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88 股票简称:大恒科技 编号:临2011- 011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于2011年7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会议于2011年8 月8 日上午10:00 时在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 号大恒科技大厦北座15 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家林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授权代表1人,代表股份150,8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4.52%。股东大会审议并记名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北京东单支行申请的人民币8,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5,5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额度提供担保;
2.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北京海淀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3,000万元提供担保;
3.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海淀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提供担保;
4.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度及2012年度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5,000万元提供担保,该笔授信品种包括: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国内信用证项下开证、付款融资和买方代付、进口开证、进口押汇一类业务和资金交易;
5.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度及2012年度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7,000万元(其中2,000万元开立银行承兑汇票额度由大恒集团授予其控股子公司北京大恒创新技术有限公司使用)提供担保。
150,800,000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 %。
(以上担保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2011年7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公司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北京市天沐律师事务所律师昌孝润先生、李福庆先生到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出席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有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3、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