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和质押公告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和质押公告
2011-08-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 临2011-61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和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近日接第一大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860,052,24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62.15%,下称"新湖集团")通知,新湖集团近日将原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黄龙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古荡支行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的本公司股份13,483,200股、22,800,000股、153,900,000股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同时,新湖集团将本公司股份10,300,000股、17,150,000股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黄龙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近日,第二大股东宁波嘉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62,275,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7.44%,下称"宁波嘉源")将本公司股份75,000,000股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目前,新湖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用于质押的股份数为3,346,688,5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89%;宁波嘉源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用于质押的股份数为197,4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8%。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一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