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66 证券简称:益盛药业 公告编号:2011-012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以当面送达、电话、传真、邮件的方式于2011年7月26日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11年7月30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当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现场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张益胜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非林地栽参扩建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以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非林地栽参扩建项目,能够有效地保证人参原料的质量,解决制约公司可持续发展、原料供应及质量等问题,以满足人参系列中成药产品的质量要求,而且公司可以对原材料成本进行控制,降低采购费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同时,变伐林栽参为非林地栽参符合国家天保工程要求,可有效地保护生态环境。因此,本项目具有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上述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董事会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20,709.19万元投资建设非林地栽参扩建项目,并提交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非林地栽参扩建项目>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人参饮片加工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以超募资金投资建设人参饮片加工项目,可培育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即人参深加工及精加工系列产品,形成中成药制剂、人参精深加工两条产业主线。项目在经营期间,盈利能力较强,资金回收较快,并具有较强的实现自身盈亏平衡的能力,项目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高于行业的平均水平。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上述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董事会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21,629.41万元投资建设人参饮片加工项目,并提交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人参饮片加工项目>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集安市益盛包装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盛包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5年9月7日,现注册资本100万元。本次拟增资金额为7,514.57万元,其中:1,9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5,614.57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益盛包装注册资本将达到2,000万元。本次增资将全部用于益盛包装异地改造工程。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7,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提供了所需流动资金。该方案的实施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该方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方案有利于实现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毕建涛先生为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毕建涛先生为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任职时间为2011年8月1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毕建涛先生简历见附件。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姜永华先生为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同意聘任姜永华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
姜永华先生简历见附件。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内部问责管理制度>的议案》。
《内部问责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的专项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的专项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的议案》。
《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突发事件危机处理管理制度>的议案》。
《突发事件危机处理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十六、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八月一日
附件:
毕建涛先生简历
毕建涛:男,1970年9月9日出生,本科学历,经济管理专业,助理经济师,政工师。1990年7月-1992年5月在中国农业银行集安市支行工作,任会计、信贷员;1992年5月-2004年5月在集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工作,任社稽核员、科员、业务科长;2004年5月-2011年5月在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驻通化办事处工作,任信贷资金科科长、综合业务指导部部长。毕建涛先生不持有本公司的股权,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姜永华先生简历
姜永华,男,1957年出生,本科学历,1997年6月-2000年12月,任集安制药有限公司提取车间主任;2001年1月-2005年1月,任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取车间主任;2005年2月-2008年3月,任本公司企管部部长;2008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审计监察部部长。
姜永华先生拥有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的规定,具备担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资格和能力。
证券代码:002566 证券简称:益盛药业 公告编号:2011-013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以当面送达、电话的方式于2011年7月26日向各监事发出,会议于2011年7月30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当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国君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非林地栽参扩建项目>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0,709.19万元建设非林地栽参扩建项目,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保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为公司和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公司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将超募资金20,709.19万元用于投资建设“非林地栽参扩建项目”,并提交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人参饮片加工项目>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1,629.41万元建设人参饮片加工项目,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保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为公司和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公司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将超募资金21,629.41万元用于投资建设“人参饮片加工项目”,并提交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公司全资子公司集安市益盛包装印刷有限公司增资,有助于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扩大子公司生产规模,提升产品质量,从而保证公司对包装产品的需求,促进公司持续发展;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此次超募资金使用行为经过公司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监事会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中的7,514.57万元向全资子公司集安市益盛包装印刷有限公司增资,其中:1,9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5,614.57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7,000万元超募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也没有损害股东利益,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同意使用7,000万元超募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肖波华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肖波华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职时间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肖波华先生简历见附件。
六、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八月一日
附件:
肖波华先生简历
肖波华先生,男,195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84年12月至2001年3月,任集安市工商银行信贷员、副科长、科长、副行长、行长;2001年4月至2011年7月,任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肖波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张益胜先生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的情况。
联系方式:0435-6236004 13844548745
邮箱:xiaobohua@yisheng-pharm.com
办公地址:吉林省集安市文化东路17-20号
证券代码:002566 证券简称:益盛药业 公告编号:2011-014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非林地栽参扩建项目”及“人参饮片
加工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市场发展的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谨慎研究及规划,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42,338.60万元用于投资新建“非林地栽参扩建项目”及“人参饮片加工项目”。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及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94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6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9.90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1,2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9,221,172.21元,超募资金总额为762,893,772.21元。
根据公司2011年4月1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2,6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7,000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截至目前,未安排使用的剩余超募资金为666,893,772.21元。
二、公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为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企业产业结构升级,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情况,经审慎研究和初步规划,公司本次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超募资金42,338.6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非林地栽参扩建项目”及“人参饮片加工项目”。公司拟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非林地栽参扩建项目
1、该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非林地栽参扩建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吉林省集安市台上镇、头道镇、财源镇、大路镇。
(4)项目建设内容:按照GAP标准建设人参种植基地12,000亩,有机肥生产车间10,020平方米,购置设备522台(套)。项目建成后,可年产鲜人参1,632吨,有机肥14,000吨。
(5)项目投资规划:项目总投资20,709.19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8,972.62万元,流动资金1,736.57万元。
建设投资包括:
建筑工程费3383.46万元,用于人参种植基地1443.20万元、有机肥厂1940.26万元;
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4008.48万元,用于人参种植基地2323.89万元、有机肥厂1684.59万元、生产工器具9.75万元、消防工器具3.70万元;
安装工程费209.68万元,用于人参种植基地9.52万元、有机肥厂200.16万元;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454.09万元,用于勘察费4.00万元、工程设计费241.03万元、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费24.10万元、种植基地技术转让费1206.00万元、种植基地土地租赁费8707.50万元(计划租赁土地12000亩,每亩租赁价格为1000元,租期7年)、试车费11.00万元、建设单位管理费及前期工作费222.74万元、办公生活用具购置费23.22万元、环保评估费7.00万元、人员培训费7.50万元、基本预备费903.46万元。
(6)建设期限:2011年6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
2、该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按照国家药品生产GMP要求,药品生产所需中药材要保证安全、稳定、有效、可控,达到GAP的要求,尤其是注射液原料药材,要求来源于GAP基地,药品原料不合格,将禁止生产。为了保证中成药的质量,特别是注射液的安全使用,给人参栽培提出更严格的要求。因此,通过高新技术来保证人参产业实现规范化、规模化的生产,从而保证中药材原料的质量,是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本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人参,对人参的需求量大。非林地栽参扩建项目达产后,可年产鲜人参1,632吨,届时公司产量的大幅扩张带来的原材料需求,可以通过自给满足,规避了市场供应不足、价格上涨、质量不稳定以及《药用植物及制剂进出口绿色行业标准》成为行业门槛带来的经营风险,保证公司快速发展对人参、人参果、人参茎叶等的需求。
(2)国务院明令禁止砍伐森林,25度以上坡地必须退耕还林,将山地恢复其自有的森林植被。为此,我国传统的伐林栽参的方式受到了严格的限制,致使人参主产区可种参的林地资源锐减以及严重不足。由此,给人参产业设定了持续发展的瓶颈,极大地限制了人参产业的发展。
非林地栽参是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保证人参栽培持续发展。因此该项目找到了一个发展人参种植的新途径。采取和推广非林地栽参模式,将有效地解决预栽参地不足的困难,为人参这一主导产业的发展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为人参产业可持续发展带来了不可估量的发展后劲,使人参这一主导产业更加健康发展,形成规范的、可控的人参栽培持续稳定发展的新格局。为人参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找到了一条根本出路。
(3)人参具有美容、增强人体抵抗力、健身、抗疲劳、镇静、安神益智、健脾益肺、生津止渴、抗衰老、延年益寿、滋补壮阳、大补元气等多项显著功效。有助于长久体弱者的康复及机体免疫力的提高。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保健意识不断增强,人参产品的需求量也不断增强,其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4)本项目将分散的伐林栽参的生产模式转向集中连片的非林地栽参的生产模式,努力使传统人参种植业向现代化人参种植业转变,创造了集中组织和管理生产,建立人参生产规范化质量管理体系(GAP)及生产计划及质量控制的有利条件,使人参栽培生产技术与国际接轨,实现生产管理六统一。即统一种子处理,统一种植移栽,统一田间管理,统一农药肥料使用,统一技术规程,统一机耕及收获。严格进行基地环境监测及种子鉴定,严格控制农药及肥料的安全使用,有效地控制农残及重金属超标,实现人参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化(GAP)。
3、项目预计效益:
根据公司对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并基于以下假设前提:
(1)项目按进度达产,市场情况基于现有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2)相关价格按现行同类产品市场价格。
根据吉林医药设计有限公司出具的非林地栽参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预计本项目完全达产后,年平均可实现销售收入14,688.00万元,利润总额5,502.67万元,项目总投资收益率26.57%(税前),静态投资回收期8.75年(税前)。
以上数据并不代表公司对盈利的保证,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以及市场形势变化、公司经营情况等多种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关联交易:
该项目的建设未涉及关联交易。
5、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市场需求量与预测情况有偏差,具有一定的市场风险。
(2)技术风险:自2007年开始,公司开始实施非林地栽参示范基地项目,经过多年的种植,掌握了非林地人参种植的关键技术,但本项目对人参的品质要求较高,具有一定的技术风险。
(3)成本风险:主要原材料的实际价格可能与预测价格有偏差,企业将面临一定的成本风险。
(二)人参饮片加工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人参饮片加工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吉林省集安市云水路与悦江路之间、民桥街西侧。
(4)项目建设内容:建设人参加工车间8,000平方米,综合办公楼5,600平方米,包材成品库(含地下冷库)4,720平方米,动力站2,025平方米,门卫45平方米,购置设备535台(套)。项目达产后,年可加工生晒参200吨、大力参130吨、模压红参150吨。
(5)项目投资规划:项目总投资21,629.41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9,394.33万元,流动资金2,235.08万元。
建设投资包括:
建筑工程费4128.90万元,用于人参加工车间、综合办公楼、动力站、包材成品库、门卫、厂区工程等土建工程建设。
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8540.88万元,用于人参加工车间、综合办公楼、动力站、包材成品库、门卫、厂区工程的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
安装工程费389.55万元。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890.06万元,用于土地购置费4000万元,(购置土地面积130000平方米,价格为308平方米/元)。
基本预备费1436.62万元。
(6)建设期限:2011年6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2、该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我公司是吉林省人参加工的大型企业之一,公司的实力及研发能力较强,具有相当一部分人参深、精产品生产加工技术,同时又具有人参深、精加工的后续产品技术储备,人参加工生产及开发新产品的经验极为丰富,为项目的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目前,公司已独立自主开发出振源胶囊、生脉注射液、振源口服液、复方人参间苯二酚搽剂、人参茎叶皂苷原料药、人参果皂苷原料药等多个品种。多年的生产经验和技术的成熟,为公司介入人参产业奠定一定基础。
(2)为了提高公司自身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扩大公司产品在市场上的占有份额,就必须形成自己的特色产业,使自己的产品具有独特的竞争优势,人参饮片加工项目的提出,是公司加强产品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举措。
(3)本项目的实施,可培育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即人参深加工及精加工系列产品,形成中成药制剂、人参精深加工两条产业主线,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
(4)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关于人参研究的不断深入和发展,人参化学成分及其药理作用已逐渐被发现,使得人参的研究和应用受到国内外的普遍重视。《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若干意见》出台,吉林省政府成立了人参领导小组,出台了《吉林省振兴人参产业重大项目谋划方案》。我公司紧紧抓住当前有利时机,计划注入资金建设该项目,形成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人参特色产业经济,实现企业经济发展的进一步跨越。
3、项目预计效益:
根据公司对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并基于以下假设前提:
(1)项目按进度达产,市场情况基于现有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开拓符合预期。
(2)相关价格按现行同类产品市场价格。
根据吉林医药设计有限公司出具的人参饮片加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预计本项目完全达产后,年可实现销售收入29,326.50万元,利润7,733.32万元。项目内部收益率35.75%(税前),投资回收期5.03年(税前)。
以上数据并不代表公司对盈利的保证,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以及市场形势变化、公司经营情况等多种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关联交易:
该项目的建设未涉及关联交易。
5、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市场需求量与预测情况有偏差,具有一定的市场风险。
(2)技术风险:公司有多年的人参加工生产经验、研发能力强、拥有多项核心技术、设备先进,但本项目对工艺设备及工艺技术应用要求高,具有一定的技术风险。
(3)成本风险:主要原材料的实际价格可能与预测价格有偏差,企业将面临一定的成本风险。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1年7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非林地栽参扩建项目>的议案》及《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人参饮片加工项目>的议案》。
四、独立董事对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非林地栽参扩建项目》及《人参饮片加工项目》发表独立意见:
作为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非林地栽参扩建项目》及《人参饮片加工项目》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确保公司“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保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为公司和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2、公司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同时承诺未来十二个月也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3、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合法、有效,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对公司发展具有积极的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将超募资金42,338.6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非林地栽参扩建项目”及“人参饮片加工项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保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为公司和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公司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将超募资金42,338.6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非林地栽参扩建项目”及“人参饮片加工项目”。
六、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额募集资金使用事项的专项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益盛药业本次将超额募集资金20,709.19万元用于“非林地栽参扩建项目”,已经益盛药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有助于降低原材料成本增加、供应不足等经营风险,为公司的进一步发展打下坚实基础,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民生证券同意益盛药业实施该项目。
2、益盛药业本次将超额募集资金21,629.41万元投资建设“人参饮片加工项目”,已经益盛药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项目的实施能够为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民生证券同意益盛药业实施该项目。
七、备查文件:
1、《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额募集资金使用事项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八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566 证券简称:益盛药业 公告编号:2011-015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
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及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94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6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9.90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1,2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9,221,172.21元,超募资金总额为762,893,772.21元。
根据公司2011年4月1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2,6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7,000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截至目前,未安排使用的剩余超募资金为666,893,772.21元。
二、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的计划
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7,514.57万元,向全资子公司集安市益盛包装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盛包装”)增资,其中:1,9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5,614.57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益盛包装注册资本将达到2,000万元。本次增资将全部用于益盛包装异地改造工程。
三、益盛包装基本情况及增资必要性
益盛包装成立于2005年9月7日,主营业务为包装品印刷、塑料制品、人参加工、纸张切割、销售,住所为吉林省集安市新建街33号,注册资本100万元,实收资本为100万元,目前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益盛包装作为益盛药业的全资子公司,其所生产的包装产品主要销往益盛药业。随着益盛药业的发展,益盛包装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也突显了出来。受厂区面积制约,无法增加设备、扩大产能,原料及成品仓库面积无法满足生产的需求,厂区生活服务设施不完备等,严重制约着公司的发展。
本项目的建设根据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二五”规划,以确保益盛药业生产需求为目标,为益盛包装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纵向延伸,形成系列配套的产业链,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和延伸加工。
本项目的建设可以使益盛包装更稳定、持续地发展,扩大了产品范围,在跟随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展的同时,以集安市整体市场为辅,可以多品种经营,进一步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
四、项目基本情况
益盛包装异地改造工程项目总投资7,514.57万元,其中:建设投资6,569.12万元,流动资金945.4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综合楼2,607平方米、丙类主厂房8,492平方米、丙类仓库8,636平方米、锅炉房、消防水泵房296平方米、变电所209平方米、门卫32平方米、食堂728平方米。购置设备494台(套)。
项目建成后,可年产彩盒1.2亿个、纸箱180万个、塑托1.05亿个、说明书1.4亿张、轻印刷及其他60万本,预计实现达产年销售收入8,689.52万元,利润1,981.84万元。
项目总投资收益率为26.37%,投资回收期:7.56年(含建设期)。
五、公司承诺
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向益盛包装增资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六、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的意见
1、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7,514.57万元向全资子公司益盛包装增资。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有助于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扩大子公司生产规模,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质量,从而保证公司对包装产品的需求、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此次超募资金使用行为经过公司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7,514.57万元向全资子公司集安市益盛包装印刷有限公司增资。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514.57万元对全资子公司益盛包装增资。公司监事会认为,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公司全资子公司集安市益盛包装印刷有限公司增资,有助于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扩大子公司生产规模,提升产品质量,从而保证公司对包装产品的需求,促进公司持续发展;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此次超募资金使用行为经过公司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7,514.57万元向全资子公司集安市益盛包装印刷有限公司增资。
4、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额募集资金使用事项的专项意见》,核查意见认为:益盛药业本次将超额募集资金7,514.57万元用于向子公司增资,已经益盛药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有助于完善公司配套的产业链,保证了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也为益盛包装提供了广阔的发展平台,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原则和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民生证券同意益盛药业实施该项目。
七、备查文件
1、《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额募集资金使用事项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八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566 证券简称:益盛药业 公告编号:2011-016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盛药业”或“公司”)于2011年7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就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益盛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94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6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9.90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1,2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9,221,172.21元。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1年3月1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1]第1040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前次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1年4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时使用9,600万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2,600万元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000万元。截至目前,补充流动资金已使用6,425万元,主要用于市场开发服务费、上缴税金、原材料采购、购置固定资产、非林地人参种植等方面的支出。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鉴于公司发展需要、经营规模扩大及原材料价格的上涨,产品研发、原材料采购等资金的投入越来越大,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需求,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方案有利于实现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也没有损害股东利益。预计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节约财务费用约162万元。
四、相关承诺内容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使用期满后,公司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超募资金中的7,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7,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提供了所需流动资金。该方案的实施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从内容和程序上,该方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方案有利于实现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7,000万元超募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7,000万元超募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也没有损害股东利益;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同意公司使用7,000万元超募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公司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额募集资金使用事项的专项意见》,核查意见认为:益盛药业本次将超募资金7,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益盛药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满足了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原因,在采购、研发等方面增加的资金需要,降低了财务费用,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民生证券同意益盛药业使用超募资金7,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 备查文件
1、《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额募集资金使用事项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八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566 证券简称:益盛药业 公告编号:2011-017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根据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定于2011年8月19日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8月19日(星期五)上午9:00;会议签到时间:8:30—8:50;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六)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8月12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1年8月12日(星期五)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六)会议地点:吉林省集安市文化东路17-20号,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非林地栽参扩建项目>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人参饮片加工项目>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选举肖波华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上述审议事项的详细情况请见刊登于2011年8月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公司公告。
三、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请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或法人单位证明(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三)登记时间:2011年8月16日至8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四)登记地点:吉林省集安市文化东路17-20号,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四楼证券部办公室。
(五)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出席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电话:0435—6236050
传真:0435—6236009
联系地点:吉林省集安市文化东路17-20号,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四楼证券部办公室。
邮编:134200
联系人:李铁军、丁富君
(二)会议费用
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等费用自理。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八月一日
附件: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委托人)现持有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盛药业”)股份_________股。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序 号 |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非林地栽参扩建项目”的议案》 | |||
2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 “人参饮片加工项目”的议案》 | |||
3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 |||
4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
5 | 《关于选举肖波华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1年___月___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