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6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8月2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董事会于2011年8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冯全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认真审议研究,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相关内容,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6,134.03万元。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徐刚先生为公司审计部经理,徐刚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九日
附件:
徐刚,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5 年 7 月生,大学本科,高级审计师、高级会计师,1987 年 7 月至 1995 年 9 月,湖北黄冈白莲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负责人,1995 年 10 月至 1996 年 12 月,华中黄冈会计事务所审计咨询部负责人,1997 年 1 月至 2004 年 8 月湖北白莲铝业集团任审计部部长、执行总监,2004 年 9 月至 2010年 3月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任审计部负责人,2010年4月至今担任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徐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徐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7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8月2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监事会于2011年8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戈明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认真审议研究,全体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会议以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相关内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6,134.03万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6,134.03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8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714号文批准,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5月25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9.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3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565.7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31日出具的天健验(2011)第218号《验资报告》确认。
二、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其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沥港渔港投资建设项目” 实施主体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舟山市网新围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围海公司”)以及“建设工程技术研究创新基地项目” 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宁波高新区围海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围海技术公司”)投资金额合计20,023.10万元。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以自有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前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由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该项目的自有资金,截至到2011年5月31日的实际投资额为6,134.03万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6月10日出具了天健审〔2011〕4467 号《关于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对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截至2011年5月31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6,134.03万元提前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其中:
1. 网新围海公司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为5,526.10万元。沥港渔港投资建设项目累计发生投入10,526.10万元,其中:工程施工投入在按合同约定的比例扣留相应款项作为保留金后的金额10,520.63万元,其他费用5.47万元,扣除网新围海公司自有资金投入的5,000万元后,沥港渔港投资建设项目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为5,526.10万元。
2. 围海技术公司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为607.93万元,其中:工程投入35.77万元,设备投入160.69万元,研发投入411.47万元。
三、审议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6,134.03万元。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6,134.03万元。
四、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在审议相关材料后出具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6,134.03万元。
公司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出具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五、公司说明及承诺
本次募集资金的置换使用不涉及银行贷款,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本次置换将从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执行。
六、备查文件
1、《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