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届二次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编号:临2011-026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二次董事会决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二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1年8月3日以电话通知、书面直接送达和传真等方式发出。五届二次董事会会议于2011年8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到会6人,董事长于明升先生、董事隋永滨先生因有重要事项公出,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分别委托董事荆云涛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姜明辉先生因有重要事项公出,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杨滨刚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荆云涛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加拿大木业有限公司合同预付款的提案》。
同意将加拿大木业有限公司2004年5月支付给公司的合同预付款,金额为861,120.95元进行核销处理,转入“营业外收入”。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大直支行申请授信的提案》。
同意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大直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5亿元,授信业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际信用证、国内信用证、进口押汇、非融资性担保、投标保函,期限一年。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授信的提案》。
同意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8,100万元,其中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8,000万元,财资产品人民币100万元,担保方式信用,期限一年。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上海尔华杰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提案》。
上海尔华杰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尔华杰公司)是公司的参股公司,持有其37.5%股权,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荆云涛先生任该公司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公司与尔华杰公司构成关联方,双方交易为关联交易。
鉴于公司2010年9月决定为尔华杰公司提供担保的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将到期(相关公告刊登于2010年8月21日、9月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公司同意为其向天津银行上海分行办理流动资金贷款(贷款额度为人民币2,000.00万元,贷款期限为一年)提供担保。
关联董事荆云涛先生在董事会审议此项议案时回避了表决,同时分别委托董事荆云涛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的董事长于明升先生、董事隋永滨先生也回避了表决。
公司董事会在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前,已向公司独立董事做出情况说明并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书面认可。
独立董事杨滨刚先生、姜明辉先生、唐宗明先生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临2011-028号公告。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
董事会定于2011年9月3日召开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临2011-029号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编号:临2011-027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五届四次会议于2011年8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过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上海尔华杰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提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为市场公允价格。
3、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做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监事会认真履行检查财务职能,认为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11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编号:临2011-028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尔华杰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尔华杰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尔华杰公司向天津银行上海分行办理流动资金贷款2,00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有反担保,尔华杰公司将以其房产和设备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截至公告披露日前,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2,000.00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 交易风险:上述担保事项尚未签署担保协议,存在不被相关银行批准的可能。
● 交易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交易对公司2011年度净利润不会产生不良影响,公司与尔华杰公司亦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 过去24个月与同一关联人共发生的交易:截至公告披露日前的过去24 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购销金额:88,935,896.27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五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上海尔华杰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提案》。
同意为尔华杰公司向天津银行上海分行办理流动资金贷款(贷款额度为人民币2,000.00万元,贷款期限为一年)提供担保。
尔华杰公司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37.5%股权。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荆云涛先生任该公司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与尔华杰公司构成关联方,该担保事项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荆云涛先生在董事会审议此项交易时回避了表决,同时分别委托董事荆云涛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的董事长于明升先生、董事隋永滨先生也回避了表决。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名称:上海尔华杰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法定代表人:荆云涛
注册资本:4,480万元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宝安公路1785号
主营业务:机电设备、化工机械设备及备品备件、复合材料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防腐技术服务;汽车快修(A类)(限分支经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上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截止2010年末,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306,073,957.56元,负债总额180,617,094.39元,营业总收入194,604,879.49元,净利润10,147,243.99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尔华杰公司拟向天津银行上海分行办理流动资金贷款(贷款额度为人民币2,000.00万元,贷款期限为一年),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尔华杰公司将以其房产和设备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目前尚未签署担保协议及反担保协议。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了支持尔华杰公司的发展,满足其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为尔华杰公司向天津银行上海分行贷款流动资金2,000.00万元、贷款期限为一年提供担保。
公司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前,已就关联交易内容向公司独立董事做出情况说明并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书面认可,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杨滨刚先生、姜明辉先生、唐宗明先生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对该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前,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2,000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八、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向尔华杰公司采购叶轮总成、风筒组合件、减速机和叶片等产品,形成日常关联交易。2010年4月至6月期间向尔华杰公司销售化工原料,累计交易金额为17,403,275.86元人民币(相关公告刊登于2010年8月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2010年8月公司与尔华杰公司重新签署了《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尔华杰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并经公司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10年8月21日、2010年9月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截至公告披露日前的过去24 个月,公司与尔华杰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累计购销金额:88,935,896.27元。
九、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监事会决议
4、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表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编号:临2011-029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度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业务:否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定于2011年9月3日(星期六)召开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1年9月3日上午8:30
3、会议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买卖街25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11年8月29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 提议内容 |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
1 | 关于为上海尔华杰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提案 | 否 |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尔华杰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向天津银行上海分行办理流动资金贷款(贷款额度为人民币2,000.00万元,贷款期限为一年)提供担保。
相关公告刊登于2011年8月1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会议出席对象
截止2011年8月29日下午15:00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四、参会方法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应进行登记。
1、会议登记办法:
(1)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和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他人代理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后)。
(2)拟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须持有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及出席人个人身份证。
2、会议登记时间:2011年8月3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3、会议登记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买卖街25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1、与会者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买卖街25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50010
电话:0451—84644521 传真:0451—84676205
联系人:李小维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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