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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到龄退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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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到龄退休的公告
    2011-08-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2011-029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到龄退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刘露女士到龄退休,公司董事会对刘露女士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的工作,表示由衷的感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尽快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2011-030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1年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11年9月2日上午9时

      ●股权登记日:2011年8月29日

      ●会议召开地点:张家港保税区北京路保税科技大厦5楼公司会议室

      ●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

      ●本次会议不采用网络投票方式

      一、公司董事会2011年第九次会议决议情况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8月2日发出了召开董事会2011年第九次会议的通知并提交了会议的相关材料,会议通知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1年第九次会议于2011年8月12日上午9时在张家港保税区保税科技大厦五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人,现场参会八人,独立董事彭良波因出差在外委托独立董事安新华投票表决。徐品云、蓝建秋、高福兴、颜中东、全新娜、邓永清、杨抚生(独立董事)、安新华(独立董事)现场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品云召集和主持,监事及高管共8人列席了会议。

      到会董事对提交会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不同意,审议通过了:

      1、《关于提请审议扬子江物流申请调整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的本公司公告临2011-031。

      2、《关于提请审议外服公司为长江国际申请甲醇交割库进行担保的议案》

      该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的本公司公告临2010-031。

      3、《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4、《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试行稿)》

      5、《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11年9月2日上午9时,在张家港保税区保税科技大厦五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上述第1、2项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召开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1年9月2日上午9时,在张家港保税区北京路保税科技大厦5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具体安排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1 年9月2日上午9时,会期半天;

      2、股权登记日:2011年8月29日;

      3、会议召开地点:张家港保税区北京路保税科技大厦5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方式。

      6、会议出席对象

      (1)2011年8月2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该代理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提请审议扬子江物流申请调整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提请审议外服公司为长江国际申请甲醇交割库进行担保的议案》

      上述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1年9月1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票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帐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3、登记地点: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地址: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北京路保税科技大厦6楼

      邮政编码:215634

      联系人:邓永清

      电话:0512-58320358

      传真:0512-58320655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五)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2011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资料将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9月2日召开的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委托人姓名(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1、出席会议 是( ) 否( )

      2、是否有表决权:是( ) 否( )

      3、分别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1)对《通知》中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通知》中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通知》中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2011-031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担保人名称: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张家港保税区外商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服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张家港保税区扬子江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江物流公司”)、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国际”)

      ●本次担保事项金额合计:授信额度金额担保人民币1亿元,期限一年。

      本次担保事项将提交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上市公司已发生对外担保情况:(1)上市公司已发生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45750万元,占上市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101.64%。 (2)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已发生的相互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52300万元和美元1000万。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了进一步拓展我公司的物流服务业务,打造规模化、专业化的物流服务业务平台,经保税科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授权扬子江物流公司向保税区建行等多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总计授信额为人民币4.48亿元、美元1500万。分别为:(1)保税区建行授信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保税科技信用担保;(2)保税区农商行授信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长江国际作信用担保;(3)保税区农行授信额为人民币4800万元,长江国际作信用担保;(4)保税区工行授信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长江国际作信用担保;(5)苏州招商银行授信额为1500万美元,保税科技信用担保。

      截止七月底,实际与银行签订总授信额度为人民币3.5亿元和美元1500万,分别为张家港保税区建行8000万,张家港保税区农商行7000万,张家港保税区工行2亿,苏州招行1500万(美元)。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过扬子江物流董事会研究审议,拟调整申请授信额度银行,将原向张家港保税区农行申请授信额人民币4800万、张家港保税区工行授信额差额(股东大会授权额度与实际签订额度)人民币5000万,合计人民币9800万元,调整为向中国银行张家港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1亿元(实际可开证额度为1800万美元,保证金比例为15%),由保税科技作信用担保。

      2、保税科技控股子公司长江国际向郑州商品交易所申请1万立方米甲醇交割库,外服公司拟同意出具相应担保函。担保函主要内容为“我单位对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申请1万立方米甲醇交割库按照《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协议书》之规定,参与期货储存交割等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承担全额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自《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协议书》签订之日起始至《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协议书》终止后两年结束。”

      3、上市公司已发生对外担保情况:(1)上市公司已发生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45750万元,占上市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101.64%。 (2)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已发生的相互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52300万元和美元1000万。

      二:担保人基本情况

      1、本公司基本情况

      本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530000000007928;法定代表人:徐品云;注册资本:21391.5986万元;经营范围:生物高新技术应用、开发;高新技术及电子商务、网络应用开发;港口码头、保税物流项目的投资;其他实业投资。

      截至2011年6月30日,本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1,333,147,138.70元;负债总额:868,592,212.76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450,116,815.56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6,066,009.30元。

      2、外服公司基本情况

      外服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320592000000253;法定代表人:徐品云;注册资本:12800万元;经营范围:涉及外商投资、建设、生产、经营、管理全过程中的相关服务;及土地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生物高新技术应用、开发;高新技术及电子商务、网络应用开发;转口贸易,国际贸易;参与项目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涉及专项审批的,凭许可证经营)。本公司持有其91.2%的股权。

      截至2011年6月30日,外服公司资产总额:375,582,059.24元;负债总额:211,512,623.16元;净资产164,069,436.08 元;净利润12,388,101.69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长江国际基本情况

      长江国际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320592000000534;法定代表人:徐品云;注册资本:1.08亿元;经营范围:区内管道装卸运输、仓储(危险化学品限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范围经营)、货物中转、装卸;危险化学品的批发(限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本公司直接持有其股份9800万元,占总股份的90.74%,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外服公司持有其股份1000万元,占其总股份的9.26%。

      截至2011年6月30日,长江国际资产总额:542,072,844.16元;负债总额:343,568,527.45元;净资产198,504,316.71元;净利润64,181,049.51 元。

      2、扬子江物流公司基本情况

      扬子江物流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320592000000948;法定代表人:蓝建秋;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与物流有关的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纺织原料及产品、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文体用品、建材、五金交电、电子产品、金属材料、橡塑制品、机械设备、矿产品(煤炭除外)的购销。(涉及专项审批的,凭许可证经营)。本公司持有70%的股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江国际持有30%的股权。

      截至2011年6月30日,扬子江物流公司资产总额488,499,905.34元;负债总额:435,103,864.82元;净资产53,396,040.52元;净利润1,949,148.50元。

      上述被担保人均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四、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同意上述两项担保事项;上述两项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关于提请审议扬子江物流申请调整授信额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彭良波:同意;

      独立董事杨抚生:同意调整授信额度,但对其使用要加强监控;

      独立董事安新华:同意调整,合理利用授信,控制代理业务风险。

      2、关于提请审议外服公司为长江国际申请甲醇交割库进行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彭良波:同意;

      独立董事杨抚生:因发展需要,同意担保;

      独立董事安新华:同意担保,支持公司主业发展。

      六、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1、上市公司已发生对外担保情况:(1)上市公司已发生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45750万元,占上市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101.64%。 (2)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已发生的相互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52300万元和美元1000万。

      2、公司无逾期担保金额。

      七、备查文件目录

      董事会2011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一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