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6 证券简称:ST方源 公告编号:临2011-46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由余蒂妮女士提议并召集,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于2011年8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以电子邮件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共发出8张表决票,应收到有效表决票为8票。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会议通知约定的表决票反馈时间,截止到2011年8月16日(星期二),董事会秘书共收到余蒂妮女士、王明华先生、白荣涛先生、车学东先生、蒋根福先生、万寿义先生、孙坚先生、李龙先生等8位董事的有效表决票。
会议以8票赞成,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1年9月1日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1)会议时间: 2011年9月1日(周四)上午九点,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366号千鹏酒店2楼会议室
(3)会议议题:①《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名称的议案》②《关于授权董事长办理债务重组的议案》③《关于修订章程的议案》。
(4)出席资格:
①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②截止2011年8月25日(周四)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③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④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新闻媒体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5)出席登记:
①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②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③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内采用传真、信函方式办理登记,参会当日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核实。
④登记时间:2011年8月29日上午9:30-11:00,下午2:00-4:00。
⑤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8楼806室。
(6)其他事项:
①出席现场会议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②联系人:王寒朵
③联系电话:(0756)2660313-817;传真:(0756)2660878
邮政编码:519070
特此公告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表决意见
议案内容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名称的议案》 | |||
《关于授权董事长办理债务重组的议案》 | |||
《关于修订章程的议案》 |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