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11-031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公司分别于2011年7月14日、2011年7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及《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7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1年7月28日-2011年7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7月29日9:30—11:30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7月28日15:00—2011年7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工业城宝龙5路2号尚荣科技工业园会议室
4、投票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梁桂秋先生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下同)共计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7,011,01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2.6106%。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下同)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6,980,81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2.586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0人,代表股份30,2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246%。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梁桂秋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周玉梅女士、吴波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7,011,0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为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7,011,0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为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授信额度内发生的债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7,011,0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为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财务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7,011,0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为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投资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7,011,0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为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7,011,0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为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7,011,0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为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周玉梅律师、吴波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