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江泉实业 编号:临2011-013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1年7月17日以传真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七届第三次董事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11年7月27日上午9: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了公司七届三次董事会议,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董事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关于签订《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木业厂租赁协议》的议案。
公司于2009 年9 月28 日签订了《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木业厂租赁协议》,将公司下属木业厂租赁给个体经营商谢成祥先生经营。租赁期三年,即自2009 年9 月30 日起至2012 年9 月29 日止。近日,应谢成祥先生请求,公司决定同意提前解除租赁协议;2011年7月27日,公司与个体经营商赵本春先生签订了《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木业厂租赁协议》,将下属木业厂租赁给个体经营商赵本春先生经营。年租金120万元,租赁期三年,即自2011年8月1日起至2014年7月31日止。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5 票,反对票数为0 票,弃权票数为0 票。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