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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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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1-07-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 600365 股票简称:*ST通葡 公告编号:临2011--018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7月15日以传真和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11年7月25日上午8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鹏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已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公司大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和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向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推荐,董事会同意提名王鹏先生、李欣新先生、吴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张屹山先生、李国义先生、吕桂霞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7人组成,本次换届提名6人,尚缺1人,待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有结果后,再行增补。

    上述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以决议形式形成审查报告和提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议。

    张屹山先生、李国义先生、吕桂霞女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有关材料在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吉林证监局审核通过后,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注: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见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附件三。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我们审阅了王鹏、吴涛、李欣新的相关资料,认为上述人员均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限制担任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提名、确定上述3人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我们审阅了李国义、张屹山、吕桂霞的相关资料,认为上述人员均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限制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提名、确定上述3人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6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请各位董事审议。

    2、关于向银行申请资产抵押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在吉林银行通化新华支行办理还旧借新贷款3500万元,期限一年。

    本次贷款以公司参加商业财产保险的办公楼、厂房及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第一受益人为吉林银行通化新华支行,抵押物具体为:

    坐落证 号面积结构用途用途
    通化市前兴路G0064189,009.61混合工业厂房
    通化市前兴路G0064194,147.36钢混工业厂房
    通化市前兴路G0064213,897.43混合工业厂房
    通化市前兴路G0064202,959.70混合办公
    通化市前兴路SO92881309.68混合其他用途
    通化市前兴路SO92887733.19砖木仓库
    通化市前兴路SO928801,207.12混合工业厂房
    通化市前兴路SO930245,745.39砖木工业厂房
    通化市前兴路SO928891,536.92混合仓库
    通化市前兴路SO928841,624.24砖木仓库
    通化市前兴路(97)第00047558,316.00土地工业

    此贷款事宜全权委托公司总经理办理。

    表决结果:同意6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3、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4、关于召开2011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鹏:1975年参加工作,长期从事企业管理工作,曾担任集安市食品公司经理、集安市石油公司经理、康保龄(马来西亚)有限公司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李欣新:1971年10月17日出生,1994毕业于中国农业大学生物学院微生物专业,学士,2004年毕业于北京大学项目管理研究生班,硕士。曾任:中粮酒业有限公司和烟台中粮葡萄酿酒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中粮酒业有限公司品牌维护部经理、中粮工业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战略小组成员、昆明云南红酒业发展有限公司营运总监。现任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吴涛:中共党员,博士学历,教授职称。1982 年1 月至2000 年7 月,历任国防科技大学计算机系教员、讲师、教研室副主任、校科研部副部长,并于1996年10月起兼任银河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总裁;2000 年8 月起任军神集团副总裁;2002年6月起任加拿大嘉汉林业国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3年11月起任广东省惠州仲恺生物科技园总经理,2004 年12 月起至今任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师。现任本公司董事。

    李国义:1956年11月12日出生,毕业于长春光机学院,研究生学历。曾任长春市郊区税务局税政科科员、长春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股份制处副处长、长春市证监会机构处处长、中国证监会长春特派办综合处处长。现任吉林省证券协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本公司独立董事。

    张屹山:1949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吉林大学数学系教师、经济管理学院教师,日本国关西学院大学进修。现任吉林大学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导师、中国数量经济学会副理事长、吉林省数量经济学会理事长、全国MBA指导委员会委员、吉林省人民政府经济社会与环境咨询委员会委员、多年来一直从事经济数量分析理论与方法、企业经济与市场等方面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先后在《经济研究》《管理世界》、《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等重要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出版学术著作16部,独立或共同完成省部级以上课题5项,曾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一项,人民日报优秀内参二等奖一项,国家统计局优秀统计科研成果二等奖一项,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两项。本公司独立董事。

    吕桂霞:1968年10月21日出生,吉林工业大学管理工程学院毕业,工业企业管理学士学位,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金融经济师。历任黑龙江省粮食厅财务处会计,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市分行信贷员,吉林省资产评估事务所从事资产评估、审计工作,吉林纪元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中商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监事,现在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从事审计工作。现任吉林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附件二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李国义、张屹山、吕桂霞为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通化葡萄酒有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包括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盖章)

    二0一一年七 月二十五 日

    附件三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张屹山,作为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股通化葡萄酒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股通化葡萄酒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张屹山

    二0一一年七 月二十五 日

    附件三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吕桂霞,作为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股通化葡萄酒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股通化葡萄酒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吕桂霞

    二0一一年 七月 二十五日

    附件三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李国义,作为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股通化葡萄酒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股通化葡萄酒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李国义

    二0一一年七 月二十五 日

    股票代码: 600365 股票简称:*ST通葡 公告编号:临2011--019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届监事会任期已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公司大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和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向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推荐,监事会同意提名张建先生、王君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请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同时,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傅德武先生为职工代表监事(各位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审阅了张建、王君业、傅德武的相关资料,认为上述人员均具备担任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限制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提名、确定上述3人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的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我们审阅了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我们同意《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文件规定,我们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与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

    1、 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君业:大学文化,高级会计师,1990年7月开始在通化矿务局财务处负责全局成本管理及物价工作,1995年3月调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总会计师,现任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本公司监事。

    张建:持有法律及经济学学士学位及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任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部总监、新华联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在投资银行及企业融资方面积累了多年经验。本公司监事会召集人。

    傅德武:高中文化。历任通化葡萄酒总公司三车间副主任、主任,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纸箱厂厂长,现任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二车间主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股票代码: 600365 股票简称:*ST通葡 公告编号:临2011--020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经研究决定于2011年8月10日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1年8月10日 上午8:30-11:30

    二、会议地点: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会议议程: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关于向吉林银行申请资产抵押贷款的议案。

    四、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1年8月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到会,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五、参加会议办法:

    1、登记手续

    参加会议的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1年8月8日至2011年8月9日,每日上午9点至11点,下午1点至4点;(星期六、星期日除外)

    3、登记地点: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通化市前兴路28号)

    4、联系人:洪恩杰、高吉波

    5、联系方式:

    电话:0435—3949249

    传真:0435—3949616

    邮政编码:134002

    六、其他

    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全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注:本委托书复制有效。

    股票代码: 600365 股票简称:*ST通葡 公告编号:临2011--021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关于选举第五届

    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已届满,公司于2011年7月22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选举傅德武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傅德武:高中文化。历任通化葡萄酒总公司三车间副主任、主任,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纸箱厂厂长,现任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二车间主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