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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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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1-08-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11-02

    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7月30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1年 8月4日在浙江省上虞市经济开发区北一路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苗通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注册资本由原人民币13,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7,500万元。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修改后《公司章程》登载于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章程修改案》详见附件一。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经研究讨论,公司决定开设五个募集资金专户,分别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及浙江上虞农村合作银行下管支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投入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截至2011 年4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9,158.57万元(见《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说明书》)。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投入资金19,158.57万元。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出具了《关于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之保荐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投入资金的独立意见》。

    《关于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投入资金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在中山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000万元在广东中山投资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公司名称暂定为中山世纪华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出具了《关于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设立子公司事项的保荐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超募资金使用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在中山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在武汉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500万元在湖北武汉投资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公司名称暂定为武汉世纪华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出具了《关于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设立子公司事项的保荐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超募资金使用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在武汉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在成都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500万元在四川成都投资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公司名称暂定为成都世纪华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出具了《关于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设立子公司事项的保荐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超募资金使用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在成都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在烟台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拟以超募资金出资人民币3240万元和上虞一栋塑料有限公司合资在山东烟台设立一家子公司,子公司注册资本为3600万元。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出具了《关于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设立子公司事项的保荐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超募资金使用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在烟台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中的20,0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出具了《关于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设立子公司事项的保荐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超募资金使用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时间为2011年8月25日(星期四)上午9:30,会议地点为浙江省上虞市经济开发区北一路公司会议室,审议事项有:1、审议《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第一、二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8月 4 日

    附件一

    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改案

    鉴于公司已完成股票发行和资金募集工作,募集资金已到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将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由原人民币13,000万元增至人民币17,500万元,并完善《公司章程》(草案)相应的“空白”条款。

    修订条款对应表

    条款原章程(草案)内容修订后的章程内容
    第三条公司于【 】经【 】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 于【 】在【 】上市。公司于2011年6月3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500万股, 于2011年7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500万元。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股,公司的股份结构为:普通股【 】股,无其他种类股份。公司股份总数为17500万股,公司的股份结构为:普通股17500万股,无其他种类股份。
    第一百七十条公司指定【 】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中的至少一家报纸作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公司指定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作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11-03

    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7月30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1年8月4日在浙江省上虞市经济开发区北一路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会议由公司监事长胡辉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为了规范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经研究讨论,公司决定开设五个募集资金专户,分别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及浙江上虞农村合作银行下管支行。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投入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监事会审议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投入资金19158.57万元,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招股说明书所披露的内容,且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投入资金19158.57万元。

    《关于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投入资金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在中山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000万元在广东中山投资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公司名称暂定为中山世纪华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出具了《关于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设立子公司事项的保荐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超募资金使用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在中山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在武汉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500万元在湖北武汉投资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公司名称暂定为武汉世纪华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出具了《关于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设立子公司事项的保荐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超募资金使用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在武汉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在成都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500万元在四川成都投资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公司名称暂定为成都世纪华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出具了《关于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设立子公司事项的保荐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超募资金使用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在成都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在烟台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拟以超募资金出资人民币3240万元和上虞一栋塑料有限公司合资在山东烟台设立一家子公司,子公司注册资本为3600万元。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出具了《关于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设立子公司事项的保荐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超募资金使用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在烟台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中的20,000万元归还未到期的银行贷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内容和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出具了《关于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设立子公司事项的保荐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超募资金使用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1年8月4日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11-04

    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投入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8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投入资金的议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045号文核准,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5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3.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5,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3,235,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1,765,00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7月19日出具的“天健验〔2011〕291号”《验资报告》确认。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说明书》,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募集资金拟投资额项目审核备案情况
    汽车轻量化、节能用塑料件系列产品建设项目52,452.0052,452.00浙发改外资【2010】547号
    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4,985.004,985.00虞发改外资【2010】24号
    合 计57,437.0057,437.00 

    本次募集资金最终金额将根据询价结果确定,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通过银行借款等方式自筹解决;若有节余,将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各募集资金项目已经国家相关部门审核批准或备案后实施。截至2011 年4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9,158.57万元(见《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说明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募集资金

    拟投资额

    自筹资金

    实际投入额

    占募集资金

    拟投资额的比例

    汽车轻量化、节能用塑料件系列产品建设项目52,452.0017,274.4132.93%
    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4,985.001,884.1637.80%
    合 计57,437.0019,158.5733.36%

    现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投入资金19,158.57万元。

    四、公司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投入资金的议案》。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投入资金19158.57万元,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招股说明书所披露的内容,且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投入资金19158.57万元。

    六、公司监事会意见

    本次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内容及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投入资金19,158.57万元。

    七、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管理当局在决定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前,与本保荐机构进行了充分沟通,且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法定程序的审议并进行信息披露。我们认为,世纪华通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置换行为是真实、合规的。

    2、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已经世纪华通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同意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3、本次使用募集资金19,158.57万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9,158.57万元,置换金额与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数额一致,不违反世纪华通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4、保荐机构同意世纪华通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并公告后实施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并在募集资金置换完成后及时发布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8月4日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11-05

    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在中山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045号文核准,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5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3.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5,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3,235,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1,765,000.00元,超过计划募集资金424,330,000.00元。

    二、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000万元在广东中山投资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公司名称暂定为中山世纪华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2、本次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主体介绍

    投资主体为本公司,无其他投资主体。

    (三)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山世纪华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精密金属模具制造、加工;销售自产产品。

    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

    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资金来源:超募资金

    以上事项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董事会委托经营班子具体办理设立事项。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1、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设立子公司是为满足我公司做大做强主业,完善产品结构、扩大市场占有率的需求,在生产技术、销售网络等方面获得提升和拓展,巩固行业地位,提升市场竞争力和盈利水平。

    2、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设立子公司是本公司在进行充分市场调研的基础上作出的决定。由于新公司在市场拓展、经营管理等方面需要一段时间的磨合,其生产管理初期存在一定的管理和经营风险。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在中山、武汉、成都、烟台设立子公司,是公司管理层在进行充分市场调研的基础上作出的投资决定,是为满足公司做大做强主业,完善产品结构、扩大市场占有率的需求,有利于公司在生产技术、销售网络等方面获得提升和拓展,巩固行业地位,提升市场竞争力和盈利水平,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实现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在中山、武汉、成都、烟台设立子公司。

    四、保荐机构意见

    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规定。

    世纪华通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设立子公司,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完善产品结构、扩大市场占有率的需求,在生产技术、销售网络等方面获得提升和拓展,巩固行业地位,提升市场竞争力和盈利水平。

    世纪华通本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设立子公司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与公司现有的主营业务不存在冲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实施该事项。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东方证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8月4日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11-06

    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在武汉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045号文核准,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5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3.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5,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3,235,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1,765,000.00元,超过计划募集资金424,330,000.00元。

    二、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500万元在湖北武汉投资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公司名称暂定为武汉世纪华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2、本次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主体介绍

    投资主体为本公司,无其他投资主体。

    (三)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世纪华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

    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资金来源:超募资金

    以上事项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董事会委托经营班子具体办理设立事项。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1、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设立子公司是为满足我公司做大做强主业,完善产品结构、扩大市场占有率的需求,在生产技术、销售网络等方面获得提升和拓展,巩固行业地位,提升市场竞争力和盈利水平。

    2、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设立子公司是本公司在进行充分市场调研的基础上作出的决定。由于子公司在市场拓展、经营管理等方面需要一段时间的磨合,其生产管理初期存在一定的管理和经营风险。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在中山、武汉、成都、烟台设立子公司,是公司管理层在进行充分市场调研的基础上作出的投资决定,是为满足公司做大做强主业,完善产品结构、扩大市场占有率的需求,有利于公司在生产技术、销售网络等方面获得提升和拓展,巩固行业地位,提升市场竞争力和盈利水平,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实现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在中山、武汉、成都、烟台设立子公司。

    四、保荐机构意见

    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规定。

    世纪华通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设立子公司,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完善产品结构、扩大市场占有率的需求,在生产技术、销售网络等方面获得提升和拓展,巩固行业地位,提升市场竞争力和盈利水平。

    世纪华通本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设立子公司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与公司现有的主营业务不存在冲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实施该事项。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东方证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8月4日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11-07

    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在成都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045号文核准,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5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3.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5,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3,235,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1,765,000.00元,超过计划募集资金424,330,000.00元。

    二、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500万元在四川成都投资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公司名称暂定为成都世纪华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2、本次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主体介绍

    投资主体为本公司,无其他投资主体。

    (三)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世纪华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

    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资金来源:超募资金

    以上事项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董事会委托经营班子具体办理设立事项。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1、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设立子公司是为满足我公司做大做强主业,完善产品结构、扩大市场占有率的需求,在生产技术、销售网络等方面获得提升和拓展,巩固行业地位,提升市场竞争力和盈利水平。

    2、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设立子公司是本公司在进行充分市场调研的基础上作出的决定。由于子公司在市场拓展、经营管理等方面需要一段时间的磨合,其生产管理初期存在一定的管理和经营风险。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在中山、武汉、成都、烟台设立子公司,是公司管理层在进行充分市场调研的基础上作出的投资决定,是为满足公司做大做强主业,完善产品结构、扩大市场占有率的需求,有利于公司在生产技术、销售网络等方面获得提升和拓展,巩固行业地位,提升市场竞争力和盈利水平,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实现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在中山、武汉、成都、烟台设立子公司。

    四、保荐机构意见

    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规定。

    世纪华通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设立子公司,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完善产品结构、扩大市场占有率的需求,在生产技术、销售网络等方面获得提升和拓展,巩固行业地位,提升市场竞争力和盈利水平。

    世纪华通本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设立子公司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与公司现有的主营业务不存在冲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实施该事项。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东方证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8月4日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11-08

    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在烟台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045号文核准,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5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3.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5,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3,235,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1,765,000.00元,超过计划募集资金424,330,000.00元。

    二、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公司计划与上虞一栋塑料有限公司合资在山东烟台设立一家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子公司注册资本为3600万元,名称暂定为烟台全世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2、本次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主体介绍

    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以超募资金出资人民币324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90%;

    上虞一栋塑料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36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0%。

    上虞一栋塑料有限公司系公司在浙江上虞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三)拟设立子公司基本情况

    合资方:上虞一栋塑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烟台全世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注册资金:人民币3600万元。

    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股权比例:

    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以超募资金出资人民币324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90%;

    上虞一栋塑料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36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0%。

    以上事项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董事会委托经营班子具体办理设立事项。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1、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设立子公司是为满足我公司做大做强主业,完善产品结构、扩大市场占有率的需求,在生产技术、销售网络等方面获得提升和拓展,巩固行业地位,提升市场竞争力和盈利水平。

    2、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设立子公司是本公司在进行充分市场调研的基础上作出的决定。由于子公司在市场拓展、经营管理等方面需要一段时间的磨合,其生产管理初期存在一定的管理和经营风险。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在中山、武汉、成都、烟台设立子公司,是公司管理层在进行充分市场调研的基础上作出的投资决定,是为满足公司做大做强主业,完善产品结构、扩大市场占有率的需求,有利于公司在生产技术、销售网络等方面获得提升和拓展,巩固行业地位,提升市场竞争力和盈利水平,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实现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在中山、武汉、成都、烟台设立子公司。

    四、保荐机构意见

    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规定。

    世纪华通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设立子公司,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完善产品结构、扩大市场占有率的需求,在生产技术、销售网络等方面获得提升和拓展,巩固行业地位,提升市场竞争力和盈利水平。

    世纪华通本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设立子公司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与公司现有的主营业务不存在冲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实施该事项。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东方证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8月4日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11-09

    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045号文核准,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5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3.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5,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3,235,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1,765,000.00元,超过计划募集资金417,395,000.00元。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能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增加公司经营利润。因此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具体归还的银行贷款明细如下:

    序号银行名称借款日期到期日期金额(万元)用途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2011年7月12日2014年11月15日1,500新厂区建设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2011年4月27日2015年4月27日2,000新厂区建设
    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2011年6月13日2012年5月30日1,400流动资金贷款
    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2011年5月3日2012年5月3日1,000流动资金贷款
    5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2011年4月2日2012年4月2日2,000流动资金贷款
    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2011年2月1日2012年2月1日600流动资金贷款
    7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2011年5月5日2012年2月5日2,000流动资金贷款
    8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2011年1月11日2012年1月11日2,000流动资金贷款
    9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2011年1月7日2012年1月7日2,000流动资金贷款
    10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2011年1月6日2012年1月6日1,000流动资金贷款
    1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2010年12月7日2011年12月7日1,000流动资金贷款
    1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2010年10月19日2013年8月19日1,000新厂区建设
    1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2010年10月19日2013年8月19日2,000新厂区建设
    1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2011年4月7日2011年12月7日500流动资金贷款
    合计   20,000 

    公司用超募资金中的20,0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按照现有利率,一年内可节约贷款利息1,232万元,相对在专户存储可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公司于2011年8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偿还银行贷款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能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增加公司经营利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20000万元人民币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

    公司监事会就上述事项发表专项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中的20,000万元归还未到期的银行贷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内容和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公司保荐机构就上述事项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规定。

    世纪华通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与公司现有的主营业务不存在冲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实施该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8月4日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11-10

    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拟定于2011年8月25日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1年8 月25日(星期四 )上午9:30

    3、股权登记日:2011年8月22日(星期一)

    4、会议地点:浙江省上虞市经济开发区北一路公司会议室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8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1年8月24日9:00—11:00、13:30—17:00

    3、登记地点: 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11 年8 月24日17: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严正山

    联系电话:0575-82148871 传真:0575-82208079

    通讯地址:浙江省浙江省上虞市经济开发区北一路

    邮 编:31230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8月 4 日

    附件一: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名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执照号码 电子邮件 
    股东账号 地址 
    持股数量 邮编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作如下表决:

    序号议案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3    
    4    

    本单位(本人)对议案表决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

    1、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