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
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56 证券简称:ST方源 公告编号:临2011-42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
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
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由任昌建董事长提议并召集,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于2011年8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以电子邮件、传真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共发出8张表决票,应收到有效表决票为8票。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会议通知约定的表决票反馈时间,截止到2011年8月8日(星期一),董事会秘书共收到余蒂妮女士、王明华先生、白荣涛先生、车学东先生、蒋根福先生、万寿义先生、孙坚先生、李龙先生等8位董事的有效表决票。
一、会议以8票赞成,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名称的议案》。
鉴于经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为: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第五栋日荣大厦第八层806室。经公司与珠海市横琴区相关部门的沟通,公司迁址珠海市横琴区可获得包括(不限于)税收优惠在内的相关优惠政策。为公司长远经营考虑,公司将公司迁入珠海市横琴区,将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珠海市横琴镇红旗村宝中路3号四楼4030室。
鉴于经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和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公司根据上述变化变更公司名称为: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本议案尚需经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8票赞成,审议并通过《关于授权董事长办理债务重组的议案》。
因公司存在较大数量的逾期贷款,公司及控股股东积极与相关债权人商谈,准备对公司进行债务重组。
为加快进行债务重组的效率,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与相关债权人商谈、决定、签署与公司有关的债务重组相关的各项协议并办理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经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8票赞成,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高管的议案》。
鉴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年5月4日《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0]51号)拟对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予以警告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为避免给公司后续重组及相关事项造成负面影响,陈杰先生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辞职报告,申请辞去所担任总裁职务;方遒先生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辞职报告,申请辞去所担任常务副总裁职务;伍宝清先生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辞职报告,申请辞去所担任首席财务官职务。公司对陈杰先生、方遒先生、伍宝清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对高级管理进行调整如下:
1、聘任夏斓先生担任公司总裁、兼任董事会秘书一职。夏斓先生简历如下:
男,41岁,历任贵州凯涤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财务部、投资管理部职员、副经理、经理,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上海吉昊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05年7月29日至2011年4月17日,任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1年7月13日至今,任公司副总裁,兼任董事会秘书。
夏斓先生2004年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秘资格证书,2009年、2010年参加深交所董秘后续培训。
2、聘任张丽萍女士担任公司首席财务官一职。张丽萍女士简历如下:
张丽萍,女,1978年10月25日出生。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本科,管理学学士,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2002年-2005年就职于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任会计主管;2005年-2008年就职于珠海市鹏铭贸易有限公司任财务负责人;2009年-2010年就职于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会计主管;2010年7月至今,任公司财务经理。
四、会议以8票赞成,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年5月4日《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0]51号)拟对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予以警告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为避免给公司后续重组及相关事项造成负面影响,公司董事长任昌建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辞职报告,申请辞去所担任董事长、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对任昌建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选举董事余蒂妮担任公司董事长一职,余蒂妮女士简历如下:
余蒂妮,女,39岁,中国国籍,汉族,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本科学历。1997年7月-1999年9月,就职于云南恒丰期货上海营业部,担任营业代表;1999年9月-2001年10月,就职于上海佳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担任业务经理;2001年10月-2008年1月就职于东京兵兼(珠海保税区)仓储贸易有限公司,担任执行经理;2009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五、会议以8票赞成,审议并通过《关于授权董事长聘请本次重组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的程序,为便于资产重组活动的推进和开展,加快资产重组活动的推进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就本次重组办理前期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并签署协议等事项。
六、会议以8票赞成,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章程的议案》。
公司对章程修订如下:
原章程:“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DongGuan Fangda Renewable Resources Industry Co., Ltd.”
修订为:“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ZhuHai BoYuan Investment Co., Ltd.”
原章程:“第五条 公司住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科技园区北部工业城中小科技企业创业园第五栋B314,邮编 523808。”
修订为:“第五条 公司住所:珠海市横琴镇红旗村宝中路3号四楼4030室,邮编 519031”
本议案尚需经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00656 证券简称:ST方源 公告编号:临2011-43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年5月4日《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0]51号)拟对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予以警告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为避免给公司后续重组及相关事项造成负面影响,公司董事长任昌建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辞职报告,申请辞去所担任董事长、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8月5日收到任昌建先生的书面辞呈。根据相关规定,任昌建先生的辞呈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选举董事余蒂妮担任公司董事长一职,余蒂妮女士简历如下:
余蒂妮,女,39岁,中国国籍,汉族,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本科学历。1997年7月-1999年9月,就职于云南恒丰期货上海营业部,担任营业代表;1999年9月-2001年10月,就职于上海佳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担任业务经理;2001年10月-2008年1月就职于东京兵兼(珠海保税区)仓储贸易有限公司,担任执行经理;2009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公司董事会对任昌建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