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1-039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二○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8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
(三)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8月18日(星期四)上午9:30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锦江国际大酒店(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707号)
(五)会议股权登记日:2011年8月15日(星期一)
(六)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11年8月15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提交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议题:
1、《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4、《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其中,议案2为特别决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3、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直接到公司进行股权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将相关身份证明、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交会务人员。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请见本通知附件。
(二)登记截止时间:
2011年8月17日(星期三)15:00。
(三)登记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长江证券大厦 董事会秘书室接待室
四、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八号 长江证券大厦 (邮编:430015)
联系人:邓 飞 黄育文
联系电话:027-65799886 传真号码:027-85481726
(二)本次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提前半小时到达,以便登记入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附件:代理投票委托书(注:复印有效)
代理投票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8月18日(或依法延期后的其他日期)召开的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等议案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议案 序号 | 表决事项 | 赞成 (附注1) | 反对 (附注1) | 弃权 (附注1) |
1 |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 |||
2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3 | 《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 |||
4 | 《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
1、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2、股东账号(附注2): 持股数(附注3):
3、被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署:(附注4)
委托日期:2011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赞成票,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则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则请在“弃权”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
2、请填上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其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无须填写本栏。
3、请填上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将被视为该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数。
4、代理投票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本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