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692 公司简称:亚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1-008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34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34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8月9 日发出,会议于2011年8月19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胜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石洞口、南门港待渡停车场的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附件:独立董事意见在后)(本议案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日期另行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
1、公司本次出售的石洞口资产位于上海市宝山区盛桥镇石路东首的石洞口东船渡码头(1、2)号码头上的部分资产以及配套设施,包括房屋建(构)筑物及相关电子设备等。
2、公司本次出售的资产位于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规划区范围内亚通公司A地块围垦工程、停车场、房屋建筑物;B地块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附属设施等。
●此次出售资产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34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法》规定,本次出售资产不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进行的出售资产行为是将不适用、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的资产进行转让,从而优化公司资产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一、交易概述
(一)、出售石洞口资产概述:
1、石洞口资产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出售的石洞口资产位于上海市宝山区盛桥镇石路东首的石洞口东船渡码头(1、2)号码头上的部分资产以及配套设施,包括房屋建(构)筑物及相关电子设备等。
2、出售资产的定价依据
公司出售石洞口资产为截止2010年12月31日经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后资产价格确定(中同华评报字〔2011〕第271号),出售资产的明细如下:
表一: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固定资产 | 1312.97 | 3585.39 | 2272.42 | 173.08 |
无形资产 | 56.92 | 584.90 | 527.98 | 927.49 |
委估资产总计 | 1369.89 | 4170.29 | 2800.40 | 204.42 |
上述资产的拟出售价格为4170.29万元。
(二)、出售南门港待渡停车场资产概述:
1、出售南门港待渡停车场资产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出售的资产位于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规划区范围内亚通公司A地块围垦工程、停车场、房屋建筑物;B地块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附属设施等。
2、出售资产的定价依据:
公司出售南门港待渡停车场等资产为截止2011年4月30日经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后资产价格确定【中同华评报字(2011)第272号】,出售资产的明细如下:
表二: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100% |
固定资产 | 2223.72 | 2564.07 | 340.35 | 15.31 |
无形资产 | 1126.40 | 2241.09 | 1114.69 | 98.96 |
委估资产总计 | 3350.12 | 4805.16 | 1455.04 | 43.43 |
上述资产的拟出售价格为4805.59万元。
三、拟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 南门港待渡停车场资产拟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拟交易对方名称:上海市崇明县建筑工务署
2、企业性质:县政府全拨款事业单位
3、注册地:崇明县城桥镇南门路128号电信大楼12楼
4、办公地点:崇明县城桥镇南门路128号电信大楼12楼
5、法定代表人:吴妙生
6、注册资本:180万元
7、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崇明县政府
拟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拟交易对方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资产总额:293.6万元 资产净额:293.6万元。
(二)石洞口资产拟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拟交易对方名称:上海市崇明县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国有企业
3、注册地:崇明县城桥镇南门路128号电信大楼7楼
4、办公地点:崇明县城桥镇南门路128号电信大楼7楼
5、法定代表人:吴妙生
6、注册资本:15.22亿元
7、主营业务:工业与民用建筑、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市政工程、环境工程等。
8、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崇明县政府
拟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拟交易对方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资产总额:57.63亿元 资产净额:23.62亿元。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石洞口资产交易标的:经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石洞口资产评估价为4170.29万元,经交易双方初步协商,交易价为4170.29万元。
交易标的名称和类别:见表一。
2、南门港待渡停车场土地,房屋建筑物等资产标的经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南门待渡停车场资产评估价为4805.16万元,经交易双方初步协商,交易价为4805.59万元。
交易标的名称和类别:见表二。
3、石洞口资产、南门港待渡停车场土地、房屋、建筑物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等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等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五、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交易价格原则上参考评估结果定价的,石洞口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10年12月31日。南门港待渡停车场等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11年4月30日,采用的评估方法为:成本法。
六、出售资产安排:
1、公司召开董事会对本次出售的资产事项进行审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出售资产事项。
2、交易双方以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项出售资产事项后的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以现金支付方式实施。
3、出售资产各方权利与义务。
在本次交易得到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公司办理出售资产的产权过户手续。
4、出售资产违约责任。
交易合同正式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交易合同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5、出售资产生效条件:
①合同经双方授权签字盖章。
②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出售资产事项后。
唯有满足上述2个条件,合同才能生效。
七、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进行的出售资产行为是将不适用、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的资产进行转让,从而优化公司资产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34次会议相关文件和决议;
(2)、资产评估报告;
( 3)、独立董事关于出售资产事宜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日期另行通知)
4、审议通过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西盟物贸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19日
附件: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出售石洞口、南门港停车场等资产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34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出售石洞口、南门港停车场的资产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此次公司出售石洞口、南门港停车场的资产经依法召开的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其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
二、公司将对不适用、不产生效益的资产进行出售是正确的,有利于公司资产的优化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积极 的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据此,同意公司出售石洞口、南门港停车场等资产行为。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丁美红、耿建涛
2011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0692 证券简称:亚通股份 编号:临2011—009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第20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20次会议于2011年8月 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毛文龙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和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出售石洞口、南门港待渡停车场等资产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转让石洞口、南门港待渡停车场等资产中程序合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 :600692 证券简称:亚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1-010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上海西盟物贸有限公司提供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西盟物贸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为:500万元
● 本次没有反担保
●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500万元
● 公司对外担保没有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崇明上海西盟物贸有限公司因经营需要向崇明长江村镇银行贷款500万元,贷款期为1年。截至披露日,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500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1.005%。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34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海西盟物贸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金属材料、农业机械及配件、汽车配件、化工产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木材及其制品、家具、五金交电、百货等。注册资本为1018.49万元,本公司持有该公司70%的股权,本次为上海西盟物贸有限公司贷款500万元进行担保,担保期为1年,贷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该公司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事项: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期限:1年;
4、担保金额:500万元人民币。
担保协议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34次会议审议了上海西盟物贸有限公司贷款500万元的事议,认为上海西盟物贸有限公司以前无不良信用记录,且本公司是其实际控制人,对其生产经营和财务具有足够的控制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不存在违约风险,并具有足够的偿还债务能力。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披露日,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500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0.98%。公司没有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经董事签字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34次会议决议;
2、上海西盟物贸有限公司截至2011年6月30日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