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媒体传闻的澄清公告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牧业 公告编号:2011-046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传闻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传闻概述
近段时间国内部分报纸及21世纪经济报道、新浪等多家网络媒体网站先后出现了针对公司的报道或转载,文章涉及的主要内容有:1、公司治理水平低; 2、公司上市前存在代持股份及伪造签名转让股权的情形。
二、澄清说明
公司核实相关情况后,针对上述报道说明如下:
1、关于公司治理方面的说明
针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湖南监管局于2011年7月7日下发公司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司已于2011年8月5日公告了《整改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并会加快整改、落实。
2、关于代持股份和股份转让伪造签名的说明
(1)报道中提及的举报人胡思友于2011年7月25日出具承诺,证明其本人为相关新闻媒体提供的素材没有经过本人的调查核实,并愿意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和公司消除因其本人提供的未经核实的素材造成的负面影响。
(2)2011年8月1日,在我公司的配合下,经当地政府的核查和调查,怀化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出具《证明》:“经调查核实,在大康牧业首发上市申报期间,涉及周万铭、唐嘉辉、梁琴、杨锡珍等人的股权转让协议、承诺函、调查笔录、询证函均为当事人本人亲笔签署。特此证明。”
(3)经我公司自查,相关媒体报道中涉及的股权演变均为梁琴、周万铭、唐嘉辉、向来清各当事人的本人行为,不存在代持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非经上述当事人本人同意,伪造签字转让及受让的情形。
公司股东及股本变化详见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中第三部分“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3、关于申报材料的说明
我公司上报的所有首发上市申请申报材料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必要提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声明!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