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飞乐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1-017
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1年8月15日以送达及传真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1年8月25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黄峰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建议,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丁康祥先生为副总经理。
附简历:
丁康祥 男 1955 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灯泡厂团委书记、车间主任、销售部科长、经营副厂长;上海松下微波炉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制造业事业部经济运行主管。
三、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黄峰、邬树伟、姜树勤先生对本议案回避了表决,其他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四、关于线束产业整合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为了重点发展汽车电子产业,公司将对三家生产经营线束的企业进行整合和调整。旨在通过吸收合并、产业整合,投资结构和资源结构的调整,集中精力、人力、物力和财力,加快发展汽车线束,做大做强汽车电子产业。
五、关于上海飞乐电子系统有限公司歇业的议案
六、关于上海沪工汽车电器有限公司黄渡工业园区三期新建工程项目的议案
为了适应公司汽车电子产业的快速发展,改善现有生产场地拥挤的矛盾,为新产品汽车接线盒、线束、连接器等项目投产提供场地保障,并为原有产品的增产创造条件,公司将在子公司上海沪工汽车电器有限公司黄渡工业园区实施三期厂房建设工程项目,该项目估算9800万元。
七、关于上海飞乐汽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增资项目的议案
八、关于苏州飞乐汽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歇业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飞乐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1-018
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1年8月25日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原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11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飞乐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1-019
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将部分房地产物业项目委托上海仪电物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仪电物业”)管理和租赁经营,并与仪电物业就房屋租赁、物业委托管理等事宜签署了相关协议。
鉴于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为公司的大股东,仪电物业为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以上交易属日常关联交易。
出席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关联董事黄峰、邬树伟、姜树勤先生对本议案回避了表决,其他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独立董事就本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
上海仪电物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注册资金2650万元,注册地址:田林路142号3号楼,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建设技术服务、咨询,本系统公房经租管理,室内外房屋装修。建筑材料,房屋配套设备、电机、建筑五金 ,木材,钢材,有线电视设计、安装(二级),物业管理。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公司将永和路390号房地产,土地面积19048平方米、建筑面积21715.21平方米,按现状包租给仪电物业经营管理,年租金645.79万元。包租期限:2011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0日。
(2)公司将莘北路505号房地产,土地面积15731平方米,建筑面积19651.49平方米,委托仪电物业实施园区公共部位的保安、保洁、保绿的物业服务管理。公司每年支付仪电物业服务管理费121.94万元。物业委托管理期限:2011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0日止。
2、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以遵循市场的公允价格为原则。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将上述房地产物业项目委托仪电物业管理和租赁经营,旨在提高公司的物业管理水平,降低物业管理成本,提高物业收益。公司与仪电物业的交易,是因双方经营活动的需要,所发生的交易依照“自愿、平等、公允”原则,并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的,没有对公司经营造成损害和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裴静之、金炳荣、殷承良先生均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次交易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房屋租赁合同》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