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证券代码:601118 编号2011-033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8月8日在海南省海口市金垦路6号康年皇冠花园酒店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892,012,024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57%。
会议由董事长王一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1、经累积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同意选举林进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同意票代表股份数2,892,012,0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份数0股,弃权代表股份数0股。
(2)同意选举刘大卫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同意票代表股份数2,892,012,0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份数0股,弃权代表股份数0股。
(3)同意选举李明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同意票代表股份数2,892,012,0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份数0股,弃权代表股份数0股。
(4)同意选举彭富庆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同意票代表股份数2,892,012,0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份数0股,弃权代表股份数0股。
(5)同意选举杨志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同意票代表股份数2,892,012,0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份数0股,弃权代表股份数0股。
(6)同意选举李光元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同意票代表股份数2,892,012,0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份数0股,弃权代表股份数0股。
(7)同意选举迟京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票代表股份数2,892,012,0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份数0股,弃权代表股份数0股。
(8)同意选举郝如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票代表股份数2,892,012,0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份数0股,弃权代表股份数0股。
(9)同意选举马龙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票代表股份数2,892,012,0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份数0股,弃权代表股份数0股。
2、经累积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同意选举曹远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同意票代表股份数2,892,012,0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份数0股,弃权代表股份数0股。
(2)同意选举高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同意票代表股份数2,892,012,0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份数0股,弃权代表股份数0股。
3、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
同意2,892,012,0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公证或者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刘冬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律师签署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8月8日
股票简称:海南橡胶 股票代码:601118 公告编号:2011-034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8月8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11年8月3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共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议案》(简历详见附件)
同意选举林进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刘大卫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拟继续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选举各专业委员会的成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成员:林进挺、刘大卫、李明泉、杨志成、迟京涛,主任委员:林进挺。
2、 审计委员会成员:郝如玉、迟京涛、马龙龙,主任委员:郝如玉。
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迟京涛、郝如玉、李明泉,主任委员:迟京涛。
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和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董事长提名,现聘任李明泉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董敬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总裁提名,现聘任如下高级管理人员:
1、聘任梁运强先生为公司执行副总裁;
2、聘任李光元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3、聘任谢兴怀先生、李智全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4、聘任邱仕林先生、林兴先生、李岩峰先生为公司总裁助理。
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规定,由公司董事会秘书提名,现聘任申庆飞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当前经营发展需要,并参考相关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公司拟将独立董事津贴由原来的每年6万元人民币/人(税前)提升至每年10万元人民币/人(税前)。此标准自第三届独立董事任职起执行。
本项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参股设立海南农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农垦集团”)共同筹资设立海南农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其中农垦集团出资40,000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80%;公司出资10,000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20%。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6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8月8日
附件一:简历
林进挺先生,1967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专业在读博士生,高级工程师。历任1990年7月至1992年12月任福建省电力试验研究所助工;1993年1月至1996年5月,历任亚洲仿真控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工程部经理、市场部经理、研发部经理;1996年6月至1999年9月,任香港永沛集团驻福州代表兼福建周宁龙溪水电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1999年9月至2000年10月,任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00年10月至2002年3月,任福建日立电视机有限公司总经理,日立(福建)数字媒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2年3月至2004年12月,历任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总裁;2005年1月至2011年2月,历任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2月至今任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刘大卫先生,1957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共中央党校经济学(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毕业。1989年3月至1996年7月在吉林省驻广州办事处工作,曾任吉林省驻广州办事处经贸处副处长、吉林省长广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副经理、经理;1996年7月至1999年1月任海南省农垦海口机械厂副厂长;1999年1月至2000年6月被借调至农垦总局经济开发处工作;2000年6月至2005年4月任海南省农垦总局体改法规处处长;2005年4月至2007年6月任海南橡胶董事、副总经理;2007年6月至2008年4月调至海南省农垦总局工作; 2008年4月至2011年4月历任海南橡胶执行副总裁、总裁;2011年4月至今任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李明泉先生,1962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长春光学学院(现长春理工大学),高级工程师。1998年5月-1999年9月,任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1999年9月-2000年12月,228厂总经理助理、发展规划部部长兼长春一东董事;2000年12月-2002年8月,228厂副总经理兼长春一东董事;2002年8月-2004年3月,228厂董事、总经理兼长春一东董事;2004年3月-2007年9月,长春一东董事、总经理、临时党委书记兼吉林东光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07年9月至2009年4月,长春一东董事、总经理、临时党委书记兼吉林东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4月至2011年4月,任海南橡胶执行副总裁;2011年4月至今,任海南橡胶总裁。
董敬军先生,1965年出生,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1993年1月至2004年2月在中国机械设备海南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进出口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工会主席等职;2004年2月至2005年8月任海南医学院外语部副教授。自2005年8月起在海南橡胶工作,2005年8月至2007年12月任海南橡胶战略发展部负责人、总裁办公室主任等职;2007年12月至2008年4月任海南橡胶董事会秘书兼总裁办公室主任;2008年4月至2010年5月任海南橡胶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2010年5月至今任海南橡胶董事会秘书。
梁运强先生,1961年出生,海南省党校经济管理在职研究生毕业,高级政工师,曾获海南省“优秀共产党员”、海南省第三届“优秀企业家”、海南省第五届“杰出青年企业家”等荣誉称号。1979年8月至2005年4月在国营乌石农场工作,历任乌石农场党委书记、场长等职;2005年4月至2007年12月任乌石分公司总经理;2007年12月至2008年4月任海南橡胶副总裁,2008年4月至今任海南橡胶执行副总裁。
李光元先生,1974年出生,中共党员,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学士,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2000年8月至2006年9月在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600184)工作,历任财务部部长、销售公司经理等职;2006年9月至2007年1月任中国兵器工业集团人力资源开发中心财务总监;2007年1月至2008年9月任中国兵器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劳动标准研究室副主任。2008年9月至今任海南橡胶财务总监。
谢兴怀先生,1962年出生,中共中央党校经济管理本科毕业。1981年3月至1998年12月在国营西联农场工作,历任场长助理等职;1999年1月至1999年4月任海南农垦西部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1999年4月至2005年8月,在海南美联橡胶工业公司工作,历任董事兼副总经理、全面负责人等职。2005年8月至2009年3月任海南橡胶金联加工分公司筹备组组长、总经理;2009年3月至2009年4月任海南橡胶总裁助理兼金联加工分公司总经理;2009年4月至2010年5月任海南橡胶总裁助理兼橡胶加工分公司总经理;2010年5月至今任海南橡胶副总裁兼橡胶加工分公司总经理。
李智全先生,1966年生1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华南热带作物学院,高级农艺师。1988年7月-2004年3月,历任国营东平农场干事、第一管区副主任、生产科副科长、科长、副厂长、副场长;2004年3月-2005年4月,任海南农垦西联农场有限责任公司(西联农场)董事、董事长、场长、党委副书记;2005年4月-2008年2月,任国营西联农场场长、党委副书记、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联分公司经理、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部长;2008年2月-2008年10月,任海南省农垦总局科技处处长、兼海南省农垦科学院负责人;2008年10月至2011年4月,任海南橡胶生产技术部总经理,2011年4月至今任海南橡胶副总裁。
邱仕林先生,1953年出生,广东教育学院政治经济学大专毕业,政工师。1972年8月至2005年4月在国营大岭农场工作,先后任农场副场长、党委副书记、场长、党委书记等职。自2005年4月开始在海南橡胶工作,先后担任大岭分公司总经理、投资计划部部长、生产技术部部长;2008年4月至2008年10月任海南橡胶总裁助理兼生产技术部部长;2008年10月至2009年3月任海南橡胶总裁助理兼八一分公司总经理;2009年3月至今任海南橡胶总裁助理。
林兴先生,1962年出生,长沙交通学院毕业,高级经济师。1990年9月至2007年12月在海南省汽车运输总公司工作,历任房地产公司经营部经理、定安分公司经理、总经理助理以及改革发展部经理、副总经理;2008年1月至2010年5月任海南橡胶子公司海南农垦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0年5月至今任海南橡胶总裁助理兼子公司海南农垦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李岩峰先生,1975年11月出生,东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博士研究生毕业。1998年7月至2000年9月,在海南省航空公司人事部工作;2000年9月至2004年1月,任海航集团总经理助理;2004年1月至2005年1月,任云南香格里拉常务副总经理;2005年1月至2006年3月,任海航集团人力部副总经理;2006年3月至2008年12月,任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人力部总经理;2008年12月至2009年6月,任海南橡胶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09年6月至2011年1月,任海南橡胶市场营销部总经理、上海龙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1月开始担任云南海胶橡胶产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7月任海南橡胶总裁助理兼云南海胶橡胶产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申庆飞先生,1981年出生,中山大学会计硕士(MPACC),具有会计师、董事会秘书、证券从业等资格证书。2003年7月至2006年1月,在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002601)工作,曾任战略发展部副部长;2006年1月至2008年6月,在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600433)工作,曾任证券部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处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等职;2008年6月至2011年1月,在广州摩登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内审副总监兼证券事务代表,曾兼职中山大学管理学院MPACC联合会副主席;2011年1月起在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证券事务代表。
附件二:独立董事意见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号)、《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发 [2002]1号)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聘任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调整独立董事津贴、出资参股设立海南农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相关议案,在审阅有关文件及尽职调查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选举林进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刘大卫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续聘李明泉先生为公司总裁,续聘董敬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续聘于梁运强先生为公司执行副总裁,续聘李光元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续聘谢兴怀先生、李智全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续聘邱仕林先生、林兴先生、李岩峰先生为公司总裁助理,以上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选举的上述董事长、副董事长及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所规定的相关任职人员任职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综上,我们同意选举林进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刘大卫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续聘李明泉先生为公司总裁,续聘董敬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续聘梁运强先生为公司执行副总裁,续聘李光元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续聘谢兴怀先生、李智全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续聘邱仕林先生、林兴先生、李岩峰先生为公司总裁助理,以上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成员的议案》,是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提出的,我们认为:本次选举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我们同意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结果。
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是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提出的,随着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不断增大,独立董事所承担的工作量逐渐加大,所肩负的责任也逐渐加重。适当调整独立董事津贴,体现了责、权、利对等的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津贴调整方案制定合理,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出资参股设立海南农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前就本次投资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通知了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充分沟通。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此项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在表决过程中关联方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此项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公司出资参股设立海南农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郝如玉、迟京涛、马龙龙
股票简称:海南橡胶 股票代码:601118 公告编号:2011-035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8月8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11年8月3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共3名)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曹远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参股设立海南农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农垦集团”)共同筹资设立海南农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其中农垦集团出资40,000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80%;公司出资10,000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20%。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1年8月8日
曹远新先生简历:
曹远新先生,男,1966年出生,青海师范大学经济学学士。2001年10月至2002年12月在海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工作,历任调研处副处长、综合处副处长;2003年1月至2006年8月在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工作,先后任总值班室副处级、正处级秘书;2006年8月至2007年12月,任海南省省委组织部正处级秘书。曹先生自2008年起在海南省农垦总局工作,历任总局局长助理、发展计划处处长、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工会主席,2008年6月起任本公司董事。
股票简称:海南橡胶 股票代码:601118 公告编号:2011-036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资参股设立海南农垦集团
财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交易风险:海南农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仍在设立过程中,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尚未与有关投资各方签署正式的出资协议海南农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具体设立时间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现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效益,降低财务成本,优化财务结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融资将更加便捷。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农垦集团”)等公司共同筹资设立海南农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其中农垦集团出资40,000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80%;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出资10,000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20%。
农垦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72.98%的股权。本次交易为本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因此,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2011 年8 月8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参股设立海南农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议案》,关联董事林进挺先生、刘大卫先生、彭富庆先生、杨志成先生、李明泉先生、李光元先生回避表决,其余3 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该议案。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事宜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由于该议案的投资金额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定的董事会投资权限内,所以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注册地址为海口市滨海大道103号财富广场四层
3、法定代表人:王一新
4、注册资本:40亿元
5、经营范围:从事农业生产、工业加工、商业贸易、科学研究、各类服务行业等。
6、关联关系: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着服务成员企业,诚信稳健经营,经双方协商,同意共同出资设立财务公司。
公司名称:海南农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暂定)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103号
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数额(万元) | 出资方式 | 出资比例 |
1 | 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 40000 | 货币 | 80% |
2 |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 | 货币 | 20% |
合计 | 50000 | 货币 | 100% |
四、本次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董事会认为,投资成立财务公司, 将有助于本公司增加融资渠道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本公司发展提供及时的和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
公司作为农垦集团的核心企业之一,存量资金和结算资金在农垦集团中所占比例较大,参与财务公司组建后,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效益,降低财务成本,优化财务结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融资将更加便捷。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关于出资参股设立海南农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议案》认为:公司与农垦集团共同投资设立海南农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有利于拓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融资渠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效益,降低财务成本,优化财务结构。
此次交易严格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出资公司全部以现金出资,不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严格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中的相关规定,确保本次关联交易程序合法。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第一次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此项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在表决过程中关联方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此项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