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西南合成 公告编号:2011-29
北大国际医院集团西南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北大国际医院集团西南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8月26日在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18楼未名湖会议室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黄平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207,871,5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6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及表决情况
本次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6号——衍生品投资》,上市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董事会可自行决定的衍生品投资种类及金额。现根据上述规定对《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二条中增加“董事会决定公司一个会计年度内对证券、委托理财、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等投资业务的权限为: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0%。”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207,871,550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聘请了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程源伟律师、王应律师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通过检查验证,程源伟律师、王应律师出具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的律师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大国际医院集团西南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