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公布新增限购城市建议标准
2011-08-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于祥明 ○编辑 阮奇
⊙记者 于祥明 ○编辑 阮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7日正式公布了对各地列入新增限购城市名单的5项建议标准。对此,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住宅与房地产产业处处长赵路兴表示,对二三线城市限购是在吸取对一线城市限购基础上提出的,就以往经验看,短期内限购令不会导致地产商大规模降价。
住建部5项建议标准分别是:6月份国家统计局新建住房价格指数同比增幅或1至6月新建住房价格指数月环比增幅较高、排名靠前的;6月份新建商品住房均价比去年年底涨幅超过或者接近全年房价控制目标的;1至6月新建商品住房成交量同比增幅较高的;位于已限购区域中心城市周边,外地购房比例较高的;存在房价上涨过快、调控政策执行不严格等突出问题,社会反映强烈的。
住建部提出,符合上述2项条件以上的城市,建议列入新增限购城市名单。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具体标准进行适当修改。
住建部还要求,各省(区、市)对上半年辖区内城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调控政策落实不到位、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进行约谈;已实施住房限购措施的城市要继续严格执行相关政策;限购范围仅限于城市局部区域、部分房屋类型等的要尽快调整,从严执行。
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分析表示,根据规定,8月20日之前各省将上报限购名单,8月底前新一批的限购城市名单肯定会出炉。
链家地产首席分析师张月告诉记者,她按此“五条标准”对全国二三线进行监测,预计将会有30-35个左右的二三线城市将列入采取限购措施报告内。
张月告诉记者,秦皇岛、赣州、常德、丹东、烟台等13个二三线城市6月份房价同比涨幅5%以上,并且连续三个月同比涨幅超5%。秦皇岛、哈尔滨、徐州、济宁、银川、潍坊、北海、柳州等17个城市今年上半年商品住宅成交量同比涨幅在2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