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 编号:临2011-018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及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7月25日在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申富路61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郭峰先生主持。60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出席了会议,代表股份339,135,720股,占公司总股本1,436,736,158股的23.60%,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决议有效。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 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1)为控股子公司上海紫藤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更名后为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500万美元提供担保
同意339,119,106股,反对9,192股,弃权7,422股,同意股份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99.9951%。
(2)为控股子公司上海紫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4000万美元提供担保
同意339,119,106股,反对9,192股,弃权7,422股,同意股份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99.9951%。
(3)为控股子公司上海紫丹食品包装印刷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9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同意339,119,106股,反对9,192股,弃权7,422股,同意股份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99.9951%。
(4)为控股子公司上海紫华企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0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同意339,119,106股,反对9,192股,弃权7,422股,同意股份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99.9951%。
(5)为控股子公司上海紫日包装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38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同意339,119,106股,反对9,192股,弃权7,422股,同意股份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99.9951%。
公司为上述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期限为三年,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书。
(上述议案的详细情况见2011年7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