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临2011-020
深圳燃气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8月1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15名,因议案涉及与公司股东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港华投资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包德元先生、欧大江先生、刘秋辉先生、韩德宏先生、张小东先生、吕华先生、陈永坚先生、关育材先生、黄维义先生回避了议案的表决,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方案中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2011 年4月2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和2011 年5 月26 日召开的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已用自筹资金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进行了先期投资,根据有关规定,按2010 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募集资金金额作如下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8,500万元(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95,063.33万元(项目投资总额154,940 万元减去截至2011 年4 月26 日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金额59,876.67万元)。除该事项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