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2 证券简称:华阳科技 公告编号:2011-041
山东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精细化工相关资产出售给自然人陈勇,转让总价格为人民币2400万元。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四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 精细化工资产不存在其他第三人权利和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或者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本次资产转让行为已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复。
一、交易概述
(一)山东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拥有的精细化工部分资产出售给自然人陈勇。精细化工相关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11年3月31日的评估如下:资产账面价值2,021.64万元,评估值2,387.27万元,评估增值365.63万元,增值率18.09 %。经双方协商确定转让总价格为人民币2400万元整。双方于2011年7月31日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书》
(二)公司四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精细化工相关资产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出售精细化工相关资产,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以不低于评估价值的价格出售公司精细化工相关资产。
(三)此项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精细化工资产不存在其他第三人权利和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或者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本次资产转让行为已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复。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资产购买方:陈勇
陈勇先生与华阳科技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陈勇先生控制的主要企业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鑫泰恒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城南嘉园益城园16号楼10层1-1019
注册号:110106013348193
法人代表: 陈勇
注册资本: 500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蓖麻种植、销售石油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石油探测设备及配件、仪器仪表、润滑油、矿产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家用电器 金属材料、化肥、农药。
经营期限:2010年11月04日至2030年11月04日。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公司与自然人陈勇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出售公司所拥有精细化工相关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土地,资产总额2,021.64万元,具体包括固定资产1,973.17万元,在建工程19.52万元,土地使用权28.95万元,该资产主要生产高纯度氯乙酸,该生产线目前处于正常生产状态。
(二)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经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2011年3月31日为资产评估基准日,以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结合委估对象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采用成本法对山东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精细化工相关资产进行评估,出具了中联评报字[2011]第462号《资产评估报告》。经评估,精细化工资产评估值为2,387.27万元。
上述评估结果已报送相关权限国资部门备案。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产权持有单位:山东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2011年3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
B | C | D=C-B | E=D/B×100% | ||
1 | 流动资产 | - | - | - | |
2 | 非流动资产 | 2,021.64 | 2,387.27 | 365.63 | 18.09 |
3 |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 - | - | - | |
4 | 固定资产 | 1,973.17 | 2,035.38 | 62.21 | 3.15 |
5 | 在建工程 | 19.52 | 19.52 | - | - |
6 | 工程物资 | - | - | - | |
7 | 无形资产 | 28.95 | 332.36 | 303.41 | 1,048.05 |
8 | 其中:土地使用权 | 28.95 | 332.36 | 303.41 | 1,048.05 |
10 | 资产总计 | 2,021.64 | 2,387.27 | 365.63 | 18.09 |
(三)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资产出售之后发生的债权债务全部由购买方自行承担,资产出售之前所发生的相关债权债务由资产出售方承担,如资产购买方有经营需要,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一)交易双方名称:
出售方:山东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方:陈勇
(二)合同签署日期:2011年7月31日。
(三)合同签署地点:山东省宁阳县磁窑镇。
(四)交易内容:华阳科技将精细化工相关资产出售给自然人陈勇。(五)交易价格:人民币2400万元。
(六)交付结算方式:资产出售价款在资产转让协议书签订之日支付转让款2000万元,余款于本合同所涉资产交割完成后一个月内一次性结清。
(七)交付或过户时间安排:本次出售资产中的机器设备、原材料、产成品等实物资产出售方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交付于购买方进行接收管理。
(八)合同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本合同自签约双方签字盖章,购买方支付出售方2000万元后生效。
(九)定价政策
本次资产出售价格以经评估确认后的资产净值为定价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十)争议解决及违约条款:双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可依法向资产出售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资产出售方所属精细化工的现有从事生产、管理人员,购买方如继续聘用的,可经劳资双方协商后继续聘用,如不继续聘用的,由资产出售方负责安置。交易完成后双方不构成关联方,不会产生关联交易。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华阳科技通过出售精细化工相关资产,将使公司能够集中力量经营现有农药业务,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无不良影响。
七、备查文件目录
1、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2、华阳科技与陈勇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书》。
山东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