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卡网上直销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并实施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进一步方便投资者通过网上直销交易方式投资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的开放式基金,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合作,面向兴业银行卡借记卡持卡人开通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并实施费率优惠。现将业务详情公告如下:
一、业务开通时间
2011年8月29日起
二、业务开通对象
具备合法基金投资资格的兴业银行借记卡持卡人
三、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所管理的旗下已开通网上直销申购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包括中银中国混合(163801)、中银货币(163802)、中银增长股票(163803)、中银收益混合(163804)、中银策略股票(163805)、中银增利债券(163806)、中银优选混合(163807)、中银中证100指数增强(163808)、中银蓝筹混合(163809)、中银价值混合(163810)、中银双利债券A(163811)、中银双利债券B(163812)、中银全球股票(163813)、中银转债债券A(163816)、中银转债债券B(163817)。
如有新基金加入网上直销业务,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四、操作说明
1、持有兴业银行借记卡的投资者开通网上银行服务后,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按照提示进行网上开户。网上开户成功后,投资者即可登陆我司网上直销平台,点击“定期定额-定期定额签约”,根据页面提示,完成银行卡签约。然后,点击“新增定期定额计划"菜单,选择基金名称和开始月份,填写固定投资日期和定期买入金额等,确认后即可完成定期定额计划的设置。
2、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定期定额申购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单笔申购金额最低为200元人民币(含200元)。本公司定期定额的约定扣款日可以为每月的1日至28日间的任一日,约定的扣款日为非交易日则自动顺延到下一交易日。为保证定期定额申购扣款成功,投资者须确保指定账户在约定扣款日全天的账户余额足额且账户状态正常。如因账户资金不足、银行卡故障或系统等原因导致扣款失败,从而致使该期定期定额申购失败的,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具体业务规则与交易指南详见本公司网站。投资者办理该业务,请务必仔细阅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协议》与《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规则》。
五、费率优惠
通过兴业银行卡在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定期定额申购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即可在基金合同公告费率的基础上享受申购费率4折优惠。若享受优惠折扣后实收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收取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受本次优惠。
本公司可以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监管规定的要求进行公告。
六、信息咨询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bocim.com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021-3883-4788、400-888-5566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兴业银行网站:http://www.cib.com.cn
兴业银行客服电话:95561
七、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投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3、本基金管理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8月25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网上直销平台开通“现金宝”业务的公告
为了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11年8月29日起,在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开通“现金宝”业务,现将业务详情公告如下:
一、业务释义:
现金宝业务是基于中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3802,以下简称“中银货币基金”)的理财工具。现金宝业务适用于中银货币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中银货币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以及中银货币基金定期定额转换入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未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不在此列,如有新基金开通转换业务,以相关公告为准。
1、现金宝充值:实质为申购中银货币基金,单笔申购金额最低为100元人民币。
2、现金宝取现:实质为赎回中银货币基金。
3、现金宝定期充值:实质为中银货币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计划,投资者设定的固定申购金额最低为200元人民币。
4、现金宝申购:实质为从中银货币基金转换至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单笔转换份额最低为1000份。
5、现金宝赎回:实质为从投资者将要赎回的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转换至中银货币基金,单笔转换份额最低为1000份。
6、现金宝定投:实质为从中银货币基金定期定额转换入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投资者设定的固定转换份额最低为1000份。
二、 适用银行卡1、持有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和中信银行等六家银行借记卡的投资者可以开展现金宝充值、现金宝取现、现金宝申购、现金宝赎回、现金宝定投业务;
2、持有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和兴业银行等三家银行借记卡的投资者可以开展现金宝定期充值业务。
如有新增银行卡适用本公司现金宝业务的,以本公司公告为准。
三、交易费率
1、现金宝充值、现金宝取现、现金宝定期充值,实质为申购、赎回、定投中银货币基金,中银货币基金申购、赎回、定投费率为零。
2、现金宝申购、现金宝赎回、现金宝定投业务中涉及基金转换业务和定期定额转换业务,基金转换的费用包括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两部分。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按照该基金标准费率收取,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享受转入基金公告申购费率4折的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执行固定费用标准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本公司可以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监管规定的要求进行公告。
四、重要提示
1、现金宝账户在T日充值后不能即时可用,需在T+2个工作日后确认充值成功才可使用。
2、现金宝账户取现资金会在T+1个工作日划往投资者预留的银行卡账户中。
3、此项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五、信息咨询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bocim.com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021-3883-4788、400-888-5566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六、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2、现金宝充值、现金宝定期充值、现金宝赎回,实质为申购、定投、转换入中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同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入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3、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投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4、本基金管理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8月25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关调整部分基金
网上交易转换费率的公告
为了更好的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交易成本,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1年8月29日起,对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进行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次转换费率调整仅适用于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从中银货币基金(基金代码:163802)向开通转换业务且申购费率非零的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进行的转换业务,包括中银中国混合(163801)、中银增长股票(163803)、中银收益混合(163804)、中银策略股票(163805)、中银优选混合(163807)、中银中证100指数增强(163808)、中银蓝筹混合(163809)、中银价值混合(163810)、中银双利债券A(163811)、中银转债债券A(163816)。
如有新基金加入本次优惠活动,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二、基金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两部分构成,其中申购费用补差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由于中银货币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率均为0,中银货币基金转换至申购费率非零基金的基金转换费用实质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
自本公告生效之日起,不论客户所使用卡种,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从中银货币基金向其他申购费率非零基金的转换费用,按转入基金公告申购费率的4折收取,但折后申购费率不低于0.6%;转换入基金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执行固定费用标准的,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除上述适用范围内的基金转换业务外,其他类型的基金转换业务转换费率不变,详情可参见本公司网站。本公司可以对此费率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
三、咨询方式
本公告有关基金网上交易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本公司网址:http://www.bocim.com;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400-888-5566;
客户服务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