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900950 证券简称:新城B股 编号:2011-024
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1年8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9名,董事王振华、吕小平、徐国平、欧阳捷、陆忠明、唐云龙和独立董事汪家泽、张燕、徐建东全部参加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信托借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实际控制子公司无锡新城创置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称“项目公司”)与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称“外贸信托”)合作,设立“外贸信托·富荣24号”募集资金信托计划,用于项目公司所属无锡尚东雅园项目建设。本次信托计划的具体内容如下:
1、信托计划的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以信托借款的形式用于项目公司所属无锡尚东雅园项目建设,具体金额以外贸信托实际发放的金额为准。
2、信托计划借款分为A、B两类,其中A类借款的金额预计为人民币7000万元,期限为12个月;B类借款的金额预计为人民币15000万元,期限为21个月。在信托借款满12个月后项目公司可提前一次性清偿全部借款。
3、信托融资成本:信托综合成本不超过14%。
4、为确保项目公司按期偿付信托借款,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无锡新城万嘉置业限公司将其持有的项目公司100%股权质押予外贸信托;
5、本公司为本次信托借款向外贸信托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会议议案以通讯方式书面表决,参加会议的9名董事均一致同意上述议案。特此公告!
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