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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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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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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1-08-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3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7月20日以传真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1年8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夏春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董事会充分讨论,采取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该决议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编制的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并认为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对因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调整的会计处理是恰当的,调整后相关指标的计算是正确的。

      《201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该决议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分别在北京、广东两地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其中,北京地区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广东地区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一年八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4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7月20日以传真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1年8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7人,实际参会6人,其中监事吴传铨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书面委托监事王云鹤先生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春丽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该决议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编制的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并认为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对因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调整的会计处理是恰当的,调整后相关指标的计算是正确的。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该决议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分别在北京、广东两地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其中,北京地区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广东地区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一年八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6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在北京、广东两地以自有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公司名称暂定为北京宝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公司”)、广东宝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公司”)。北京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5,000万元,由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0%;广东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2,000万元,由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0%。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1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本次投资所涉及的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项投资行为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本项目投资主体为本公司,无其他投资主体。

      三、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北京公司

      1、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2、公司名称:北京宝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3、注册地址:北京市(以工商部门核准地址为准)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6、拟定经营范围:水处理剂、造纸助剂、选矿助剂、印染助剂、采油助剂、丙烯酰胺、聚丙烯酰胺、环保设备生产销售;水处理、石油开发、生物化工项目承包、咨询、技术转让和服务;投资管理。(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二)广东公司

      1、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2、公司名称:广东宝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3、注册地址:珠海市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6、拟定经营范围:水处理剂、造纸助剂、选矿助剂、印染助剂、采油助剂、丙烯酰胺、聚丙烯酰胺、环保设备生产销售;水处理、石油开发、生物化工项目承包、咨询、技术转让和服务;投资管理。(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主要目的 设立北京、广东子公司是为了进一步加强销售网络和渠道建设,强化三次采油、水处理、造纸、选矿等市场开拓,招揽人才,提升技术服务,拓展业务范围,扩大市场销售。

      2、存在的风险及对策 设立北京、广东子公司是本公司在进行充分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做出的决策。尽管所面临的市场需求不断增长,但由于新公司在市场开拓、经营管理等方面需要一段时间的磨合,其生产经营初期存在一定的管理和经营风险。

      对于母公司来说,公司资产、业务规模将迅速扩大,对人力资源、子公司管控等各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将进一步完善管控制度和措施,有效控制子公司经营风险。

      3、对本公司的影响 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将有利于公司业务拓展,提高市场开拓能力和服务水平,优化市场结构,扩大市场份额,巩固行业地位,提升市场竞争力和盈利水平。

      五、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一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