股票简称:凯迪电力 股票代码:000939 公告编号:2011-59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2011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担保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21家全资子公司(明细详见“一、1项”)

    ●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为 509,600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后,公司在本年担保总额度内具体办理每项担保时,将不再逐项提请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1年5月11日,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443,000万元担保额度议案》(详见公告编号:2011-39)。该项议案就公司2011年度为下属21家全资子公司向银行融资不超过443,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公司为子公司固定资产贷款提供的是完工担保(详见公告编号:2011-28)。

    目前,根据公司与银行金融机构的协商情况,公司拟就上述担保,在担保对象及担保额度不变的情况下,除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外,另以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追加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1、具体担保对象和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表:

    序号项 目 名 称最高担保额度(万元)
    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小 计
    1来凤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000.003,000.0023,000.00
    2崇阳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000.003,000.0023,000.00
    3松滋市凯迪阳光生物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000.003,000.0023,000.00
    4南陵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000.003,000.0023,000.00
    5淮南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000.003,000.0023,000.00
    6安仁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000.003,000.0023,000.00
    7隆回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000.003,000.0023,000.00
    8茶陵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000.003,000.0023,000.00
    9谷城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000.003,000.0023,000.00
    10丰都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000.003,000.0023,000.00
    11酉阳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000.003,000.0023,000.00
    12霍邱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000.003,000.0023,000.00
    13江陵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000.003,000.0023,000.00
    14庐江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000.003,000.0023,000.00
    15金寨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000.003,000.0023,000.00
    16霍山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000.003,000.0023,000.00
    17宿迁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4,000.003,000.0017,000.00
    18望江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4,000.003,000.0017,000.00
    19万载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3,000.003,000.00
    20祁东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3,000.003,000.00
    21河南蓝光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35,000.0035,000.00
    合 计348,000.0095,000.00443,000.00

    2、用于质押股权的相关情况

    序号项 目 名 称注册资本(万元)2011年6月30财务指标(万元)
    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1来凤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8,100.008,093.9700
    2崇阳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6,000.005,984.2400
    3松滋市凯迪阳光生物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0.00993.6700
    4南陵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0.00987.3700
    5淮南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0.00996.4600
    6安仁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8,100.008,098.9600
    7隆回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8,100.008,083.8600
    8茶陵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0.00956.6700
    9谷城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0.00200.0000
    10丰都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8,100.008,100.0000
    11酉阳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0.001,000.0000
    12霍邱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0.001,000.0000
    13江陵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0.001,000.0000
    14庐江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0.001,000.0000
    15金寨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6,000.006,000.0000
    16霍山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6,000.006,000.0000
    17宿迁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6,240.008,162.6500
    18望江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6,000.006,492.7900
    19万载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6,000.006,196.8500
    20祁东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6,000.005,936.43764.9149.62
    21河南蓝光环保发电有限公司43,900.0021,940.7717,934.68-1,964.74

    注:上述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质押以子公司的注册资本额为限。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详见公司2011年4月2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11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尚未签署有关担保协议,待股东大会通过该项担保决议后,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内容与金融机构签署担保协议。

    公司拟为各全资子公司提供固定资产贷款及流动资金贷款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及以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追加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为各子公司担保情况详见“一、1具体担保对象和提供的担保额度表”项。

    四、董事会意见

    1、目前,由于公司生物质项目建设处于集中开发期,对项目的建设资金及流动资金的需求量大,因此本次公司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外,以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追加股权质押担保的行为是有利于解决项目公司在开发过程中的资金需求,保持子公司正常的生产运营及在建项目建设的。

    2、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全资子公司经营管理风险及财务风险进行控制。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子公司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同时公司以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追加股权质押担保,均是为了支持子公司项目开发及生产经营。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合理、公允;该等对外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该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2011年6月30日,本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为 509,600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206.32%,其中对外担保19,600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