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11-021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8月17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关于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通知定于2011年8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1年半年度报告》
同意本议案的9票,反对0票,弃权0票。《201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本议案的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1-023号)。
三、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通过对截至2011年6 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审核,认为公司在资金流出的内部控制流程和决策机制方面已建立了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已得到有效运行。截至2011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同意本议案的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11-022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8月17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通知定于2011年8月22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办公大楼四楼411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1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一)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1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1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意本议案的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本议案的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1-023号)。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11-023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09年9月18日,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50万张,每张面值为100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12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25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2,750万元。201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使用103,253.85万元,余额为19,496.15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董事会已于2005年10月22日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于2007年11月30日经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其进行了修订,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
公司已于2009年9月25日与保荐人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三方约定的主要条款如下:
1、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资金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2、保荐人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的调查与查询。保荐人每半年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3、银行按月(每月10日前)向公司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保荐人。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公司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保荐人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可以主动或在保荐人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1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 银行名称 | 账号 | 金额(万元) |
1 | 中国银行上虞道墟支行 | 870039419708094001 | 486.54 |
2 | 中国农业银行上虞市支行 | 515201040027189 | 154.13 |
3 | 浙江上虞农村合作银行道墟支行 | 201000060796009 | 1,621.30 |
总额 | 2,261.97 |
注:截止201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122,750万元加上存款利息及委托贷款利息3,601.97万元,共计126,351.97万元。按《募集说明书》规定,通过委托贷款方式贷给杭州龙山化工有限公司募集资金81,190万元(含利息1,190万元),通过委托贷款方式贷给浙江鸿盛化工有限公司募集资金32,900万元(含利息150万元),同时浙江鸿盛化工有限公司募银行专户中尚余9,646.15万元。另,公司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亿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22,75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053.9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3,253.8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子公司龙山化工整体迁建项目 | 80,000 | 80,000 | 0 | 80,000 | 0 | 100% | 2010.6 | 123.35 | 否 | 否 | ||
子公司浙江鸿盛联产间苯二酚、间氨基苯酚项目 | 45,000 | 45,000 | 12,053.95 | 23,253.85 | 21,746.15 | 51.67% | 2011.8 | 0 | 是 | 否 | ||
合计 | 125,000 | 125,000 | 12,053.95 | 103,253.85 | 21,746.15 | — | 0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分具体募投项目) |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情况说明 |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经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专项审计,在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经投入86,700.16万元到可转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其中杭州龙山化工有限公司收到的整体迁建项目搬迁补偿资金47,023.41万元,公司自筹资金投入39,676.75万元。根据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董事会同意将39,676.75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项目自筹投入资金39,676.75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11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截至2011年6月30日,公司实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亿元。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 |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募投项目不存在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均能够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