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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8-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维维股份 证券代码:600300 编号:临2011-013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和新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7月13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出通知,于2011年8月1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957,712,0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7.28%。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杨启典先生主持。

      经大会审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董监事选举采取累计投票制)通过了以下议案:

      1、通过了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选举崔桂亮先生、杨启典先生、熊铁虹先生、孟召永先生、梅野雅之先生、东隆先生、黑木直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

      崔桂亮先生获得同意957,712,073投票权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弃权0投票权数,反对0投票权数。

      杨启典先生获得同意957,712,073投票权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弃权0投票权数,反对0投票权数。

      熊铁虹先生获得同意957,712,073投票权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弃权0投票权数,反对0投票权数。

      孟召永先生获得同意957,712,073投票权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弃权0投票权数,反对0投票权数。

      梅野雅之先生获得同意957,712,073投票权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弃权0投票权数,反对0投票权数。

      东隆先生获得同意957,712,073投票权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弃权0投票权数,反对0投票权数。

      黑木直树先生获得同意957,712,073投票权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弃权0投票权数,反对0投票权数。1

      2、通过了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罗栋梁先生、张纲先生、曹胜根先生、赵长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

      罗栋梁先生获得同意957,712,073投票权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弃权0投票权数,反对0投票权数。

      张纲先生获得同意957,712,073投票权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弃权0投票权数,反对0投票权数。

      曹胜根先生获得同意957,712,073投票权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弃权0投票权数,反对0投票权数。

      赵长胜先生获得同意957,712,073投票权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弃权0投票权数,反对0投票权数。

      3、通过了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选举宋晓梅女士、徐缨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其中:

      宋晓梅女士获得同意957,712,073投票权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弃权0投票权数,反对0投票权数。

      徐缨女士获得同意957,712,073投票权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弃权0投票权数,反对0投票权数。

      4、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票5票,代表957,712,07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100%。弃权票0票,代表0股,反对票0票,代表0股。

      5、通过了关于公司持续性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票4票,代表421,916,40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表所持股份的100%。弃权票0票,代表0股,反对票0票,代表0股。

      (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共和律师事务所张梅英律师、刘静华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八月一日

      股票简称:维维股份 证券代码:600300 编号:临2011-014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7月21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的形式发出通知,于2011年8月1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1人,实到9人,梅野雅之副董事长因公没能参加,委托东隆董事代为参加并行使表决权、赵长胜独立董事因公没能参加,委托罗栋梁独立董事代为参加并行使表决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杨启典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并一致同意通过了以下事项:

      1、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杨启典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2、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梅野雅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3、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熊铁虹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4、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聘任曹荣开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黑木直树先生、张明扬先生、孙欣女士、丁金礼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霍立娟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5、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孟召永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秘书。

      6、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詹齐安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7、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任委员:杨启典 成员:崔桂亮、梅野雅之、熊铁虹、东隆、张纲、赵长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任委员:罗栋梁 成员:熊铁虹、孟召永、张纲、曹胜根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任委员:赵长胜 成员:杨启典、黑木直树、张纲、曹胜根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任委员:张纲 成员:崔桂亮、杨启典、赵长胜、罗栋梁

      独立董事出据了关于对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认为上述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相关规定。上述人员的提名以及聘任事项的审议和表决通过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方式、聘任程序合法。

      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附后。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八月一日

      附件:高管人员简历

      熊铁虹先生 1957年11月生 中共党员 硕士学位

      曾任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曹荣开先生 1962年5月生 中共党员 研究生学历 工程师

      曾任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珠海维维大亨乳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黑木直树先生 1966年6月生  大学学历

      曾任Health care事业部系长、OIAA事业部系长、金车大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现任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张明扬先生 1961年8月生 中共党员 大专学历 会计师

      曾任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财务中心经理、总会计师

      现任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财务中心经理。

      丁金礼先生 1962年9月生 中共党员 本科学历 会计师 审计师

      曾任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济师,现任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投资中心经理。

      孙 欣女士 1963年5月生 高级经济师 高级工程师 博士学位

      曾任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研发中心主任,现任维维食品

      饮料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中心经理 总工程师 研发中心主任。

      霍立娟女士 1975年10月 经济学学士学位

      1994年9月-1998年07月 就读于中央财经大学会计系会计学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曾任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会计、维维物流总配售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孟召永先生 1972年11月生 中共党员 硕士学位

      曾任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办公室处长、副主任、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现任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召集人,董事长办公室主任。

      詹齐安先生 1972年5月生 经济学学士

      曾任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中心部长,2007年6月至今任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投资中心投资助理。

      股票简称:维维股份 证券代码:600300 编号:临2011-015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7月21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的形式发出通知,于2011年8月1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宋晓梅女士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选举宋晓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召集人。

      宋晓梅女士的简历已于2011年7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上披露。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一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