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15 证券简称:厦工股份 编号:临2011-026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8月19日在公司技术中心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参加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4名,共代表或拥有419,773,856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84%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玲女士主持会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及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比例如下:
《关于选举刘宗柳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股) | 占 % | 票数(股) | 占 % | 票数(股) | 占 % |
419,773,856 | 100 | 0 | 0 | 0 | 0 |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由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曾招文律师、黄臻臻律师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2011)闽天衡律见字第0803号):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0815 股票简称:厦工股份 编号:临2011-027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1年8月16日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传真、邮件等方式发出了通知,会议于2011年8月19日如期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刘宗柳先生委托独立董事刘鹭华先生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召集及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由于董事会成员变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调整为:
1、审计委员会:由刘宗柳、刘鹭华、陈培堃三人组成;刘宗柳任主任委员,陈培堃任副主任委员;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刘宗柳、刘鹭华、陈玲三人组成;刘宗柳任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由刘鹭华、刘宗柳、郭清泉三人组成;刘鹭华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赞成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