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11-26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7月29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6,924,039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1.42%。会议由董事长葛黎明先生主持,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并根据表决结果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增补彭中天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增选彭中天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彭中天先生
同意76,924,0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的第五条进行如下修改:
原第五条 公司住所: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火炬大街759号,邮政编码:330029。
现修改为:第五条 公司住所:南昌市广场南路118号,邮政编码:330003。
同意76,924,0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吴冠雄律师、李慧青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11-27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1年7月29日,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运集团”)通知,长运集团于2011年7月2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售出本公司股份6,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
截止至目前,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65,676,8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36%。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