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8版)
长短期债务比=期末非流动负债合计/期末流动负债合计×100%
有形净值债务率=期末负债合计/(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无形资产余额-期末长期待摊费用余额-期末待摊费用余额)×100%
应收账款周转速度=报告期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
存货周转速度=报告期营业成本/[(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
固定资产周转速度=报告期营业收入/[(期初固定资产净额+期末固定资产净额)/2]
总资产周转速度=报告期营业收入/[(期初资产总计+期末资产总计)/2]
毛利率=1-报告期营业成本/报告期营业收入×100%
营业利润率=报告期营业利润/报告期营业收入×100%
利息保障倍数=(报告期利润总额+报告期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报告期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报告期资本化利息支出)×100%
总资产利润率=(报告期利润总额+报告期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期初资产总计+期末资产总计)/2]×100%
净资产收益率=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期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100%
流动比率=期末流动资产合计/期末流动负债合计
速动比率=(期末流动资产合计-期末存货余额-期末预付账款余额-期末待摊费用余额)/期末流动负债合计
现金比率=(期末货币资金余额+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期末应收银行承兑汇票余额)/期末流动负债合计×100%
营业收入现金率=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报告期营业收入×100%
经营性现金净流入与流动负债比率=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初流动负债合计+期末流动负债合计)/2]×100%
经营性现金净流入与负债总额比率=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初负债合计+期末负债合计)/2]×100%
二、发行人经审计的2008-2010年的财务报表(见募集说明书)
第十二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截至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未有还本付息违约记录。
截至本期债券发行前,本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已发行尚未兑付的企业(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及短期融资券。
第十三条 筹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发行人株洲高新区欧洲工业园新马组团基础设施开发项目。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函[2008]748号《国土资源部关于株洲市重金属污染土地有关问题的复函》及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株政办发【2009】7号《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实行征转分离 促进镉污染土地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该项目位于株洲市重金属污染土地区域,属于镉污染区治理工程项目。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名称、总投资额及主要经济评价指标如表13-1所示。
表13-1:本期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列表
项目名称 | 项目财务内部税后收益率(%) | 总投资额 (亿元) |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亿元) |
株洲高新区欧洲工业园新马组团基础设施开发项目(镉污染区治理工程项目) | 19.06 | 31.91 | 10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计 | 19.06 | 31.91 | 10 |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发行人的株洲高新区欧洲工业园新马组团基础设施开发项目。项目投资总规模为31.91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10.5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该项目建设主要为一级土地开发,包括征地及拆迁、土地平整及道路工程、给排水、电、燃气、通信、热力(简称“七通一平”),以及网络、绿化、防洪等基础设施的配套工程。
(二)项目审批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湖南省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核准批复,批文为《关于株洲高新区欧洲工业园新马组团基础设施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株发改[2009]498号)。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取得湖南省株洲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株洲高新区欧洲工业园新马组团基础设施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株环评[2009]56号)。
(三)项目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总规模为31.91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10.5亿元,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10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1.34%。
(四)项目进展情况
项目于2009年正式启动建设,目前开发的重点区域集中在株洲大道以北,疏港大道(现名为新丰路)以南约2平方公里的区域和新马东路部分道路建设。园区基础设施主要围绕拆迁地块启动了新马西路、疏港大道(现名为新丰路)、仙月环路建设,相关管线和路基已完成,另为解决镉污染人口聚集区治理问题启动了新马东路建设。截至2010年底,项目范围内约完成投资6.5亿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20.37%。
(五)项目收益情况
株洲高新区欧洲工业园新马组团基础设施开发项目总用地面积1,320公顷(折合19,800亩)。项目建设主要为一级土地开发,包括征地及拆迁、土地平整及道路工程、给排水、电、燃气、通信、热力(简称“七通一平”),以及网络、绿化、防洪等基础设施的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319,097万元。
项目投资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9.06%,投资回收期(税后)5.72年,经济效益良好。
项目建设资金全部由公司自筹,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10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1.34%。
二、发债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进行使用、管理。发行人将加强业务规划和内部管理,努力提高整体经济效益水平,严格控制成本支出。
发行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自身经营的特点,实行财务集中管理,以建立有效的内部财务控制体系、保证正常生产与经营、向投资者和公司经营管理决策层提供真实、完整会计信息为目的,设立财务管理机构,确定会计核算体系和资金管理政策。发行人财务部统一行使整个集团预算、资金、财务的系统管理职能。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严格按照本募集说明书承诺的项目用途安排使用,实行专款专用。发行人财务部门已经制定了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和按计划用款,对募集资金支取实行预算内的授权限额审批的办法。
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设立专项偿债账户,用于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发行人将严密监控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保证及时、足额将应付的本期债券利息和本金转入专项偿债账户。
第十四条 偿债保证措施
一、本期债券偿债计划
本期债券的本息将由公司通过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支付。偿债资金将来源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收入,并以公司的日常营运资金为保障。
公司将设立专项偿债账户,提取偿债准备金,建立起以专项偿债账户与偿债准备金紧密结合的偿债准备机制,确保本期债券的按时还本付息。偿债账户实行专户管理,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的还本付息工作将通过该账户来完成。偿债资金一旦划入专项偿债账户,仅可用于按期支付本期债券利息和到期支付本金。
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在每年本息支付日前的5个工作日以前,发行人将本年度应付债券本息划入专项偿债账户,至本期债券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专项偿债账户中将有足够偿付本金及利息的金额。
二、偿债保障措施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济效益良好,为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提供了坚实基础
经测算,发行人本期债券募集投资项目总投资收益率为19.56%,总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9.06%(税后),预计累计净利润总额为201,159万元,基本上能够覆盖本期债券绝大部分本息。
(二)公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为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提供了充分保障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发行人收入逐年增加,盈利能力显著增强。公司2008-2010年营业收入分别是3.23亿元、4.33亿元和14.42亿元,税前利润总额分别是0.34亿元、1.30亿元和2.54亿元,净利润分别是0.32亿元、1.04亿元和2.42亿元,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足以支付债券的利息所需。随着未来公司一级土地开发规模的扩张,公司的行业地位将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也将进一步增强,公司良好的盈利能力与充足的现金流为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了充分保障。
(三)设立偿债准备金专户,提取还款专项准备资金
发行人于监管银行处开设偿债准备金账户,并于本期债券存续期第四年开始提取还款准备金,保证在每年还本付息日前60日偿债准备金专户余额不低于当期应还本总额的30%。偿债准备金账户内的资金只能用于本期债券本息的偿还,如在本期债券每年还本付息日前5个工作日,发行人偿债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当期应还本息总额,监管银行有权在书面通知发行人的前提下将偿债准备金专户中的资金划入发行人偿债账户用于当期的本息偿还。
表14-1:偿债准备金计提表
日期 | 偿债准备金专户余额(万元) | 当期应还本金额 (万元) | 专户余额/当期应还本金额 |
2012年 | 0 | 0 | - |
2013年 | 0 | 0 | - |
2014年 | 0 | 0 | - |
2015年 | 5,000 | 0 | - |
2016年 | 10,000 | 30,000 | 33.33% |
2017年 | 10,000 | 30,000 | 33.33% |
2018年 | 15,000 | 40,000 | 37.5% |
(四)银行的流动性支持,为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提供了进一步保障
发行人已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分行签订流动性贷款支持协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分行承诺在发行人偿债资金被全部提取而导致对本期债券付息和本金兑付的还款来源不足时,该行在符合相关信贷政策和贷款条件的前提下,对发行人提供不低于本期债券本息偿还金额的流动性支持贷款。
(五)大型入园企业税收返还前景良好,是本期债券本息偿付的重要基础
自2009年开始,株洲高新区内的入园企业税收返还给发行人进入实际返还期。特别是几个特大型入园企业的税收返还为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提供了重要基础。例如:2008年入园株洲高新区的北京汽车工业控股有限公司投资20亿元建设20万辆整车项目,已于2010年投产、预计2013年达产,达产后该项目每年税收返还给发行人的金额约2-3 亿元。
(六)公司具有良好的资信和通畅的外部融资渠道,为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提供了可靠保证
发行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较强的融资能力。公司与多家商业银行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历年的到期贷款偿付率和到期利息偿付率均为100%,无任何逾期贷款。即使在本期债券兑付时遇到突发性的资金周转问题,公司也可以通过银行的资金拆借予以解决。
(七)公司将继续采取多种措施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拓宽筹资渠道,加强资金管理,保障本期债券本息偿还
1、继续努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加强投融资管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融资渠道,做到集中管理,统筹规划,合理使用。
2、在资本支出项目上始终贯彻量入为出的原则,并遵守公司严格的投资决策管理规定和审批程序。投资项目注重回报,确保内部收益率大于行业基准收益率,风险规避措施到位,投资安全有保障。
3、保持公司资产的流动性。公司将加强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和日常经营现金流监控,确保公司财务流动性,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现金流对偿付本期债券的支持。
4、加强现金流动性管理。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并采取多项措施,努力提高现金回收水平。
5、加强对货币资金的管理。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货币资金的管理和调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本期债券本息按时偿还创造条件。
6、公司将根据本期债券本息偿还计划安排,结合生产经营现状,对现有月度资金流出规模进行调整,进一步确保本期债券每年到期的利息偿付能力。
第十五条 风险与对策
一、与债券相关的风险与对策
(一)利率风险与对策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在市场利率发生波动时,可能影响本期债券的投资收益水平。
对策:本期债券的利率水平已充分考虑了对可能存在的利率风险的补偿。此外,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以提高本期债券的流动性,有利于投资者规避利率风险。
(二)兑付风险与对策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和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发行人的经营活动可能没有带来预期的回报,从而使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可能影响本期债券的按期偿付。
对策:发行人当前经营状态良好、现金流量充裕、财务状况稳健。为保证债券的兑付,发行人将继续通过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有效降低运营成本、提升财务稳定性和经营效率等多项措施,增加公司经营所得现金,保证本期债券的按期足额兑付。同时,由于公司良好的资信水平和融资能力,也为日后的兑付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三)流动性风险与对策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但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上市交易,亦不能保证本期债券上市后一定会有活跃的交易。
对策: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主承销商将协助发行人申请本期债券在经国家批准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流通交易,以提高本期债券的流动性。另外,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企业债券流通和交易的条件也会随之改善,未来的流动性风险将会有所降低。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与对策
(一)一级土地开发的风险与对策
1、经济周期的风险与对策
经济周期的变化会直接导致土地(包括工业用地、商业用地)需求变化,从而导致一级土地开发的收益变化,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将造成一定的影响。
对策:土地一级开发行业对经济周期的敏感性较高。发行人将通过园区内、外一级土地,包括工业用地和商业用地的开发,形成具有战略层次的土地,降低由于经济周期波动导致土地出让数量减少对其产生的影响。
2、一级土地开发的风险与对策
发行人主要从事株洲高新区内等一级土地的投资开发、建设、经营和管理。由于一级土地开发行业的特点,在建设前期的征地及拆迁费用、建设期间的土地平整成本、工程质量的优劣均会直接影响发行人的经营状况,从而导致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受到一定影响。
对策:基于一级土地开发行业的特点,发行人将在征地及拆迁、土地平整成本、工程质量等方面进行精细化管理、控制成本、保证工程质量,同时进行成片开发以降低单位成本,减少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
3、政策支持的风险与对策
目前,株洲市政府、株洲市天元区政府、株洲高新区管委会给予的支持性政策构成了发行人业务开展的基础。但未来政策存在调整或修正的可能性,这给发行人未来业务的经营带来了一定的不确定性。
对策:针对可能出现的政策性风险,公司将进一步跟踪株洲高新区开发的政策取向,加强对国家产业方针、财政金融政策的深入研究,提前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降低国家政策变动所造成的影响。同时,发行人将强化内部管理,降低可控成本,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风险与对策
公司目前从事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受到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支持。在我国国民经济的不同发展阶段,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会有不同程度的调整。相关产业政策的变动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活动和盈利能力产生影响。
对策:公司将对城市基础设施相关产业政策保持高度关注,增强对政策变化的预见,适时调整经营策略,应对变化。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发行人将向业务多元化的方向发展,以应对单一风险,增强抗风险能力。
(三)房地产开发的风险与对策
1、行业特点所决定的风险与对策
房地产业具有比较强的行业波动性,经济环境中不利因素都可能使房地产的发展受到制约,特别是重大的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变化和自然灾害等因素,都会给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带来整体或局部的风险。
对策:针对房地产行业发展易受国际、国内经济环境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特点,公司将加强对经济环境的分析;充分挖掘自身潜力,增加收入,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控制运营成本;充分发挥现有优势,巩固传统的工业厂房市场、开拓新兴的商业房产市场,通过积极的市场竞争战略,迅速扩大商业房产市场,进一步培养和扩大集团企业在商业房产市场的规模,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2、行业内部竞争的风险与对策
房地产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近年来,行业的整体规模和单体规模不断扩大,内部竞争加剧,这种竞争主要反映在价格竞争和客源竞争方面。公司面对日益激烈的行业内部竞争局面,风险因素不可避免。
对策:针对房地产行业内部竞争的风险,公司将充分借助株洲市政府大力建设株洲高新区的契机,努力提高工业厂房和商业房产的档次和功能,提高服务质量,以高附加值的房地产增强公司竞争力。
3、市场风险与对策
房地产行业存在一定的商业周期,受经济周期因素影响较大。在经济下行期间,行业将出现一定程度过剩,市场容量相对缩小的现象。
对策:针对房地产受经济周期影响较明显的特点,公司将加强对市场的引导,利用价格杠杆来调节经济周期对房地产业的影响;针对不同的客户群体,开发具有不同特色的地产项目,吸引客户,力争降低经济波动的影响;通过加大投入,提升公司地产品牌,加强工业厂房和商业地产新产品的开发,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三、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与对策
(一)产业政策变化的风险与对策
实施中部崛起战略、加快高新区开发以及扩大城市基础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应对金融危机、保证GDP增长的主要措施之一,也是国务院、湖南省、株洲市等各级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国家出台了相关的政策和具体的落实措施,本公司处于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但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如果发生变化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与投资带来不利影响。
对策:针对该风险,公司将加强对国家政策的分析与把握,按照国家政策的要求,制定和调整投资经营策略,尽可能规避产业政策风险。
(二)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与对策
根据政府有关政策文件,发行人拥有一级土地的开发权、经营权、收益权;园区建设用地项目形成的土地有偿使用收入返还给发行人用于园区滚动开发;自2007年开始,园区内新增的工商税收形成的市、区两级税收留成部分返还给发行人。但优惠政策变动或取消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对策:公司充分认识到优惠政策变动或取消对本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因此,公司在充分利用优惠政策的同时,将努力通过外延扩张和内涵提高相结合的方式提高本公司的盈利能力,以减少优惠政策变动或取消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
(三)募集资金投向风险与对策
发行人虽然对本次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进行了严格的可行性论证,充分保障项目能够保质、保量、按时交付使用。但由于项目的投资规模较大,影响因素众多,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一些不确定因素,从而对项目的建设及日后正常运营造成影响。
对策:公司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加强各环节的管理,控制投资成本,按计划推进工程建设进度,使建设项目能够按时投入使用,努力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内部管理风险与对策
尽管发行人已经建立了较健全的管理制度体系,但随着公司资产规模和经营规模的快速扩张,公司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的难度也在加大,难以完全保证内部控制制度覆盖到公司生产经营的各个方面和所有环节,不能完全避免因业务操作差错可能导致的安全事故、经济损失、法律纠纷和违规风险。
对策:公司将在未来的生产经营中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健全相关管理机制,防范管理风险。安全生产方面,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加强工程管理,优化调度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并且科学制定应急预案,认真落实有关措施。财务方面,进一步加强计划与预算工作,落实资产经营责任,统筹安排资金投向,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强化审计和效能监察工作,以有效控制财务活动风险。
第十六条 信用评级
发行人为本期债券发行聘请的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已对发行人的长期信用评级和本期债券信用评级出具了评级报告。
一、评级结论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株洲高科集团有限公司本次发行10亿元公司债券的评级结果为AA,该等级反映了本期债券安全性很高,违约风险很低。该等级是鹏元基于对株洲高科的外部运营环境、财务状况和政府支持力度等方面的综合评估确定的。
二、评级报告内容摘要
(一)基本观点
1、株洲高新区属于国家级高新区和两型社会示范区,国家和湖南省政策支持力度大;
2、株洲市天元区地方财政收入持续增长,政府债务率较低;
3、株洲高新区正处于城市化加速期,外来品牌地产商的进入与株洲城市提质运动大大提升了园区未来土地的收入预期;
4、公司作为株洲高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主体,得到区政府在财政、税收返还和资产注入等方面的大力支持,未来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强。
(二)关注
1、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土地开发收入,来源较为单一、易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影响;
2、近三年又一期,公司资金主要来源于筹资活动,并且公司负有较重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任务,资金压力较大。
三、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及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的《证券跟踪评级制度》,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在初次评级结束后,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被评对象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届时,株洲高科集团有限公司需向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提供最新的财务报告及相关资料,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依据其信用状况的变化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当发生可能影响本次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以及被评对象的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株洲高科集团有限公司应及时告知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并提供评级所需相关资料。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亦将持续关注与株洲高科集团有限公司有关的信息,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依据该重大事项或重大变化对被评对象信用状况的影响程度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如株洲高科集团有限公司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所需相关资料以及情况,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有权根据公开信息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株洲高科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评级所需相关资料。
定期与不定期跟踪评级启动后,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按照成立跟踪评级项目组、对株洲高科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电话访谈和实地调查、评级分析、评审会评议、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公布跟踪评级结果的程序进行。在评级过程中,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亦将维持评级标准的一致性。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及时在本公司网站公布跟踪评级结果与跟踪评级报告,并同时报送株洲高科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监管部门。
第十七条 法律意见
发行人为本期债券发行聘请的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已出具法律意见书。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发行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及发行人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符合《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关于发行主体资格的要求,具备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二、发行人召开股东大会程序、表决程序及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债券发行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尚需国家发改委审查核准;
三、发行人本次债券发行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质条件;
四、本次债券是无担保信用债券,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五、发行人本次发行已经过在中国境内工商注册、合法存续且具备企业债券评级资格的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发行债券信用评级的规定;
六、发行人本次发行债券所募集的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七、本次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具备相关中介机构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八、本次债券发行的《承销协议》及《承销团协议》系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各方的权利义务作了明确约定,其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九、《募集说明书》包含了法律法规所要求披露的主要事项,募集说明书中与本次债券公开发行有关的描述在重大方面真实、准确、完整;
结论性意见:金杜认为,发行人具备了《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的债券发行的主体资格和实质条件,且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债券发行尚待国家发改委的批准,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八条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一、税务说明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 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并争取尽快得到批准。
第十九条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清单
(一)国家有关部门对本期债券的批准文件;
(二)《2011年株洲高科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2011年株洲高科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四)发行人2008年、2009年和201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五)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六)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为本期债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七)株洲高科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分行签订的2011年株洲高科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
(八)《2011年株洲高科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九)株洲高科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分行签订的2011年株洲高科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
二、查询地址
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和互联网网址查阅上述备查文件:
(一)株洲高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大厦
联系人:刘倩、周武
联系电话:0731-28665717
传真:0731-28665775
(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41楼
联系人:陈军、陈鸣、王小哈
联系电话:0755-82943743
传真:0755-82943121
网址:www.newone.com.cn
如对本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主承销商。
此外,投资人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内到如下互联网网址查阅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国家发改委:www.ndrc.gov.cn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www.chinabond.com.cn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附表一:
2011年株洲高科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网点一览表
序号 | 角色 | 承销商名称 | 销售网点名称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主承销商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债券销售交易部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金融街中心7层 | 汪浩 | 010-57601920 |
2 | 副主承销商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固定收益部 | 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25层A区 | 陈健 | 025-83290776 |
3 | 分销商 |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债券销售交易部 |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20层 | 曾艳 聂冬云 | 0755-82026596 0755-82086985 |
4 |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债券销售交易部 |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 邹迎光 杜永良 | 010-85130869 010-85130869 | |
5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债券业务部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18楼 | 石磊 武建新 | 020-87555888-456 010-591367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