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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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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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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国电清新 公告编号:2011-013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11年8月8日向各董事发出。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1年8月18日以现场及通讯、传真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公司11层大会议室。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应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其中:参加现场会议董事5人,以传真方式参加会议董事3人),发出表决票8份,收到有效表决票8份。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张开元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3人、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代表列席了会议。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1 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om);《公司201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om)。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鉴于公司资本公积金较高,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与快速稳健发展对公司规模的要求,增强公司股份流动性,结合公司业绩、未来发展规划及成长性,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2011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2011年6月30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553,049,058.88元,公司以2011年6月30日的总股本 148,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10股,转增后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48,000,000股增至296,000,000股。董事会在提出该项预案后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该内幕信息进行保密控制,并要求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本预案尚需提交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为保证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顺利实施,一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负责在审批、登记机关办理与本次方案有关的具体事宜。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相关公告。

    (三)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

    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1、在2011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本次方案的实施结果,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如下:

    原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800万元。

    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600万元。

    原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4800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4800万股。

    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29600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9600万股。

    2、对公司章程中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进行修订如下:

    原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宗旨:市场导向,客户至上,务实创新,争创一流。

    修改为:公司的经营宗旨:持续创新,引领发展;在节能环保、循环经济与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不断开拓创新,引领技术进步与产业升级;以可持续的发展,为股东带来回报、为社会创造价值。

    原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经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修改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气体液体固体污染物治理、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及深加工等领域的投资、设计、建造、运营、服务与总承包等业务。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3、对《公司章程》董事会权限等其他条款进行完善、修订。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om)。本预案尚须提请公司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一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可按有关审批、登记机关要求进行文字性修订,并办理《公司章程》及有关其他事项的登记备案等手续。

    (四)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预案》。

    修改后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om)。本预案尚须提请公司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预案》。

    修改后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om)。本预案尚须提请公司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修改后的《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的需求和降低融资成本, 提高公司银行授信融资能力,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未来一年内公司可向包括但不限于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等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无担保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项下业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履约保函等非融资性保函和信用证等,授信期限、贷款利率按照各商业银行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董事会一并授权董事长有权根据各银行资信状况及融资成本选择商业银行,在上述限额内代表公司办理具体银行授信业务同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

    (八)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1年9月6日(星期二)召开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详见《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具体公告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om)。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2011年半年度审计报告。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国电清新 公告编号:2011-014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以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11年8月8日向各监事发出会议通知。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1年8月18日以现场加通讯、传真的方式在公司11层大会议室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1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赖月明女士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公司201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监事的预案》。

    鉴于公司原监事会监事赖月明女士因个人工作繁忙提请辞去监事职务,公司拟更换与控股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监事钟利春女士,为保证监事会正常工作,监事会需增补两名非职工监事。监事会提名张艳秋女士(接替赖月明女士监事职务)、王月淼女士(接替钟利春女士监事职务)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两位候选人简历附后)。本次增补监事任期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即至2013年6月。本预案尚须提交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赖月明女士、钟利春女士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监事。赖月明女士、钟利春女士辞去监事职务后不再继续在上市公司任职。公司对赖月明女士、钟利春女士在担任监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1、王月淼女士,1966年生,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职北京商务中心区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市场营销总监、北京博奇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北京世纪地和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北京世纪地和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月淼女士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条件,没有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现未持有公司股票;

    2、张艳秋女士,197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职称,曾任Stanley Bostich(Beijing) Co. Ltd财务部主管会计、北京博奇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副经理、内控部经理。现任公司审计部经理。张艳秋女士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条件,没有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现未持有公司股票。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国电清新 公告编号:2011-016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 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9月6日上午9:30时,会期半天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不提供网络投票

    (五)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定慧北里18号楼永兴花园商务酒店会议厅

    (六)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8月31日下午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关于公司2011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预案》

    4、《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预案》

    5、《关于调整监事的议案》

    6、《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1-4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5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于2011年8月22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议案6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于2011年7月12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特别注意事项

    上述各项议案中第1、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第3、4、5、6为普通决议案,另第5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1 年9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二)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11层)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 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在来信或传真《股东参会登记表》上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上请注"股东大会"字样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公司进行确认。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8146320

    传真号码:010-88146320

    联 系 人:洪珊珊 王娟

    通讯地址:北京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10层

    邮政编码:1000142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2011年8月15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议案名称赞成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2011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预案》   
    4《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预案》   
    5《关于调整监事的议案》候选人张艳秋女士获得表决权数:
    候选人王月淼女士获得表决权数:
    6《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说明:请在“赞成”、“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赞成”、“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议案5实行累积投票制,即总表决权数=股份数×2,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1 年 月 日

    注:

    1、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名称: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持股数: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邮编:
    是否本人/法定代表人参会:备注:

    注 :本表复印有效。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国电清新 公告编号:2011-017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监事会监事礼洪岩先生因工作繁忙提请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将导致公司职工监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要求。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1年8月1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杨玲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即至2013年6月。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礼洪岩先生辞去监事职务后仍继续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公司对礼洪岩先生在担任职工监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杨玲女士,1961年生,研究生,中级护师,曾任职于北京远大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京安公司北戴河办事处、公司行政人事部经理。现任公司行政人事部经理。杨玲女士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条件,没有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现未持有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